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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林种

  黑龙江省植树造林,主要林种有农田防护林、水土保持林、用材林、薪炭林、经济林、 四旁林等。
    一、农田防护林
    全省营造农田防护林的市县主要是在西部地区,其次是三江平原,丘陵的平原乡(社) 村(大队)也营造小面积农田防护林。
    为改善东北西部、内蒙古东部农牧生产和人民生活及生态环境,根治危害这个地区的风 沙干旱自然灾害,东北人民政府在1952年1月9日发布《关于营造东北西部、内蒙古东部防护 林带的决定》。将当时黑龙江省南部的大责、安广、白城、洮南、开通、镇赉、瞻榆、泰来 8县确定为防护林县。后又根据自然状况和农牧业生产的需要,将防护林建设范围扩大到龙江 、甘南、富裕、景星、林甸、肇东、肇州、肇源、安达、杜蒙(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及 齐齐哈尔市等19个市县。这些市县有的风沙干旱等自然灾害严重,年降水量只有400~500毫 米,而年蒸发量却达1300~1600毫米,春风常达5~9级,每年8级以上大风多达20~40天,遭 受风蚀的土地有1118万亩,农牧业生产水平低,“春旱夏涝秋早霜”和“春毁地夏倒伏秋撸 子粒”的自然灾害,对农业生产威胁极大,造成粮食单产不高,总产不稳,四料(木料、燃 料、肥料、饲料)奇缺,其根本原因之一是缺树少林。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农林厅于1952年3月 15日成立黑龙江省林野调查队,在肇源县试点,后相继在19市县,进行同样的工作。
    按照苏联的模式,横对主风方向(害风方向西南风),营造基本林带,方向角是129°~ 309°,宽度30~50米,基干林带与基干林带间距10公里。在基干林带间又营造几何式主副林 带,350~1500亩林网,其宽度5~15米。群众对营造几何式的林网持有不同意见,认为这样 斜穿了耕地,造成耕种农田不方便。1953年中共黑龙江省委作出《关于改革我省西部防护林 设计的决定》,纠正“几何式林网”。沿顺垄营造主林带,压地头营造副林带。但在实施中 有的地方又过分迁就小农经济,偏重于地形、地物的利用,使营造林带沿路跑1圈地边,随弯 就弯,占用了土地又起不到防护作用。
    1954年8月黑龙江、松江两省合并,大责、安广、白城、洮南、开通、镇赉、瞻榆7县划 归吉林省管辖。黑龙江省在全面总结“正规林网”和“自由林网”经验教训的基础上,重新 修改颁布《黑龙江省西部防护林调查设计暂行办法》,明确提出“因地制宜,因害设防”的 规划设计原则,从此防护林营造走上正确方向。1956年在西部11市县进行第一次防护林复查 ,对原设计斜切耕地过多,网格过大的不合理部分进行全面修改,将未造林部分又适当的增 加林带宽度。1963年又进行第二次防护林复查,遵照省人民委员会《关于加强防护林复查设 计的通知》精神,对已造的林带分类型分段进行调查,全面实测,在摸清已造林情况的基础 上,拟定补植改造措施。1973年又对防护林进行第三次复查,将克山、克东、讷河、拜泉、 双城、依安、明水、青冈、兰西和大庆10个市县纳入西部防护林体系建设,全省达到21个市 县。
    1974年,随着大搞农田基本建设,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将林业建设纳入农田基本建设的 重要内容,实行林农牧副渔全面规划,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田林渠合理配套的先 进典型。如“二年育苗,三年大造,一次成林”的绥化地区及各县。这个时期的造林特点: 一是农田防护林建设纳入综合治理的轨道,营造小网窄带。二是优化树种,普遍栽植小黑杨 、小青杨、白城2号、北京605、俄罗斯杨、斯大林工作者杨树等新品种。三是造林质量向标 准化过度,对造林技术提出了规范要求,建立健全检查验收制度。截至1977年末,21个防护 林市县营造的防护林保存面积360万亩,占总造林面积的1/3。在21个市县的188万亩杨树保 存面积中,50~60年代营造的大部分成为“小老树”约占50%左右,效益不够理想。1978年正 式纳入国家“三北”防护林体系工程。
    位于黑龙江省的东北部的三江平原,其行政范围包括佳木斯、七台河、勃利、桦川、桦 南、依兰、宝清、集贤、富锦、汤原、萝北、饶河、同江、抚远、绥滨、友谊等市县。全区 总面积74939平方公里,其中平原面积46078平方公里,占61.5%,该地区每年4、5月在小麦 和大田播种后,由于降雨量比较少,温度低,蒸发量大,常有大风天气,从笔架山到福利屯 和依兰、桦南县城的两条风带上“风扒”现象极为严重,垄台夷为平地,浮土填满壕沟。19 56年4月,依兰、桦南、佳木斯、集贤等市县最大风速达36~40米/秒。5、6月份间,正当作 物生长关键时期,时有冰雹发生。6~8月,南来的低压较多,雨水充沛,又有不同程度的涝 灾出现。为了护田增产,1974年以前,各地零星营造的农田防护林保存3万亩。1975年全国农 业学大寨会议后,三江地区开始把营造农田防护林列入农田基本建设的重要措施之一,林业 部门进行统一规划,在1200万亩的耕地上规划农田防护林45万亩,占耕地3.8%。1976年营造 农田防护林3万亩,1977年营造7.9万亩。1978~1982年每年造林过程中都重点抓农田防护林 建设。1983~1985年3年造农田防护林21.90万亩,全区累计营造农田防护林33.1万亩,主 副林带16370条,总长20480公里,形成三江平原农田防护林体系,开始发挥生态、经济和社 会三方面的效益。
    省内其它平原乡、村也有不少营造农田防护林的。五常县牛家、安家、八家子等营造小 型农田防护林142条,总长24210公里,面积达2.5万亩。牡丹江市郊、嫩江、北安等地也造 了一些农田防护林。
    二、水土保持林
    黑龙江省山地和丘陵面积共3.5亿亩。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 ,对个别水土流失严重的地方,进行局部治理,但效果甚小。1956年,省林业厅制定呼兰河 、蚂蚁河流域的规划和治理方案,组织两岸农民每年营造水土保持林20万亩。1957年12月, 省林业厅、水利厅共同提出嫩江东部、绥化地区北部及合江、牡丹江、松花江地区重点30个 县综合水利工程,营造水土保持林。但在“以粮为纲”的思想影响下,有的地方不顾水土流 失,进行陡坡开荒,破坏草原,乱砍滥伐,造成严重后果。1958年10月召开第一次全省水土 保持工作会议,总结出“沟坡兼治,以治坡为主;上下兼治,先上后下,先坡后沟;工程措 施、生物措施和农业耕作措施相结合”的经验,并推广宾县英杰公社吉兴作业区在荒山实行 鱼鳞坑造林、改垄、修地埂的作法。1959年全省土壤普查资料统计,全省遭受不同程度水蚀 、风蚀面积8119万亩,其中耕地6000万亩,严重的3000万亩,大型冲刷沟14.4万条,沟壑占 地140万亩,水土流失成了影响农业生产的“慢性重病”,全省每年少收粮食22.5~25亿公 斤。
    1964年,中共黑龙江省委、省人民委员会发出《关于水土保持工作的指示》,要求各地 广泛深入地进行宣传教育,动员群众自觉地搞好水土保持。省人民委员会又针对在山坡上乱 开荒和陡坡开荒的严重情况,颁布《关于退耕还林的几项规定》,全省水土保持工作全面开 展起来,宾县、阿城、尚志、克山、拜泉、讷河、绥化、海伦、穆棱、密山、林口、依兰、 桦南等水土流失较严重的县,治理水土流失面积有大幅度增加,全省达到509.22万亩,比1 959年增加1.8倍。“文化大革命”时期,水土保持工作放任自流,已开展的重点治理区和典 型缺乏管理,有的遭到破坏,一些地方毁林、毁草开荒,乱砍滥伐,破坏林木和植被的现象 不断发生。
    1974年,开始实行山、水、林、田、路综合治理,本着“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牧则 牧”的原则,组织群众大搞农田基本建设,如尚志、林口、桦南、拜泉、克山、海伦、宾县 、龙江等县根据不同类型的侵蚀情况,从实际出发,营造水土保持林。1976年,位于山区的 尚志县采取“林上山、田下川”的新措施,把不宜作物生长的“挂画地”退耕还林,把沉睡 在川地的草甸开垦良田。在东部山区和丘陵区坚持先易后难,先上后下,先坡后沟,沟坡兼 治,营造各种水土保持林。在分水岭上营造防护林,在坡地上沿等高线营造水源调节林,在 冲刷沟上营造固沟林和沟底造林,在耕地或坡耕上营造农田防护林,在荒山荒坡上挖鱼鳞坑 ,营造水土保持林,做到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相结合,预防与治理并重。1978年水土保持治 理面积达1411万亩,营造水土保持林29万亩。1979年,以水土保持林体系建设为中心,开展 小流域规划治理作为单元,由分水岭到坡脚,由上游到下游,由坡到沟,实行集中治理,连 续治理。1983年,需要水土保持林治理面积1899万亩,营造水土保持林70万亩。有50万农民 承包治理文毛沟小流域2700条,面积220万亩,并有300万亩水土流失严重的坡地得到治理。 截至1985年,全省治理水土流失面积累计2194万亩,占水土流失面积的29%。
    三、用材林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加强森林保护,普遍封山育林,大 力植树造林,培育和扩大森林资源。1952年,东北人民政府在《关于林政工作的方针与任务 》中,明确提出大规模的造林主要是依靠群众来进行,国营造林应以营造用材林为主。黑龙 江省东部山区、半山区以村为单位,组织农业社集体营造落叶松、水曲柳等用材林。1956年 创办国营林场,在荒山秃岭上营造用材林6.2万亩。1958年,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 在全国大规模造林的指示》精神,重点建设国营林场,积极发展社队办林场,1960年,国营 林场与社队办林场发展到2097处,一个以国营林场为骨干,以社办林场为基础的林场群初步 形成,每年营造用材林20多万亩。到60年代中期,营造速生丰产林也逐步展开。国营林场以 速生丰产混交林科研成果为模式,开展计划有组织地推广工作,6年间完成152.2万亩,占计 划268万亩的56.8%。山区、半山区及丘陵地区社(队)办林场,在疏林地里割带,栽植落叶 松,在灌木丛林里按照速生丰产林的要求栽植落叶松和水曲柳,使阔叶林变为针阔混交林, 调整林木组成,提高林分质量和经营水平,效益极为明显。据调查,20年生的落叶松人工林 蓄积量为30年萌生柞树的2至3倍。桦南县孟家岗、勃利县通天一、林口县青山、尚志县一面 坡、鸡东县宝泉、龙江县错海等一批国营林场造林保存面积都在10万亩以上。林口、勃利、 桦南3县国营林场与社队林场连片营造人工林面积达300多万亩,构成大面积新的用材林基地 。尚志县每年国营、社队造林都超过10万亩以上,全县人工林保存面积达114万亩。中华人民 共和国建国45年,经过林业战线6万名职工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辛勤劳动,全省新造用材林面积 4966.20万亩,其中国营林场造林2134.80万亩,集体造林2304万亩,个人造林527.40万亩 。
    四、薪炭林
    黑龙江省1957年以前,拥有薪炭林(柳条通)地500万亩,沟沟有树,坡坡有林。1958年 “大跃进”刮“共产风”,薪炭林遭到严重破坏,“文化大革命”期间,薪炭林遭受浩劫, 当作资本主义尾巴砍掉或无代价收归集体。特别是有的地方把集中成片的薪炭林连树根都刨 出来,毁做粮田。绥化地区原有柳条通140万亩,到1985年统计,仅剩下60万亩左右。克山县 原有柳条通10万亩,只剩下2~3万亩,剩下的林地也稀稀拉拉,溃不成林,因而农村不少地 方缺乏烧柴日趋严重。1979年据省林业厅调查,全省365万户缺烧柴,其中严重缺柴户近100 万户。松嫩平原有些农民每年花二三个月时间,走出十几里地去搂草拾柴,有的农民家冬天 无柴取暖,使墙壁挂白霜,冰块封水缸,吃冷饭,睡凉坑。群众说:“不愁吃,不愁穿,只 愁烟囱不冒烟”。泰来县好新公社有1530户,每户1年烧掉秸稞2500公斤,全社每年烧秸稞3 75万公斤,占秸棵总数的70%,烧牛马粪200万公斤,烧掉饲草750万公斤。肇源县茂兴公社1 年搂烧柴投工11.6万个,等于415个劳动力常年搂柴,占社队劳力10%。草场逐年退化,也影 响牧业发展。为解决农村烧柴不足,加速薪炭林的营造,1980年8月15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发 出《关于切实抓好营造薪炭林工作的通知》,要求缺柴的县挖掘土地潜力,将适宜营造薪炭 林的河套滩地、冲刷沟、谷地、积水洼地、闲田隙地、排水干支渠、农田防护林两侧以及浅 山低洼地等划给每户3亩薪炭林地。象分自留地那样,实地丈量,插牌标名,登记造册,一次 到户,同时规定户造户管户有,地权属集体,林权归个人,长期不变,县政府按户发给林权 执照。
    1984年,第一次采伐期平均亩产干柴1000公斤,全省收干柴6亿多公斤。截至1985年,全 省共营造薪炭林785.9万亩,其中西部缺柴严重的平原县(市)营造354.5万亩。拜泉县有 98273户,5年共营造柳树薪炭林281270亩,每年产75万层积立米,折合成干柴16.5万吨,解 决全县农民60%的烧柴。群众说:“家有三亩柳,烧柴不用愁”。
    五、经济林
    黑龙江省由于气候寒冷,经济林品种较少。1952年有少数个人在房前屋后栽植果树。19 62年有少数社队及国营林场,选择山坡中下部、背风向阳、土层深厚肥沃的地方,开始建立 75处果园,栽植小苹果、黄太平、大秋、沙果等品种,其中小苹果占83%。到1970年全省有经 济林145万亩。1975年引进木本油料文冠果和双秋、龙光苹果、八里香犁、绥棱红李子、十九 团1号、东宁2号杏、红香水、黄香水葡萄等,不断增加新品种。进入80年代,果树栽培面积 逐渐扩大,培育品种有龙香梨、红香水、美洲红、康拜尔等。1985年,全省累计共营造各种 经济林66.85万亩。
    发展经济林给林业和全省农民带来了经济效益。望奎县乡村和延寿县开道林场发展很快 。望奎县基本是乡乡有果园,村村有果树,果园收入占集体和农民群众收入的一定比重。
    六、四旁林
    四旁植树是城镇和乡村建设的重点内容。1956年1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在《全国农业发展 纲要》(草案)中提出“在十二年内绿化一切可能绿化的荒地和荒山,在一切宅旁、村旁、 路旁、水旁以及荒地上荒山上,只要是可能的,都要求有计划地种起树来”。中共黑龙江省 委号召全省各地把植树造林列为农村工作的重要议程,落实中央精神,发动群众加快全省“ 四旁”绿化进程。全省各地相继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如泰来县起步较早效果显著;望奎县 火箭乡“四旁”植树标准高,管护好,执行护林制度严格,受到国务院的表彰奖励;肇州县 为巩固“四旁”绿化成果,在村旁、宅旁、街道上的幼树周围修筑起“大泥缸”防止猪拱树 根、羊啃树皮、小孩摇幼树。“文化大革命”期间,四旁树木虽然遭受破坏,但从1975年实 行山、水、田、林、路、渠综合治理后,农村集体统一规划,分头实施,道路两旁、村屯四 周、水旁附近由集体造林,房前屋后仍发动农民进行植树,归个人所有。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中央和国务院把造林绿化作为一项治国兴邦的国策,建设社 会主义精神文明,开展“五讲四美”的重要内容。中共黑龙江省委、省人民政府按照党中央 和国务院的要求,首先从清除“左”的影响开始,认真落实林业方针政策,四旁植树的成果 更加明显。具体作法是:把“四旁”绿化树承包到户,道路绿化,实行以路定段,以路定人 ,以人定任务,以任务定报酬,按成活率定奖惩;村屯树木,实行队供苗木,分段栽植,树 权归户,允许继承;鼓励社员房前屋后植树,林木归自己所有;在水渠两侧和水库周围实行 专业队(组)承包,一包三年或五年,树木郁闭后,交护林员管护。各地还建立乡规民约, 宣传《森林法》和贯彻县政府护林布告,实行“四负责”,即队长教育社员,校长教育学生 ,领导教育职工,家长教育儿童,互相监督检查,形成爱树光荣,毁林可耻的风气。全省平 原县70%的农村消灭了“光腚屯”、“光杆路”、“光板田”,水渠、水库也都栽上树。密山 县全民动手,奋战5年,到1983年基本实现“四旁”绿化,“四旁”植树保存1517万株,人均 70株。该县807个村屯基本实现了绿化,城乡311所中小学校实现了校园绿化,县级公路绿化 281.5公里,占公路的88.7%,乡路绿化987公里,占乡路96%。集贤县兴安乡保胜小学,坚 持开展绿化校园,美化环境活动,既育树又育人,学校师生树立自力更生,勤工俭学的新风 尚,林业收入解决了学校的办公费、取暖费、维修费、设备费、旅差费,并实行“三免费” (学费、书费、文具费),这个小学曾多次受到团中央和省政府的表彰和奖励。截止1984年 春,全省绿化公路、乡道56605公里,占79%,绿化村屯34900个,占75%,绿化江河堤坝两侧 3000公里,占17%。
    森工总局系统至1981年末,共完成“四旁”绿化548.8万株,成活率、保存率较低。在 森工总局党委的重视下,1982年初森工系统上下各级相继成立绿化委员会,下设绿化办公室 ,颁布了《黑龙江省森工企业植树绿化检查验收“试行”办法》,“四旁”绿化取得显著效 果。1984年共完成道路绿化1117.6公里,植树159.5万株,河堤绿化186条,植树23万株, 街道绿化1050.5公里,植树57.8万株,局场点绿化1143个,植树156.7万株,绿篱墙2097 84平方米,栽花种草223547平方米。还于1985年8月5日至8日森工总局系统在东京城林业局召 开森工系统植树绿化现场会,参观了东京城局“四旁”绿化上取得显著成绩的发电厂、康乐 餐具厂、贮木加工场、红旗林场、犁树沟集体青年营林队、尔站二场。会上有东京城、南岔 、绥棱等12个林业局介绍了绿化经验。
    到1985年全省共完成道路绿化852.8公里,植树170.4万株,河堤绿化55.4条,植树3 1万株,街道绿化843公里,植树52.9万株,局场点绿化824个,植树170万株,绿篱墙8万平 方米,栽花种草22万平方米,平均成活率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