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艺
锯材生产工艺,一般包括整个加工过程的制材工艺和以合理下锯为核心的锯割工艺。
(一)制材工艺
黑龙江省林业的制材工艺有长工艺、短工艺和长短结合工艺,均为以带锯为主的制材工
艺。
长工艺是指从原木到锯材由多台锯机锯割的工艺。一般是由1台剖料大带锯配上2台割板
主力小带锯、2台台式辅助小带锯和1台卧式小带锯,以及裁边锯和截锯组成的生产线。全工
艺过程是从前到后纵向逐机加工最后成材。其特点是灵活性大、适应性强、综合出材率高,
但单机效率低、流程长、半成品搬运频率高,因而劳动生产率低,实现机械化自动化较难。
短工艺是指多台跑车大带锯自剖自割,一割到底,直接锯割主产品的工艺。一般是由2台
大跑车大带锯配上2台中型跑车大带锯,或1台框锯和卧式带锯及裁边和横截锯组成的生产线
。全工艺过程是前重后轻先横后纵,4台大带锯剖料兼割板材,四面下锯,其特点是单机效率
高、工序紧凑、流程短、半成品中转传递次数少,实现机械化自动化较易。
长短结合工艺是指在长工艺基础上将主力小带锯改成小跑车带锯,或增加中跑车大带锯
或小跑车带锯,也有原为短工艺,后因生产需要延伸工艺流程而形成。
1970年以前,黑龙江省林业制材生产仍沿用东北沦陷时期的狭长型工艺。1970年以后,
随着制材技术的进步和改建、新建车间的增加,出现了充分发挥单机效率的短宽工艺,克服
了狭长工艺的弊病。比较有代表性的短工艺生产线是齐齐哈尔新工木材综合加工厂的制材车
间。该车间是1974年遭火灾后,经黑龙江省林业总局决定重建的一个样板车间,注重采用新
工艺、新设备。1975年动工,1978年建成。车间设4条短工艺生产线,60英寸半自动化大带锯
4台,48英寸跑车大带锯、框锯、42英寸跑车小带锯各2台,其它锯机6台。产量由原6.7万立
方米增到9万立方米,工人由327人减至135人。劳动生产率提高2.3倍,产品合格率达90%。
短工艺要求车间的跨度大,适用于改建老车间或新建车间,长工艺受限于原厂房。因此
,短工艺采用不多,长工艺仍居多数。
截至1985年,全省林业系统制材厂点117处,其中:黑龙江省林业厅系统38处,大都未形
成生产线。黑龙江省森工总局系统49处,包括长工艺37处,短工艺8处,长短结合4处。大兴
安岭林业管理局系统30处,全是长工艺。
(二)锯割工艺
锯割工艺的关键是合理下锯。为提高锯材质量和出材率,自1954年的东北制材工业管理
局至1985年的黑龙江省森工总局,先后6次总结和推广合理下锯法,使下锯法日趋完善。
第一次是1954年东北制材工业管理局主持总结和推广的“集中缺陷合理下锯法”,闯出
一条低质原木锯出优级板方材的新路。
第二次是1964年东北林业总局林产工业管理局组织正阳河、牡丹江、吉林大石头和图门
4个制材厂进行“划线下锯,套材下料”的试验。经过对比试验取得成效,总结出“主产与主
产搭配、主产与副产搭配、副产与副产搭配”的套材方法。
第三次是1965年下半年东北林业总局会同哈尔滨林业管理局在正阳河厂试点。一等品率
和综合利用率各提高6.6%和1.7%,每立方米利润增加3.1元。
第四次是1965年由中国林科院东北林业研究所(省林产工业研究所前身),在带岭林区
对红松原木不同断面几何形状与主产出材率的关系进行了试验。结果表明,椭圆形的出材率
高于圆形和三角形4.8%。
第五次是1984年4月~1985年5月,黑龙江省森工总局林产工业局会同黑龙江省林产工业
科研所、东北林学院与正阳河木材综合加工厂开展锯材用料标准的研究,对普枕、桥枕、岔
枕、罐道木、机台木、火车客车材和汽车材等7个订制材材种,制订出217张标准下锯图。
第六次是1985年6月东北林业大学与黑龙江省森工总局共同在大海林林业局木材加工厂试
验微机设计下锯,通过对比试验组的出材率和合格率分别高出对比组1.73%和37.5%,每立
方米利润也高出15元。
1985年以来,坚持这项新工艺的有新工、牡丹江、南岔、山河屯和亚布力等木材加工厂
。这些厂还应用激光投影划线,使合理下锯的效果更好。
二、设备
制材设备分为各种锯机及其附属装置和运送设备。
制材锯机可分为带锯机、圆锯机和框锯机(排锯、立锯、闯锯)3类。带锯机有立式带锯
机和卧式带锯机,还有双联带锯和多联带锯,多联带锯是由双联带锯机组成的。黑龙江省森
工系统的锯材生产主要以带锯机为主,圆锯为辅,框锯不多。
各制材厂剖解原木用大带锯,割锯板皮和板方材用小带锯,特点是高效机动,看料下锯
,出材率高。圆锯分纵切和横截两种。纵切圆锯用于剖料、剖分和裁边;横截圆锯用于横断
和截头。各类锯机已逐步由国产设备代替,自动化大带锯及其附属设备也能生产。
制材锯机的附属设备包括原木上车装置、带锯跑车和跑车上的卡木、翻木和摇尺装置。
目前有的制材厂已应用国产自动或半自动跑车装置。运输设备主要是运送或搬动原木、锯材
、下脚料和锯末的链条运输机、滚筒运输机及皮带运输机。
1949年,黑龙江地区的制材设备几乎全是东北沦陷时期的遗留物,无运输装置,机械化
程度低,人力劳动繁重。从1952年开始分3大步骤进行改革:第一步实现车间内部运输连续化
、机械化,第二步改进锯机的附属设备,第三步更新制材主机或整条生产线。
1953年1月,佳木斯制材厂三车间率先在全国制材行业中实现原料半成品和成品传送运输
机械化,以后省内各制材厂相继投入了改革行列。到1960年正阳河等老厂的制材车间基本改
造完毕。伊春地区新建的新青和友好等制材车间,一投产内部传送运输便实现机械化。至此
,原木链式传送机、锯材辊筒和皮带传送机,以及锯末刮板运输机和风动锯末运输机等装置
,代替了马拉平车和绳拽原木进料、手抱人搬毛料和成品、肩扛麻袋运锯末等笨重劳动。
1970年后,大小带锯机附属设备的人力操作逐渐减少。牡丹江林区柴河林业局等贮木加
工厂在跑车上安装电动摇尺器、气动翻木器和油压卡木装置。松花江林区苇河、亚布力、山
河屯等林业局的制材车间也将人工操作的跑车装置改为油压或气动的,有的厂还用数控摇尺
机。伊春和松花江林区制材车间为主力小带锯安装送料小跑车,大兴安岭林区翠岗等制材车
间在锯机前设置辊筒进料车或轨道行走的架料车。跑车上的人力翻木、手把鹰嘴以及小带锯
肚皮拱木等现象明显减少,内部传送运输机械化的实现,使车间人海操作的场面大为改观。
截至1980年,全省林区的锯材设备经过不断改造,主机附属装置和部分锯机逐步更新,
淘汰了日伪遗留设备,80%以上是50和60年代制造的设备,大部分是牡丹江木工机械厂等本国
制造的大小带锯,小部分是日本和波兰等国制造的带锯和框锯。
1984~1985年,黑龙江省森工总局利用国家拨款、贷款和自筹资金,对哈尔滨木器制造
厂、南岔木材水解厂、牡丹江木材综合加工厂以及东京城、桦南、鹤立和亚布力贮木加工厂
的制材车间进行重点改造。选用的主要是信阳、沈阳和牡丹江等木工机械厂70和80年代制造
的最新制材锯机。改造后车间设备的先进性和生产效率均有提高。亚布力贮木加工厂制材车
间的技术改造,还获得黑龙江省森工总局科技进步奖。在上述改造项目中,哈尔滨木器制造
厂是林业部确定的全国制材车间技术改造试点单位。1985年哈尔滨木器制造厂引进日本产,
以FO—12TWL—Ⅱ型双联跑车带锯机及CGF—1500HE—1—1100型60英寸跑车带锯机为主机的两
条生产线,生产能力5万立方米。全部设备22台套,主要包括FO—11HT—084型42英寸跑车带
锯机、FS—11型卧式带锯机、HM—600DWPO型双圆锯裁边机,HF—1—900型48英寸跑车带锯机
、HS—16气动横截圆锯机、FA35型环型剥皮机、刀辊式剥皮机和CKS—DK800型削片机,这套
设备的自动化和机械化程度较高。原料自动进锯、激光投影、自动检径、自动对中心、自动
翻木和程控下锯,是80年代制材新设备,制材剩余物全可削成工艺木片。
锯材生产还关系到车间外部原木场和板院设备。原木场是原木到材卸车、搬运归楞、卸
楞和保管的场所也称楞场。板院是锯材归垛贮存和自然干燥的地方。1953年前原木场和板院
作业是清一色的人工劳动。原木捣运是“蘑菇头”的“哈腰挂”,工具沿用传统的搬勾、压
角子、抬杠、卡钩和跳板,锯材运送是手拉肩扛。1954年后部分制材厂原木场改用拽大绳归
楞和木制抱木车搬运,锯材用平车推运。1958年“大跃进”时,各厂自制多种土设备,盛行
装卸架杆化和搬运车子化。牡丹江木材加工厂制造土架杆机和土龙门吊,伊春地区各厂还建
成高站台。1960年正阳河厂实现装卸拉杆化,1965年架设空中缆索。1970年后香坊、牡丹江
、南岔、新工和正阳河等厂安装各种起重机,以桥式起重机为多。锯材板院也使用不同型号
的叉车,原木场和板院的主要作业实现了机械化。
1985年,黑龙江省林业系统拥有制材主机共771台。其中黑龙江省森工总局系统503台。
黑龙江省林业厅156台,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局112台。见表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