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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种子林

  一、天然种子林
    黑龙江省选划天然种子林始于1952年。第一次1952~1957年市县选划的红松、樟子松、 落叶松种子林,分布在大、小兴安岭及完达山林区。1958年林业领导体制变动时划归森工林 业局后,没按种子林经营,视同成过熟林,被全部采伐。第二次1957~1962年,市县和森工 林业局各自选划一批种子林,树种仍是红松、樟子松、落叶松,分布在大、小兴安岭及完达 山林区。特别是森工选划的,因缺少管理机构和保护措施,受“文化大革命”冲击,遭到破 坏。1978年以后,天然种子林才开始正常经营。
    (一)市(地)、县所属天然种子林
    1952年11月1~7日,黑龙江省林业厅在铁力神树经营所,举办9县、50人的种子林划定训 练班。并从11月26日到1953年1月下旬,在铁力、庆安、绥棱、海伦、通北、北安、德都、龙 江、景星县,选划红松、落叶松、鱼鳞松、沙松、黄柀椤、胡桃楸、水曲柳、紫椴、色树、 暴马子等11个树种共42万亩天然种子林。松江省林业厅,于1953年3~4月间,在东宁县大黄 泥河子、穆棱县牛心山及海林县火龙沟等地选划红松、落叶松种子林。两省合并不久,1954 年11月又在宁安县干泡子(现小北湖林场)等地选划一批种子林。
    1957年初,省林业厅决定建13处、面积156万亩固定采种区,即以落叶松、樟子松为主的 黑河地区瓦拉干、十八站、二十三站、二十六站、下亮子等经营所;以红松、落叶松、黄柀 椤、水曲柳、胡桃楸为主的牡丹江地区的白刀山、独木河、二道河子和宾县大泉子经营所及 伊春林区的丰林河、双子河、五营河、三合屯经营所。同时在白刀山、大泉子、丰林河、二 十一站建4处树木物候观测点。
    由于1958年和1963年全省林业管理体制两次变动,林业厅所辖的13处采种区,绝大多数 划归森工林业局。结果只保留个别采种区,其余被陆续采伐。
    1965年7月20日,省林业厅请示省人民委员会同意,决定将市(地)、县所属15处国营经 营林场,改为种子林场(种子生产基地),这些林场总面积783万余亩,其中种子林面积109 万亩。基地情况如表6—8。   
    1968年省营林、森工管理机构二次合并后,增划大兴安岭林管局十八站、永安、龙河、 卫东、漠河林场的樟子松、落叶松种子林,牡丹江林管局白刀山林场的长白落叶松种子林, 1969年,又将原内蒙的呼伦贝尔盟红花尔基林业局划定为樟子松种子林。1978年营林管理机 构按市县、森工重新分设后,白刀山林场长白落叶松种子林和原萝北县太平沟林场红松种子 林,分别划归绥阳、鹤北森工林业局,并开始主伐;方正县东方红、尚志县青云等种子林, 也被借抚育之名,行伐木取材之实,使种子林遭受严重破坏,失去做种子林价值;1979年呼 伦贝尔盟重新划回内蒙古自治区后,红花尔基等种子林重新划出。到1985年,全省市(地) 县剩天然种子林12处、100万亩,详见表6—9。   
    (二)森工总局系统天然种子林
    黑龙江省森工系统天然种子林,是1953~1962年间划定的。国家林业部组织第一次森林 经理调查时,划出150万亩天然种子林,大部分为红松和长白落叶松。红松集中在小兴安岭和 老爷岭,长白落叶松集中在白刀山,并在迎春森工林业局划出6万亩水曲柳为主的阔叶林。对 这些种子林,只是划出,而没有任何保护、管理和抚育措施。
    1964年,国家林业部种苗司工作组,组织全省营林、森工双方技术力量,对白刀山长白 落叶松种子林专门进行勘查,因受1966年“文化大革命”的冲击,调查设计未正式批复和实 施。由于没建管理机构,缺乏有效的管理手段,这块种子林没得到应有的抚育管理。特别是 “文化大革命”时期的乱砍滥伐和掠夺式采种,使60%的种子林遭到采伐和破坏。
    1981年,省森工总局开展种子林清查和增划工作,共划定天然种子林105万亩。1.5万亩 以上的14处大型种子林,作为森工总局系统种子生产基地,进行重点管理。这次划定的种子 林,由省森工总局颁发种子林证书,发给林管局、森工林业局及伐木场、经营所。但仅少量 红松、落叶松进行过抚育。国家林业部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局,在同一时期,划定了两处、近 百万亩的樟子松、兴安落叶松天然种子林。到1985年,全省森工系统16处种子基地(面积经 过调整)情况如表6—10。   
    二、人工种子林
    黑龙江省、市(地)、县人工种子林基地建设始于1960年。当年春季,林口县青山国营 林场在省林业科学院的指导下,对302亩日本落叶松进行第一次疏伐抚育试验。1963年春,省 林业厅在尚志县一面坡国营林场,对4亩5~6年生落叶松和7~8年生樟子松进行疏伐改建试点 。1965年秋,在嫩江县高峰国营林场,采取疏开移植方法,把9年生樟子松改建成人工种子林 150亩(疏开30亩、移植120亩)。1970年前后,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人工林改建为种子林 的速度加快。到1976年第一次全省普查时,人工种子林已发展到20多万亩,大部分进行过一 二次疏伐,部分已结实,少数林分进入结实盛期。
    1979年落叶松、樟子松种子丰收,全省市县从人工种子林采收的“两松”种子,分别占 各该树种采种总量的60%左右,实现了“两松”种子自给,并支援外地。佳木斯市所属的10个 县早期改建的人工种子林已结实。1979年该市采收落叶松种子1.5万公斤、樟子松种子0.2 万公斤,种子直接成本每公斤落叶松12元,比调拨价低24元;樟子松32元,比调拨价低18元 。
    1983年,根据国家林业部于1981年5月13日制定的《林木选择育种技术要领》,将市县的 一般种子林定为种子基地管理,将优良种子林定为良种基地管理。为保证种子林的质量,经 过陆续调整,到1985年,市(地)、县人工种子林保存面积101757亩,其中优良林分55041亩 ,包括红松506亩,樟子松28353亩,兴安落叶松11916亩,长白落叶松12719亩,日本落叶松 347亩,红皮云杉1200亩;一般林分46716亩。它们分布在全省10个市(地区)、37个县(市 )、106个林场、苗圃,遍及山区、半山区及平原地区,构成全省人工种子基地网。市(地) 、县(市)人工种子林数如表6—11。         
    全省森工系统,人工种子林基地建设始于1962年,主要是落叶松和樟子松。70年代初, 桦南林业局将2055亩落叶松和990亩樟子松人工林,改建为人工种子林;南岔林业局将6000亩 落叶松和240亩樟子松人工林,改建为种子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