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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木材干燥

  木材干燥是木制品生产的先头工序。主要任务是将湿锯材天然或人工干燥成含水率合乎 要求的干燥材。
    黑龙江省林业系统第一批人工木材干燥窑是1952年建于苇河制材厂和香坊木材加工厂的 蒸汽干燥室。60年代初在有特种木箱生产任务的牡丹江、佳木斯、绥化、友好、正阳河等木 材综合加工厂和哈尔滨木器制造厂建立了一批蒸汽强制循环周期式干燥窑;在新工木材厂建 立了喷气强制可逆循环周期式干燥窑。在铁力、双丰、山河屯等林业局厂建立瓦斯强制循环 周期式干燥窑。80年代在伊春部分家具厂还应用蒸汽远红外和电热远红外干燥设备,苇河林 业局厂也用微波干燥地板料。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到1985年,木材干燥由较落后的地龙 (砖砌炕道)烘烤、煤气烟熏过渡到较先进的蒸汽、蒸汽远红外、电热远红外和微波干燥。 目前全省是蒸汽、瓦斯、远红外和微波干燥等多种方式并存,而以蒸汽干燥为主,人工干燥 木材的关键是干燥基准。干燥流程为:准备过程(检查设备、木料堆垛、选定基准和预热窑 洞)—干燥过程(控制介质湿温度、喷蒸处理、内应力检查)—结束过程(检查最终含水率 和干燥质量、停机降温和排气)—出窑过程(出窑、卸车、人库)。截至1985年,黑龙江省 林区有木材干燥设备的厂点44处,年干燥设计能力363730立方米,实际生产能力242150立方 米,为设计能力的67%,其中蒸汽强制循环周期式21处,实际能力183860立方米,占76%;蒸 汽远红外10处,实际能力16490立方米;瓦斯炉气强制循环周期式3处,实际能力6500立方米 ;锯沫燃烧沸腾炉1处,实际能力4000立方米;过热蒸汽强制循环周期式2处,实际能力4000 立方米;电热式远红外线3处,实际能力3300立方米;喷气可逆强制循环周期式1处,实际能 力1.5万立方米;湍风蒸汽式2处,实际能力6000立方米;侧风过热式1处,实际能力3000立 方米。现有干燥设备已全部国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