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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采伐工艺

  黑龙江省森工林区木材生产的采伐工艺,从1949~1985年的变化分3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1951年以前,为手工作业,利用冬季生产原木。伐木工用大肚锯、弯把锯和 大斧伐木、打枝、造材,利用畜力冬季集运原木,人力装车、推河。
    第二阶段是1952~1964年,发展机械化作业。开始引进电锯、油锯伐木、打枝、造材; 引进拖拉机集材,改集原木为集原条;用绞盘机装原条。1955年试验并推广拖拉机夏季集原 条流水作业。在此阶段,发展并巩固了机械化生产。黑龙江省森工系统所属的40个林业局, 1964年油锯采伐比重达68.4%,机械集材比重达64.1%,机械集材95%是原条流水作业。在此 阶段进行过集运伐倒木试验,开始使用架空索道集材,推广新工具和冰雪滑道集材。
    第三阶段是1965~1985年,坚持机械化作业。21年间保持机械化生产,工艺流程,设备 型号未变。使用森铁台车上山接运,试验和推行集—80拖拉机集材和接运,总结推广中楞储 备原条,积极开展枝丫材生产。
    1973年,大兴安岭林区新林林业局塔源林场总结出“采育用统筹生产法”,把华罗庚教 授的统筹法具体运用到林业生产实践中,把保护、利用、培育森林资源融为一体。1974年5月 ,黑龙江省林业总局在新林林业局召开“全省伐区管理经验交流会”,总结推广塔源林场采 育用统筹作业法经验。1975年10月,大兴安岭地区革命委员会在塔源林场举办4期采育用统筹 生产法学习班,学员达200多人。1984年10月,采育用统筹生产法通过中国林学会森林采运学 会组织的技术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