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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制材厂

  黑龙江地区最早的制材厂是1901年(光绪二十七年)建于哈尔滨的中东铁路制材总厂。 黑龙江林区制材企业的发展大体可以分为6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1901~1944年)
    1897年(清光绪二十三年)~1903年(清光绪二十九年)修筑中东铁路期间,沙俄官商 沿线设置简易木工场,就地加工其砍伐铁路两侧森林的木材,制成枕木和其它筑路用材。中 东铁路建成后,俄国资本不断侵入黑龙江,在哈尔滨、牙不洛尼(今亚布力)、海林和马桥 河等地兴建8个制材厂,分属3家公司。其中,中东铁路制材总厂(1901年建)和海林制材厂 (1924年)属中东铁路公司;马家沟火锯厂(1903年)、牙不洛尼制材厂(1919年)及横道 河子制材厂(1924年)属葛瓦里斯基林业公司;马桥河制材厂(1922年)和噜喀士窝制材厂 (1923年)属谢结斯兄弟公司。8厂都是机械制材。中东铁路制材总厂为黑龙江最早的制材厂 家,建于哈尔滨市松花江畔,设备有主机8台和简易木材干燥窑,日产锯材84立方米。牙不洛 尼制材厂则是当时中东铁路东线最大的制材厂,最高年产量曾达8万立方米,主产红松板材出 口牟取暴利。
    1905年(清光绪三十一年)日俄战争结束后,沙俄势力衰落,日本势力即达东北。特别 是1917年俄国十月革命后,日本自南满乘虚而入,先后以牡丹江为中心开设裕平公司和牡丹 江木材加工株式会社等制材企业,开始改变北俄南日的对峙局面。1919年(民国8年),俄商 的中东海林制材厂被日商购买。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俄商在东北的制材厂几乎全被 日商夺去。日本近藤林业公司在关东军的支持下,劫取葛瓦里斯基的牙不洛尼制材厂和马家 沟火锯厂。伪满洲制材株式会社“接收”了一批俄商制材厂,北上南岔、黑河等地新建9座中 型火锯厂和2座大型木材加工厂。到1945年日本投降时,日伪在黑龙江地区共有52家制材厂, 分属伪满洲制材株式会社、近藤林业公司、牡丹江木材加工株式会社、哈尔滨制材株式会社 、三荣制材合资会社、大林组制材部、三井财团庆云制材株式会社及海林实业公司等企业。 上述前3个会社(公司)拥有制材厂共24家,其中伪满洲制材株式会社16家,即1930年建的二 道河子制材厂,1935年建的苇河制材厂,佳木斯一二制材厂,古城制材厂,1938年建的富拉 尔基制材厂,绥棱制材厂,绥化制材厂,1939年建的带岭火锯厂,浩良河火锯厂,朗乡火锯 厂,圣浪火锯厂,铁力火锯厂,南岔小松火锯厂,南岔东洋火锯厂和沙洞制材厂;近藤林业 公司有5家,即1903年建的马家沟贮木火锯厂和松花江木材加工厂,1922年建的牙不洛尼制材 厂,1924年建的横道河子制材厂,1926年建的穆棱制材厂。牡丹江木材加工株式会社有3家, 即1936年建的牡丹江木材加工株式会社总店,1937年建的牡丹江木材加工株式会社黑河东支 店和1939年建的黑河西支店。24家制材厂中以牡丹江木材加工株式会社总店和黑河东支店规 模较大。这两厂各有4个制材车间,总店有12台大带锯、25台小带锯和5台框锯。支店有8台大 带锯、6台小带锯和4台框锯。年产量分别为19万和13万立方米,是当时黑龙江林区的大厂。 伪满洲制材株式会社、近藤林业公司和牡丹江木材加工株式会社3家的年生产能力为100万立 方米,占伪满总生产能力152万立方米的2/3。此外哈尔滨制材株式会社是以1933年成立的大 岛洋行制材部为基础,由满鲜坑木株式会社和安东挽材株式会社合股,于1936年5月20日组建 ,有3个工厂,经理为武腺守一。
    民族工商业者所开的小型制材厂,在黑河有4家,即1918年建的牟振甲的三友木厂、192 4年建的杨友书的泰山久木厂、1929年建的刘琴堂的福德公司和1935年建的侯圭田的大北公司 ,年产量分别为2.7万石(0.8万立方米)、10万石(2.7万立方米)、0.7万石(0.2万 立方米)和2万石(0.6万立方米)。主要设备各有2至3台大圆锯、1至2台框锯。
    根据《东北经济小丛书》(1948年版)记载,1944年黑龙江省地区的制材厂共52处,年 制材能力152万立方米,今有据可查的制材厂点共48处。
    二、第二阶段(1945~1952年)
    1945年8月东北解放,日伪制材厂大部分为苏联红军及人民政府接管,小部分停产或拆迁 。牡丹江木材加工株式会社、牡丹江制材合资株式会社、大林组制材株式会社和三荣制材合 资会社合并为松江省林务局牡丹江制材厂。近藤产业株式会社的马家沟贮木火锯厂被苏联红 军没收交秋林公司,改称秋林公司马家沟火锯厂,厂长马列捷夫。哈尔滨制材株式会社被中 长铁路局接收后与福昌公司制材厂和宾横特殊木材株式会社合并,于1945年8月19日建成中长 铁路局中苏联合正阳河制材厂。中方厂长为边学永,苏方为斯留沙林克。1952年中苏联合正 阳河制材厂中的三四两场移交哈尔滨市煤建公司,成为煤建公司制材厂;余下的一二五场移 交哈尔滨铁路局,仍称正阳河制材厂。南岔小松和南岔东洋火锯厂改为南岔第一、第二制材 厂。泰山久木厂改组为黑河制材厂,归属黑河专署工矿局。牡丹江木材加工株式会社黑河东 西支店的全部设备则被拆运苏联。
    1949年,各政府部门接管的制材厂经民主改革调整后,属黑龙江地区林业系统的有17处 ,即火龙沟制材厂,二道河子制材厂,古城制材厂,牡丹江制材厂,佳木斯第一、第二制材 厂,铁力制材厂,带岭制材厂,南岔第一、第二制材厂,圣浪制材厂,朗乡制材厂,绥棱制 材厂,绥化制材厂,苇河制材厂,亚布力制材厂和浩良河制材厂。锯材年产量共计44.7万立 方米。
    1950年伊春制材厂和田升(双丰)制材厂建成投产。是年,两厂产量分别为9598立方米 和2.7万立方米。
    1952年8月,东北人民政府林业部制材工业管理局成立时,这17处制材厂中,古城和朗乡 制材厂关闭,其余15处,加上新建的伊春和田升(双丰)制材厂,以及其它系统的中苏联合 制材厂和哈尔滨市公营第二制材厂共19处,统归制材局领导。同年,东北人民政府聘请苏联 制材专家波洛文根协助制材工业管理局工作,为期两年。佳木斯第一、第二制材厂合并为佳 木斯制材厂。同年,东北制材工业管理局所属黑龙江地区各制材厂有职工5645名,共生产锯 材142万立方米。
    三、第三阶段(1953~1957年)
    1953年1月,佳木斯制材厂三车间在苏联专家指导下,经过技术改造实现车间内部传送运 输连续化,同年2月30日《人民日报》发表王凤翥为此撰写的通讯《一个自动化制材厂的建立 》。1953年3月,煤建公司制材厂与哈尔滨铁路局正阳河制材厂合并为正阳河制材厂,归东北 制材工业局管理。同年4月,东北制材工业局为加强质量管理,统一制发选材代号钢印,同时 将各制材厂以编号命厂名,绥化制材厂改为41厂、正阳河制材厂为66厂、亚布力制材厂为68 厂、香坊木材加工厂为72厂等。
    1953年3月,哈尔滨第二制材厂与第一制材厂合为地方国营哈尔滨制材厂。同年4月,黑 龙江省建材局制材厂(齐齐哈尔制材厂)建成投产。1954年2月,地方国营哈尔滨制材厂分为 哈尔滨家具厂和哈尔滨制材厂。是年,牡丹江林区开始新建大海林森工局贮木加工厂和穆棱 森工局贮木加工厂。香坊木材加工厂制材车间和松江胶合板厂制材车间也于同年投产。1955 年5月牡丹江制材厂接管牡丹江地方国营新华制材厂,成为该厂第五车间。1957年哈尔滨家具 厂改为哈尔滨木器制造厂。火龙沟、二道河子和苇河3家制材厂停产。是年底,东北制材工业 局所属黑龙江地区各制材厂点20处,大部分已形成生产流水线,年产锯材200万立方米,有职 工11825名。
    四、第四阶段(1958~1965年)
    1958年“大跃进”后,在短短几年中,全省林业系统增建新厂30处,仅伊春林区即建了 12处,其中扩建后的朗乡厂和新建的友好木材加工厂年生产能力都达10万立方米,而且绝大 部分用国产锯机,取代了日伪遗留的陈旧设备。
    1958年1月,东北制材工业局与哈尔滨森林工业管理局和黑龙江省林业厅合并成立新的黑 龙江省林业厅,制材厂归各林管局领导。
    1958~1959年香坊木材加工厂分批派出援蒙专家19名,帮助蒙古的苏赫巴托木结构房屋 预制厂建设制材车间。1959年6月,黑龙江省制材系统在生产中开始实施《板方材》和《枕木 》国家标准。
    1960年4月,正阳河制材厂二车间移交哈尔滨木器制造厂。1962年9月齐齐哈尔制材厂由 嫩江专署划归林业系统。制材厂原木场作业由人抬、手推、绳拉改用架杆机、卷扬机、龙门 吊,贮存木材的板院作业也由手搬肩扛改用叉车和起重机等机具,初步实现了机械化作业。 1963年南岔第一、第二制材厂组建成南岔木材水解厂。同年11月成立东北林业总局林产工业 管理局。管理10个直属大厂,即:香坊、牡丹江、佳木斯、绥化、齐齐哈尔新工、友好、敦 化(吉林)木材加工厂、牙克石(内蒙)木材加工栲胶厂、南岔木材水解厂、铁力木材干馏 厂及其它木材加工厂。1964年黑龙江省原木材加工厂改称木材综合加工厂。1965年正阳河木 材综合加工厂每立方米锯材耗用原木1.27立方米,出材率达79%,创全国耗用原木最低记录 。
    1965年底,黑龙江省林业有制材厂点47处,其中东北林业总局(黑龙江部分,下同)44 处,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局3处;有职工15536人,其中东北林业总局15353人,大兴安岭林业管 理局183人。锯材产量共256.56万立方米,其中东北林业总局253.2万立方米,大兴安岭林 业管理局3.36万立方米。
    五、第五阶段(1966~1976年)
    1966年,黑龙江省森工系统锯材年产量、劳动生产率及锯材出材率分别为281万立方米、 161立方米/人及78.2%,到1971年分别跌到204万立方米、121立方米/人及63%。1972年以 后逐年回升,到1977年才分别达到259.1万立方米、128立方米/人及67%,仅为1966年的93 .8%、79.5%及85.6%。1966年黑龙江省林业厅系统开始生产锯材,当年锯材产量1.0万立 方米,其中松花江地区占全厅产量的29%。
    1966~1976年,新建有林口林业局贮木加工厂、甘河木材综合加工厂、新青木材综合加 工厂和通北林业局贮木加工厂等10个制材厂。
    从1970年开始,黑龙江省林业系统各制材企业电动、气动、油压等装置逐渐普及,车间 内部传送运输机械化的实现,改变了车间人海操作的场面。同时,传统的生产工艺也有突破 性的改革,制材工艺由长工艺转向短工艺,并出现长短结合工艺。锯割工艺也有创新,在划 线设计、合理下锯方面继续试验并取得成功。
    1973年,根据1970年中国与坦桑尼亚签定的技术合作协定,中国援助坦桑尼亚共和国建 设1处年产3000立方米的小型制材厂。国家林业部派出香坊木材综合加工厂的8名专家援建。 同年,新工木材综合加工厂实现每立方米锯材加工费15.84元,为国内最低成本。1976年1月 坦桑尼亚制材厂落成。是年,南岔水解厂的锯材一、二等品率达80.9%,创国内历史最高记 录,与新工木材综合加工厂锯材加工费最低成本的记录一起,成为全国同行业的赶超目标。 1976年底,黑龙江省制材厂点共91处。其中黑龙江省林业总局47处,黑龙江省林业厅35处, 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局9处。锯材产量共241万立方米,其中黑龙江省林业总局215.7万立方米 ,黑龙江省林业厅16.3万立方米,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局9.1万立方米。制材职工省林业总局 17202名,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局921名。
    六、第六阶段(1977~1985年)
    这一时期,锯材产量由1976年的241万立方米,增加到1985年的284.7万立方米。省林业 总局系统的锯材实物劳动生产率也相应由124.5立方米升至131.1立方米。锯材一等品率达 84.2%。1977年3月,国家林业部和黑龙江省同时命名正阳河木材综合加工厂为大庆式企业。 黑龙江省林区新建制材厂点31处,其中黑龙江省森工总局3处,即鹤北林业局贮木加工厂、兴 隆林业局贮木加工厂和省森林资源管理局木工厂;黑龙江省林业厅3处,即:鹤岗市、铁力县 和林业设计院各1处;大兴安岭林管局25处,即新林翠岗木工厂(木材综合加工厂)、阿木尔 局木工厂、红林林场木工厂、瓦拉干木工厂、盘古木工厂、宏达公司锯材厂、秀峰木工厂、 壮志迎宾木工厂、呼中局碧水木工厂、图强局木工厂、林产工业公司第一木工厂、壮志荣华 木工厂、松岭青松木工厂、塔尔根木工厂、翠岗林场木工厂、大乌苏木工厂、宏图木工厂、 塔河造纸厂、图强育英木工厂、蒙加山木工厂、樟岭木工厂、西林吉局木工厂、塔源木工厂 、碧洲木工厂和林产工业局第二木工厂。
    1978年,新工木材综合加工厂重建1个有4条短工艺生产线的锯材车间,年生产能力为9万 立方米。
    这一时期,一些厂家的产品开始被评为省优质产品。1981年正阳河木材综合加工厂的水 塔板、1985年佳木斯木材综合加工厂的货车材以及正阳河木材综合加工厂的汽车材都被评为 省优质产品。1982年有31个制材厂参加的黑龙江省锯材同行业厂际竞赛,经评比,东京城、 浩良河及铁力3个制材厂分获前3名。1984年至1985年,在前4次划线下锯试验的基础上继续进 行第5、6次试验,制订出成套的标准下锯图和利用电脑设计下锯。1984~1985年,黑龙江省 森工总局统一安排对哈尔滨木器厂、南岔水解厂等制材车间进行重点改造,其中哈尔滨木器 厂自日本引进以双联跑车带锯为主机的两条生产线,设计能力5万立方米。
    1977~1985年间,全省林业系统共生产锯材2319万立方米,占全国同期锯材产量1.2亿 立方米的19%。1985年全省林业锯材生产厂点共有117处,其中省森工总局49处;省林业厅38 处(其中年产5千立方米者15处);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局30处。同年全省林业系统的锯材产量 为284.7万立方米,非林业系统93.8万立方米,共378.5万立方米。林业系统中黑龙江省森 工总局产量248.7万立方米,职工19048人;黑龙江省林业厅8.2万立方米,职工2720人;大 兴安岭林业管理局27.8万立方米,职工6243人。1985年,全省林业系统制材主要锯机共有7 72台,其中大带锯260台,小带锯508台,框锯4台。
    1949~1985年36年间,黑龙江省林业系统共生产锯材7917.3万立方米,占全国同期锯材 产量3.7亿立方米的21.4%。全省总量中黑龙江省森工总局7606.6万立方米,占96%;黑龙 江省林业厅90.9万立方米,占1.2%;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局219.8万立方米,占2.8%,为国 家的经济建设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