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省林业厅系统生产通讯
50年代以前,黑龙江省林业厅所属营林系统基本没有专用通讯设备,通讯联系通过邮电
部门的公用电话进行。60年代后,随着全省营林事业的发展,各地、市、县林业局为及时掌
握指挥各场、所、站基层单位营造林作业、抚育伐生产和林政管理,在修建通往各场、所、
站营林专用公路的同时,架设了营林专用通讯线路及其设备。到1985年,全省营林系统专用
通讯线路达1.5万杆公里,较1964年延长3.3倍,较1982年延长1.85倍。各市、县林业局均
可用自建的营林专用通讯设备,随时与各基层单位通话。形成了黑龙江省林业厅与地、市、
县营林部门直到国营林场、苗圃、林业工作站的全省通讯联系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