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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造林管理

  一、行政管理 (一)签订《绿化责任状》
    1915年(民国4年),北京政府农商部曾明令颁布“以每岁清明为植树节”,县知事率领 居民、学校、社团,在路旁、公园、墓地、寺庙等地植树。1928年(民国17年),国民政府 在孙中山总理逝世纪念日3月12日举行植树式,将这天命名植树节。但是,在新中国成立前, 地方植树只造林不管林,树木成活无几。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组织群众植树到1954年造 林143万亩,成活率40%左右。1958年起,在三年“大跃进”中,群众造林1106.5万亩,因造 林质量差,经核实为82万亩。1962年中共黑龙江省委第二书记、省长李范五提出“各级党委 第一书记每年至少抓三次林业”。省、县、社领导深入基层与群众结合,造林除草,精心抚 育,到1966年植树482.3万亩,成活率67%。“文化大革命”期间,林业部门工作陷于瘫痪, 群众造林1000多万亩,成活不多。1973年省政府重申各项造林政策,实行科学造林、加强管 护,截至1977年造林1523.1万亩,成活率71~80%。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省、县、乡三级政府强化对林业工作的领导。1982年3月初,正 式成立黑龙江省绿化委员会,由中共黑龙江省委、省人民政府、省工会、省妇联、团省委及 省直有关委、办、厅(局)负责人组成,其成员为:
    
    陈 雷
    主 任
    省长
    王路明
    副主任
    副省长
    王光伟
    副主任
    副省长
    常文焕
    副主任
    省军区副司令员
    王玉生
    副主任
    省农业办公室主任
    张文林
    副主任
    省政府副秘书长
    包琮副
    主 任
    省建委主任
    王维之
    副主任
    省林业总局局长
    王化成
    副主任
    哈尔滨市市长
    赵树森
    副主任
    省营林局局长
    委员有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于庆和等19人。
    
    
    
    省绿化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工作。由张文林兼办公室主任,赵树森、陈夫 田、高洪山兼副主任。办公室下设四个组:综合组设在省政府办公厅,负责协调和综合事宜 ;农村组设在省营林局,负责农村社队的义务植树、绿化和掌握森工、农场系统的绿化工作 情况;城市组设在省城建局,负责处理城市绿化事宜;部队组设省军区后勤部营房处,负责 军区和驻军部队植树造林事宜。森工总局和农场总局分别成立绿化委员会,负责本系统的绿 化工作。
    1983年调整后的省绿化委员会成员为:
    陈 雷
    主任
    
     省长
    王路明
    副主任
    
    省顾问委员会副主任
    王玉生
    副主任
    
    省委常委、省农林领导小组组长
    王连铮
    副主任
    
    副省长
    于殿臣
    副主任
    
    省军区副司令员
    伞裕民
    副主任
    
    省政府副秘书长
    赵树森
    副主任
    
    省营林局顾问
    张振清
    副主任
    
    省林业厅长(绿化委员会常务副主任)
    王近仁
    副主任
    
    省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厅厅长
    委员有八一○三二部队副军长郑海林等18人。
    绿化委员会设在省林业厅,办公室主任由省林业厅厅长张振清兼任,副主任由省城乡建 设环境保护厅副厅长周淑萍、省林业厅副厅长刘培相兼任。办公室综合组、农村组设在省林 业厅。城市组设在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厅,部队组设在省军区。
    1983年3月,省人民政府召开全省植树造林工作会议,深入贯彻落实邓小平同志提出的植 树造林“一年比一年好,一年比一年扎实”的要求。陈雷省长和各市县主要领导签订了《绿 化责任状》。会后,各地市县效仿省里的做法,县与社、社与队、各系统、各部门也层层签 订,在全省范围内形成一个一级对一级负责的《绿化责任状》体系。
    责任状上写明造林绿化数量、质量标准,明确领导职责和奖惩条件。经考核,年终对全 面完成任务的单位给予表彰,对其主要领导同志发给绿化光荣证和物质奖;对没有完成任务 的单位,依据不同情况给予批评、通报直至撤销主要领导职务处分。有的市县除按省定标准 兑现奖惩外,还把责任状和干部考核联系起来,把绿化工作好坏作为干部评比、考核、晋升 的一个条件,作为评选先进个人、先进集体的条件之一。有的还把责任状的兑现和个人经济 报酬挂钩,每年植树后,省里统一组织造林、育苗和义务植树的普查,由市县抽调力量,实 拉实测造林、育苗和义务植树面积及成活率。双鸭山、鹤岗、牡丹江等市县逐地块检查,每 检查一个单位由检查和受检查单位负责人双方签字,登记造册。牡丹江市还随即召开兑现大 会,在地方报纸上公布《绿化责任状》兑现结果和奖惩名单。合江地区在兑现责任状中,经 地委、行署批准,由地区绿化委员会作出奖惩决定,通报表扬全面超额完成绿化任务的县、 社。对领导绿化工作取得突出成绩的一名公社主任晋升一级工资,对任务完成极差的一名公 社主任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1983年,经过逐级呈报,省绿化委员会审核,全省《绿化责任 状》兑现结果:全面完成义务植树、育苗、造林、成活率达到85%以上的44个市县,占60.3 %;4项指标完成3项的有16个市县,占21.9%;4项指标完成2项的有9个县,占12.3%;4项指 标只完成1项的有4个县,占5.5%。
    1984年,在整党和改革开放形势的推动下,全省各地认真贯彻落实3月1日中共中央、国 务院《关于深入扎实地开展绿化祖国运动的指示》,省绿化委员会主任陈雷提出,进一步充 实《绿化责任状》内容,具体是:
    (1)专员、市、县长和绿化委员会主任,认真负起造林绿化责任,亲自动手,带头植树 ,加强领导,切实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各级绿化委员会,统一领导本地区的绿化工作,对各 行各业进行指导、协调、检查和督促,确保绿化运动一年比一年好,一年比一年扎实,一年 比一年成效显著。
    (2)保证完成年度育苗、造林计划,按期实现省规定的绿化任务,义务植树要有重点工 程,每人每年植树3至5株必须完成。造林成活率达到85%以上,保存率达到80%以上(重大自 然灾害除外)。认真搞好护林防火工作,有效地制止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哪里发生森林火灾,就追究哪里的领导责任。
    (3)完成上述任务的,省政府和省绿化委员会予以表彰奖励,给地、市、领导和绿化委 员会主任颁发《绿化光荣证》。对未完成上述任务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批评、通报 、直至免除职务。全省如果完不成上述任务,省长本人也要向国家承担责任。
    (4)根据责任状的要求,省、地于每年秋季检查,1985年兑现。
    (5)凡愿意承担上述责任的,请签名于责任状上,以资信守,而利考核。
    
    
    黑龙江省省长
    
    
    省绿化委员会主任
    
    
    陈雷
    
    
    
    
    
    
    
    
    
    
    ××县绿化委员会主任(签字)
    
    
    
    
    
    
    
    
    
    
    
    
    
    一九八四年三月十四日
    以上即是省长《绿化责任状》的内容。
    全省党、政、军领导机关和各级林业部门把签订责任状,完成绿化任务做为一件重要事 情来做,把原来只与市县绿化委员会签订,扩大到与各系统负责人签订,从上到下逐级签订 责任状,同时建立检查评比和奖惩制度。1984年至1985年全面完成绿化责任状五项指标的有 52个地、市、县。即绥化地区,双鸭山、佳木斯、大庆、鹤岗市,呼兰、克东、依安、克山 、林甸、拜泉、宁安、虎林、密山、穆棱、海林县,牡丹江郊区,萝北、富锦、绥滨、友谊 、抚远、汤源、集贤、依兰、同江、桦川、桦南、宝清、饶河县,佳木斯郊区,勃利、海伦 、绥棱、庆安、望奎、兰西、青冈、明水、肇东、肇州、肇源县,绥化、安达市,巴彦、木 兰、通河、尚志县,北安、五大连池市,塔河、漠河县。这些市县得到通报表彰。
    对绥化地区、双鸭山市、北安市和肇州、克东、勃利、密山、集贤、尚志、呼兰县、东 京城林业局、锦河农场造林绿化成绩显著的12个单位,省政府决定授予造林绿化先进单位称 号,并颁发奖状给以鼓励。并对仅差一项未完成绿化责任状指标的25个地市县免予批评。对 差2项指标未完成绿化责任状的东宁、延寿、五常县和森林火灾比较严重的逊克、嫩江、孙吴 县、黑河市给予通报批评。要求这些单位认真吸取教训,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 施,切实把造林绿化和护林防火工作搞好。
    省森工总局系统4个林管局40个林业局中,有3个林管局38个林业局全面完成了绿化责任 状5项指标,有1个林管局、2个林业局差1项没有全面完成绿化责任状指标。大兴安岭地区7个 林业局(区),有5个林业局(区)全面完成了绿化责任状5项指标,有2个林业局(区)差1 项未全面完成绿化责任状指标。国营农场总局系统9个农管局81个农场中,1个农管局59个农 场全面完成了绿化责任状5项指标,3个农管局18个农场差1项没有全面完成绿化责任状指标, 4个农场差2项以上未全面完成绿化责任状指标。对全面完成指标的单位一并给予表彰,对未 完成绿化责任状指标的单位,由各系统通报批评。
    1984~1985两年全面兑现《绿化责任状》,受奖人员共计428人。同时,全省开展最佳绿 化单位的评比活动,平原农田区有林面积达到10%以上的绥化地区,奖给4万元。山区人工林 达百万亩以上的尚志、林口两县各奖励2万元。
    (二)责任制
    黑龙江省植树造林责任制,首先是在初造幼林管护上开始的。随着植树造林的发展,营 造的幼林面积越来越多,尤其西部平原地区的新植林与耕地、荒地、牧场交织在一起,新植 幼林经常遭受牲畜的危害,幼林被害率占45%。省林业厅派出工作组,深入肇东县进行调查, 总结推广了该县昌五区的管护经验。该区1951~1953年共营造新植林3500亩,成活率75%,主 要是重视造林管护,他们在造林后,固定3名护林员,经常除草松土,看管幼林,学校教育学 生,家长教育子女,爱护树木,在林带、林网旁埋设爱林护林牌,不定期召开“羊倌”会议 ,指定地点放牧,各家各户有护林公约,形成爱林护林风气,幼林成活率保存率很高。省林 业厅对该区的作法通报全省后,推动了幼林管护工作。
    1955年,农业生产合作社对造林、抚育、管护与农业生产一样,推行评工记分,在一定 时间里完成一定数量、达到一定质量,给记一个劳动日,造林整地记10分(10分为一个劳动 日),植树造林记12分,夏季幼林抚育记9分,次生林抚育记13分,死分活评,对造林护林起 到了良好效果。有些农业社把植树造林护林当成义务,不记工分,因而出现成活率差,保存 率低。1957年农村普遍建立林业专业队,实行“一包四固定”的责任制,一包即包工,把全 年造林、抚育、管护在春天计算出来,分别包给林业专业队;四固定:即劳力、畜力、土地 、农具固定不变。实行这种办法后,克服过去早晨乱点兵,干活大帮哄,不论干多干少,都 给一样工分的现象。林业专业队内部按技术高低,工作好坏,评一二三等工,每月评1次。
    1958年受“大跃进”的影响,凡是出勤人员都是划一杠,表示出勤,工效极低。1962年 根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恢复以队为基础,林业生产实行“三包一奖”责 任制,即包造林整地,包栽植、包抚育,超产奖励,成活率80%。这个期间(1962~1965年) 社队造林200.8万亩,造林保存率达81~85%。1968年开始,在农村中批判“三自一包”、“ 四大自由”,搞乱了党在农村的经济政策,各种形式的包工、包产责任制一律取缔。
    1976年以后,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植树造林得到迅速发展。各地建立起多 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把责、权、利同社员利益紧密结合,克服平均主义,打破“大锅饭” 。1979年农村有50%左右的生产大队对林业生产继续实行“三包一奖”责任制。1980年,随着 农业联产承包制的推行,全省已有80%左右的社队相应建立林业生产责任制,承包户达23213 0户。育、造、管分项承包,联产计酬的172926户,占74.5%;造管结合一包3至5年的25373 户,占10.9%;大包干的31250户,占13.5%;其它占1.1%。具体形式如下:
    一是分造统管。这种责任制是任务到劳,责任到户,按组划段,分段造林,限期完成, 有奖有惩。造林成活率达到85%不奖不惩,多活一株,奖0.10~0.50元,少活1株罚0.50到 1元。兰西县有两段公路绿化各有差异,安兰公路28公里护路林,采用“大帮哄”造林形式, 成活率只有40%;而哈黑公路68.5公里,实行责任制,成活率95%,标准高,质量好,1次成 林。
    二是户造户管。专业承包,造管结合,实行双保,以株计酬,3年结清,有奖有惩。生产 队根据造林地条件,管护的难易程度,包给有能力,热爱林业,责任心强的社员营造。生产 队提供土地、水源、浇水车和苗木,承包者按造林规划施工,按技术规程栽植、铲、摘芽 、定干、修枝和病虫害防治。按造林保存株数付给报酬。大苗造林,每株0.50~0.70元, 母根造林每株0.30~0.50元。“三年结清”,一包三年,分年兑现,第一年付酬20%,第二 年付酬30%,第三年全部结清。造林成活率85%不奖不惩,高于标准按株受奖,低于标准的按 株受罚。成活率低于59%的不仅不给报酬,还要赔偿苗木费。
    三是统造统管或分造统管。造林后交给社队林场或林业专业队管护,公社有护林大队, 大队有护林中队,生产队有护林小队,护林员分片负责。对护林员实行“五定一奖”,定地 段、定株数、定职责、定保存率、定报酬,尽职尽责,规定的林木株数和保存率达到100%的 ,一年奖励30个工日,达到95%的,一年奖励20个工日,达不到95%要求的,一年每减少10%, 则扣罚15~20个工日。丢失树木,护林员找出盗伐者,罚款的50%奖给护林员,找不出的罚护 林员,小树每株罚2元,椽材每株罚10元,檩材每株罚25元。同时,执行“八不准”、“五负 责”的制度:不准在林地放牧,不准猪马牛羊进入林地,不准在树上拴牲口,不准机具马犁 伤树木,不准在林地内和树床上取土、采石、埋坟、不准折枝丫、剥树皮,不准在树干上卡 脚泥,不准损坏护树架、护林宣传标语牌等设施。儿童损坏树木,由家长负责;学生损害树 木,由学校负责;牲畜车辆损害树木,由放牧员、使役员、驾驶员负责;家畜损害树木,由 畜主负责;因修建损害树木,由修建单位或个人负责。
    1983年,在林业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发展林业专业户、重点户和各种形式的联合承包 户。全省林业“三户”已发展到4.5万户,造林数量和质量都很明显。一是实行专业经营, 大多数只有口粮田,不包或少包责任田,家庭收入主要靠林业报酬,一心扑实搞林业生产。 二是集约经营,既是林业生产者,又是管理者,很多成为技术能手,科学务林,精耕细作。 三是促进开发性经营,承包户有长远打算,肯投工投资,开拓宜林“两荒”,发展林业。四 是家庭经营,一人承包,全家上阵,亲友相帮,挖掘劳动潜力,劳力投入更加合理。各地在 政治上鼓励,经济上扶持,技术上指导,生产上提供方便,使之成为发展林业的重点户,开 拓“两荒”的先进户,科学务林的示范户,以林治富的带头户。
    1985年,在一些地方开始实行林木保险制度。乡设立林木管护保险公司,林木人保自愿 ,退保自由,入保面积多少、时间长短不限,无论个人、集体的林木不分林种均可投保,实 行“一交三包”。一交是投保户每年按人保林地面交纳保险金;三包是乡保险公司对投保户 的林木包看护,包技术指导,包林木损失。管护不善,林木受损失,由保险公司向投保户按 树龄作价包赔损失费。年保险金计价分二个档次,一是以亩交纳,二是按林龄以亩交纳,由 乡林木保险公司收缴。从而加强了幼林管护,提高了保存率,减轻了农民负担。林多多保, 林少少保,无林不保,克服了护林员工资由农民均摊的平均主义现象。
    二、技术管理
    造林技术主要包括树种、整地、栽植、密度、混交及抚育。
    (一)树种
    20世纪50~60年代全省造林树种比较单一,“东松西杨”,东部地区落叶松占75.7%, 西部地区杨树占60%。树种单一,做不到适地适树,其后果造成生长不稳定,病虫害抵抗性差 ,致使林木生长量出现显著的差异。桦南县孟家岗林场太平沟分区47林班32小班,1966年春 造的落叶松平均树高5.7米,平均胸径6厘米,而山上部的平均树高仅3.5米,平均胸径3. 3厘米;山中腹部平均树高为山上部的163%,胸径为187%。一个坡同时栽的同样树成了老少三 辈树。在西部地区栽植的辽宁小叶杨,因干旱地力差,年年大都成了“小老树”。1978年6月 省林业厅组织生产、科研、教学三结合的造林调查小组,对黑龙江省造林技术问题,进行专 题调查,根据适地适树原则,把全省划了八个造林类型区:
    东部山地用材林区:东宁、穆棱县和鸡西市西部,牡丹江市,宁安、海林、尚志、方正 、延寿、五常和阿城县东部、宾县南部,位于张广才岭和老爷岭。造林树种及发展比例落叶 松25%,红松、云冷杉30%,樟子松20%,三大硬阔(水曲柳、黄柀椤、胡桃楸)20%,其它5% 。
    完达山用材林区:鸡西、七台河市,勃利、林口、密山、桦南、依兰县和佳木斯市,集 贤、宝清、鸡东县、双鸭山市。属于完达山系,北临三江平原,东至兴凯湖平原,南临张广 才岭和老爷岭。造林树种落叶松30%,樟子松20%,红松、云冷杉20%,三大硬阔20%,其它10 %。
    三江平原防护林区:鹤岗、佳木斯、双鸭山市,集贤、虎林、宝清、富锦、绥滨、抚远 、同江、萝北、饶河县。为松花江下游的平原地区,东至乌苏里江、北至黑龙江、南临兴凯 湖。造林树种落叶松应占30%,樟子松10%,三大硬阔35%,杨柳20%,其它阔叶5%。
    中部丘陵黑土水土保持区:哈尔滨市,阿城、宾县、巴彦、绥化、绥棱、海伦、北安、 克东、克山、讷河县以及依安、拜泉、明水、青冈、兰西、望奎、呼兰县,位于黑龙江省中 部。造林树种落叶松应占30%,樟子松20%,杨树10%,三大硬阔20%,红松、云冷杉15%,其它 5%。
    松嫩平原盐碱农田防护林区:肇源、肇州、肇东县、大庆市、安达、杜蒙、林甸、富裕 、依安、明水、青冈、兰西、呼兰以及双城县。位于松嫩平原中部,造林树种杨树应占35%, 水曲柳20%,榆树10%,樟子松、落叶松各占5%,黄柀椤、胡桃楸各5%,灌木10%,其它5%。
    松嫩平原沙地农田防林区:大庆市,肇源、富裕、杜蒙自治县,齐齐哈尔市以及龙江和 泰来县,位于松嫩平原西部,造林树种杨树占30%、樟子松30%、榆树10%、落叶松、云杉10% ,灌木15%,其它阔叶树5%。
    大、小兴安岭用材林区:鹤岗市,萝北、嘉荫、逊克、爱辉、呼玛、嫩江、孙吴、德都 县以及北安市,海伦、绥棱、庆安、铁力县,伊春市,巴彦、木兰、通河、汤源等县造林树 种红松、云冷杉应占50%,落叶松30%,三大硬阔15%,其它阔叶5%。
    黑龙江省按上述树种比例实施,到1985年东部地区营造落叶松比例由75.5%下降到64%, 增加了红松、樟子松、云冷杉、赤松、珍贵硬阔树。西部地区杨树由60%下降到54%,增加了 樟子松、柳树、落叶松、灌木树种。
    (二)整地
    1950~1954年荒山荒地造林基本不提前整地,随挖坑随栽植,土壤没经过熟化,因而影 响成活率。1955年省林业厅提出“平原地区生荒硬地,先翻后造,秋造春翻,春造上年翻, 翻后种一年庄稼”的技术要求,扭转生荒硬地不整地就造林的习惯。当年,平原地区春季造 林3万亩,秋季整地面积70%,耕地中的农防林有80%还破茬打垄整地。充分利用农村实现社会 主义农业合作化的有利形势,全省有10万农民,出动5千付犁和102台机械,整地4万亩。196 2年坚持先整地后造林的生产程序,不同苗龄的整地深度,挖坑的深度、宽度等要求,纳入造 林技术规程。1963年149处国营林场在造林后就组织劳力、机械为下年整地32.1%万亩,平原 国营林场做到全翻,翻后种上一年庄稼。农村社队组织5万劳力和541台机车整地19万亩,占 集体造林整地面积75%。东部山区、半山区整地采取专业队伍为主,割除杂草,刨穴整地,全 省整地99.1万亩,其中国营林场整地66.3万亩。
    随着造林质量的提高,整地工作也越做越细。根据土壤、植被及地形分别实行全翻、带 翻、块翻和高台整地,尚志、克山、宾县等县丘陵水土流失地方实行环山整地和交错鱼鳞整 地,在低洼湿地(不常年积水)采取高台整地,对透水弱的地方,还挖排水沟。在公路两侧 先修树床,后挖坑栽树。1982年,省林业厅系统整地284万亩,其中国营林场整地115万亩, 社队整地169万亩。1984年整地414万亩,其中国营林场120万亩。龙江县错海林场对特殊地段 实行三年整地造林,头一年开沟,第二年回土,第三年造林,这样做使杂草腐烂,增加腐植 质,有利于改善土壤理化性能,使造林成活率由64%提高到95%。1985年省林业厅系统整地面 积达408万亩,实现了全部提前一年整地的要求。
    (三)栽植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由于技术力量薄弱,缺少管理经验,有些村屯树苗运到后, 隔三五天才组织造林,苗根枯干造成“活人栽死树”。有些地方踩的不实,出现露根、窝根 、透风,管造不管活的现象。1954年,省林业厅提出“适地适树,良种壮苗,细致整地,精 心栽植,及时抚育”等技术要求,各地在冬季召开技术训练班或各种会议,细致讲解整地、 育苗、栽植、抚育等技术,还印发造林技术宣传画发到村屯。1955年,省林业厅要求各地努 力提高技术,造林成活率达到80%以上,并提出“挖大坑,栽当中,多浇水,踩实成”技术口 号。严格挑选苗木,不符合标准的苗木不准用于造林。肇东、安达、杜蒙、肇州等8个县栽植 时,浇水面积达4.6万亩,占造林面积83%,成活率85%。东部山区半山区的农民,喜欢栽植 落叶松,苗木运到造林地后,先行假植并指定责任心强、懂技术的农民或生产组长上山造林 。但个别地方仍有“大帮哄,满山跑,挖一锹,刨一镐,扔棵苗,踩一脚”的粗糙做法。黑 龙江省对1950~1955年春季新植林进行普查,共造林172.9万亩,仅为原造林面积46.5%。 据47个县统计,保存率不足25%的有14.8万亩;26~50%的有18.8万亩;51~80%的有22.2 万亩;80%以上的有9.34万亩。成活率、保存率低的原因是:苗木质量挑选不严,部分不符 合标准的苗木用于造林;栽植质量粗糙;造后抚育管理没跟上。
    1958年12月10日至20日,省林业厅召开全省造林经验交流会,推广一些单位的先进造林 经验。如林甸县春季造林成活率高于秋季造林;泰来县提高造林质量五点作法;九三荣军农 场农田防护林效益调查;尚志县一面坡公社落叶松成活率94%;双城县水曲柳、黄柀椤速生增 产等共25个造林经验。于杰副省长总结时提出:“当前植树造林中最大的问题是造林成活率 低,应大力提倡细致整地、挖大坑,栽当中、多浇水、踩实成、抚育好”的技术要求。1962 年省林业厅坚持“高标准质量第一”的方针,按造林规程作业,从造林苗木抓起,派专人在 苗圃检查苗木质量,凡是破皮、伤根、风干、捂霉的苗木不能用于造林。苗木出圃包装好, 专人押运,途中浇水,运至造林现场,假植好,保持苗根湿润。栽植时,两人1组,1人挖坑 ,1人植苗并手提苗木罐。栽植时,挖大坑、添半土、稍提苗、再添土、不窝根、不露根、踩 实成。栽植后,培土踩实,除草松土,当年抚育二三次,造林成活率76%。针对大跃进期间造 林成活率低,林地进行了补植,选用同一树种,同一苗龄的大苗补植,达到林相整齐,一次 成型。1964年1月,省林业厅制定《黑龙江省造林技术实施细则》(试行草案),把以前积累 的经验纳入《细则》之中。细则共分十五章,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调查设计,第三章整地, 第四章造林林种,第五章造林树种,第六章造林密度,第七章造林季节,第八章造林方法, 第九章检查验收,第十章幼林抚育,第十一章幼林保护,第十二章幼林检查,第十三章建立 造林档案,第十四章补植,第十五章附则。各地层层办学习班,并结合实际,典型示范,营 造样板林,以点带面,收到显著效果。
    70年代中期,全省植树造林技术有新提高,质量有新突破。营造公路林、农田防护林、 护宅林、用材林、采用大苗壮苗造林,小黑杨、小青杨苗龄2~3年,樟子松3年生,云冷杉5 年生。造林做到“四个一致”,即树种、苗龄、高矮、株行距一致;栽植时横、竖、斜三个 方向成一直线,达到整齐划一。在保成活措施上实行“三水”保成活,即栽植前将苗根浸入 水中,浸泡一二天;植树时,植树坑灌引墒水;栽后灌足水,做到抗旱保活。造林后及时抚 正、培土、踩实、抚育除草,清理护林沟,对干旱地段及时浇水,保证苗木正常生长。西部 干旱地区推行“三大一深”的造林技术,既大工程量整地,深度为50~60厘米,改善通气性 能,提高蓄水保墒能力,促进根系生长;大苗壮苗造林,一次成林,杨树苗龄3~4年,松树 5~9年,根幅不小于40厘米;大株行距,合理密度,提高林木单位面积营养空间。良种壮苗 、适当深植,使大苗根系处于湿土层中,防止风摇倒伏,利于成活。东部山区,采取先造阳 坡、后造阴坡,先造小苗(合格的)、后造大苗,先造针叶树、后造阔叶树,先造已整地的 地块、后造未整地的地块,作到顶浆造林,成活率年年稳定在85~90%。
    (四)密度
    50~60年代栽植的杨、榆树株行距为1×1米或1×1.5米,每亩666株或444株,落叶松、 红松、云冷杉也是666株。1961年在尚志、集贤、桦南县调查,发现这样密度过大,不仅浪费 种苗、人力、财力,提高造林成本,尤其是由于林木营养面积不足,幼林过早郁闭,树冠窄 小,主干细长,严重降低木材质量和产量。依安县上游林场林龄17年的落叶松,每亩保存密 度有126株、195株、253株、377株四种。每亩195株和253株生长最佳,平均胸径7.8和7.5 厘米,平均树高7.6和8.5米,立木材积0.020和0.019立方米,亩蓄积量3.90和4.81立 方米。嫩江地区林研所林龄12年的樟子松每亩保存密度有265株、417株、533株3种,每亩41 7株生长最佳,平均胸径4.2厘米,平均树高3.5米,平均冠幅1.85米,立木材积0.004立 方米,亩蓄积量1.66立方米。勃利县通天一、通天二林场林龄18年的红松,每亩保存株数有 513株、365株、300株、181株4种。以365株和300株为最佳。亩保存365株的平均胸径6.8厘 米,平均树高4.7米,平均冠幅2.5米,立木材积0.0119立方米,每亩蓄积是4.09立方米 。亩保存300株的平均胸径7.3厘米,平均树高4.9米,平均冠幅3.0米,立木材积0.0133 立方米,每亩蓄积4.01立方米。龙江县绿色海洋林场的林龄11年的中东杨,亩保存148株和 293株生长最佳。
    根据以上典型调查,按树种的生物学特性、立地条件、经营强度、社会经济条件以及造 林方法,确定合理造林密度。   
    (五)混交
    黑龙江省有计划、有目的按科学要求营造混交林甚少,截至1977年混交林仅占全省造林 保存面积0.1%。而这些混交林多数在平原地区的国营林场,其混交图式多种多样,效果有大 有小。山区的人工混交林大部分是落叶松与樟子松混交,不仅没有按坡向、土层厚度等不同 的立地条件类型选择混交树种,也未能掌握树种的互助关系,虽有效果,但不明显。混交林 发展缓慢主要原因是缺乏经验,典型少,怕费工,怕花钱,怕麻烦。1978年6月,省林业厅组 织生产、科研、教学三方面的技术人员,分赴嫩江、合江、松花江、牡丹江等地,对多年营 造的混交林进行调查:
    落叶松与水曲柳混交17年生,每亩蓄积量为3.73立方米,与纯林相比提高119.5%。樟 子松与水曲柳混交林17年生,每亩蓄积量为3.33立方米,与纯林相比提高115.6%。落叶松 与红皮云杉混交林17年生,每亩蓄积量为3.16立方米,与纯林相比提高112.8%。由于混交 的行数不等,林木生长情况也有差异。
    落叶松与水曲柳混交林,每亩蓄积量行混(1:1)3.91立方米,与纯林相比提高132%; 窄带(3:2)混交,每亩蓄积为3.80立方米,与纯林相比提高117.7%;宽带(6:5)混交 ,每亩蓄积为3.4立方米,与纯林相比提高111.1%。
    通过调查,提出4种混交类型:
    针阔混交类型:落叶松与水曲柳、落叶松与黄柀椤、落叶松与胡枝子、杨树与胡桃楸、 樟子松与胡桃楸。
    针叶混交类型:落叶松与红皮云杉、红松与红皮云杉、红松与冷杉、落叶松与冷杉。
    阔叶混交类型:水曲柳与胡桃楸、水曲柳与黄柀椤、杨树与胡桃楸。
    乔灌混交类型:落叶松与胡枝子。
    为了进一步总结混交林的经验,1979年9月,在佳木斯市召开全省营造红松林、混交林现 场交流会,要求“在小兴安岭林区多营造红松林,逐渐恢复红松故乡的面貌,在其它地区应 多营造针阔混交林”,以提高林分质量。此后逐渐开展这项工作。1981~1985年5年间共营造 混交林723.00万亩,其中阔叶混交林637.7万亩,针阔混交林36.95万亩,针叶混交林13. 49万亩。
    (六)抚育
    加强新植林抚育工作是促进幼林健壮生长的关键性技术措施。50年代初期由于不重视对 幼林的抚育,许多地方草比树苗高,结果林地缺苗断条,稀不成林。1956年,《黑龙江日报 》就此发表关于加强幼林抚育管理工作的社论,强调“谁造林谁抚育”的原则,要求组织劳 力适时开展幼林抚育。县、社干部下基层,实行包干制度,发动青年妇女半劳力,抚育幼林 。本着“除早、除小、除了”的要求,不仅抚育当年新植林,对前一二年的幼林也进行除草 松土,全省林地抚育面积占应抚育面积的91%。西部防护林地区市县推行农林混种,一垅栽树 ,一垅种矮棵作物,这样既抚育幼林,又获得了粮食,一举两得。杨柳萌条在7月进行摘芽, 保留树冠长度与树高的2/3或1/2。1979年后,实行承包,包造林、包抚育,做到三二一的 要求,即当年新植林抚育三次。第一次培土、踩实,第二次除草松土,第三次除草防寒。第 二年进行除草两次,第三年抚育一次。
    三、造林机具
    黑龙江省植树造林机具,在50年代初基本上仍沿用锹、镐进行手工作业。1952年,根据 东北人民政府“从小到大,从土到洋,从改革到制造”的指示精神,开展造林工具改革。19 55年,勃利县国营通天二林场的职工研制成功穴状造林整地工具“三刃镐”。这种镐的特点 :一是因三面有刃,切断杂草、灌木树根快。二是揭草皮,碎土作用强。三是工效高,比普 通镐提高20%。由于携带轻便,效果好,很多国营林场至今仍在使用。1956年,全省国营林场 推广苏联专家彼·格·谢尔盖也夫提倡的郭列索夫式植树锹,这种锹在穴状整地的林地上植 树要比明穴植苗提高工效1~2倍,由于笨重和窝根,用了仅二三年就被淘汰。1960年以后, 在全国技术革新、技术革命的形势推动下,省林业厅提出“三从四结合”的方针,就是从高 工效出发,从当地条件出发,从不同耕作方式出发;做到土洋结合,能工巧匠和广大群众结 合,创造与推广结合,普及与提高结合。各市县继续开展造林机具改革活动,实现国营造林 机械化、半机械化。随着农业机械化的推进,平原地区的国营林场翻地、耙地、整地等三个 主要工序基本实现了机械化;山区的国营林场开始使用割灌机,当时大部分林场仍是手工作 业。本着自力更生,革新挖潜的精神,大搞工具改革,实现了机车机具小修不出场,大修不 出县。1978年,全省国营林场共创造与推广各种机具100多种4700多台件。由于造林机械、机 具维修和管理工作跟不上,完好率仅70%左右。1979~1985年挖坑机、植树机、除草机、割灌 机、机引犁、轻重耙、镇压器等主要机具完好情况如表6—34。      
    黑龙江省造林机械常用、定型、效果较好的有以下几种:
    (一)XZJ—3—30型通用悬挂式植树机
    该机是本省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新店机械林场在从原苏联进口植树机的基础上,经过 多年生产实践改制而成的。1979年8月,国家林业部召开的东北、内蒙营林机具评选会上,荣 获二等奖。XZJ—3—30型通用悬挂式植树机由主梁、仿型机械、行走轮、开沟器、苗箱、镇 压轮、装土增压箱、后梁及覆土器等主要部件组成。植树机悬挂架总成直接与拖拉机后三点 悬挂装置连接,三组开沟器通过仿型机械固定在悬挂架上,带有镇压轮、后覆土器及座位的 后架与悬挂架交接,挂架大主梁下设有行走轮,架上设有苗箱支架、苗箱、划印器等部件。 以东方红54或75链轨拖拉机为动力,每台可悬挂三台植树机,时速3至4公里,每小时植苗54 亩,比一般悬挂两台植树机提高工效50%。悬挂式植树机在地头转弯时,能将植苗员和植树机 一起悬挂起空,转弯灵活,节省时间。植树机有四连杆仿型机构,通过仿型轮作用,使开沟 器工作灵敏,在起伏不平地上也能保持20至30厘米的开沟深度,保证新植苗根部埋的好,提 高成活率。适用于平原、丘陵漫岗地栽植杨、榆等实生苗或当年杨插条、樟子松等,植树行 距可在1.5~3米间调整。
    (二)XG—1.7—0.6型株行间幼林联合除草机
    该机是黑龙江省杜尔伯特蒙古自治县新店机械林场研制。由机架、转向操纵、圆盘耙和 旋转锄草器、起落操纵机四大部分组成。除草作业是由圆盘式锄草器和旋转式锄草器同时完 成,行间除草是由两组圆盘锄草器,通过调整圆盘凸凹方向进行行间除草。株间除草由旋转 式钉齿锄草器(每台两组)通过后支承转行轮传递动力,带动轴及大伞形齿轮转动,驱动小 锥形齿旋转,使两螺旋锄草齿同时向垄顶中心线方向相对向内旋转,进行株间除草。转向采 用胶轮拖拉机前桥式,在机械手操纵下,通过转向器、支臂使转向轮转动。该机与东方红— 54(75)拖拉机配套,可牵引四台锄草机,适用于大面积机械化造林的幼林抚育作业。工作 速度6~7公里/小时,驾驶员1人,机具手4人,每班完成400至500亩。
    (三)TXLC—600型悬挂式株行间幼林除草机
    该机是1977年黑龙江省泰来县东方红机械林场制造。该机通过拖拉机牵引和液压悬挂升 降装置,将通用机架和两组除草机整体自由升降,达到转弯灵活,给树苗株行间除草的目的 ,全机由拖拉机手一人操作。这种悬挂式通用机架也可用于植树机造林作业,以及翻地整地 作业。1979年8月,国家林业部召开的东北、内蒙营林机具评选会上,荣获二等奖。
    该机适用于平原地区机械化造林的幼林株行间除草,以及松土、培土、消灭杂草80%至9 0%。适用于杨树1年生3遍、2年生第一遍除草(幼苗高度不得超过1.5米);樟子松3年生除 草。
    该机主要技术参数:
    外形尺寸:224×610×135厘米
    工作幅宽:600厘米
    工作深度:8~12厘米
    工作速度:5~6公里/小时
    纯生产率:4亩/小时
    配套动力:东方红~54/75拖拉机。
    该机株间除草器锄齿重叠度10厘米,齿轮箱传动比2:1。除草器结构由悬挂架(可调距 离)、四连杆仿型机构、传动齿轮机构、组合耙片、螺旋锄齿、行走轮等组成。每台拖拉机 悬挂2组4台螺旋除草器,具有结构简单、使用方便、工效高等特点。
    (四)ZK—60型山地整地犁
    龙江县错海国营林场拥有一万多亩丘陵山地,土质脊薄,造林成活率只有50%左右,幼苗 生长缓慢。为了改变这种情况,林场成立有领导、技术员、技工三结合的机改小组,着手改 革整地犁。经过职工辛勤钻研,于1978年在苏制N232型筑路犁的基础上,试制成山地整地犁 。这种犁有行走、开沟、牵引支架和滑轮等部分组成。作业时由红旗100/120型拖拉机牵引 ,沿着山地等高线行走作业。开沟深600毫米,宽1100毫米。每台班作业150亩。第一年开沟 ,第二年由东方红75牵引回土器回土,回土后用重耙细耙,第三年植树造林。这样改变了土 壤理化性质,蓄水、增肥、保土,造林成活率达95%以上,平均造林亩成本降低36%。 (见附图)
    (五)XFJ—3—70型松树防寒机
    西部风沙干旱地区营造大面积樟子松,每年冬季来临前都要投入大量人力进行防寒培土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新店机械林场,经过七八年的试验,研制成XFJ—3—70型松树防寒 机,1979年8月,国家林业部召开的东北、内蒙营林机具评选会上,荣获三等奖。采用通用悬 挂机架,东方红——54/75拖拉机为配套牵引动力,每台拖拉机悬挂3台防寒机,工作速度6 ~7公里/小时,生产效率每小时58亩,比人工防寒培土提高工效百倍以上,地头转弯时,将 3台防寒机悬挂起空,行走灵活,设有通过地轮起作用的四连杆仿型机械。在起伏不平的林地 作业时,能使弹性压苗器保持一定的柔性,培土铧子覆土厚度保持在10厘米左右。适用于大 面积平原、沙丘漫岗地栽植的苗龄3~4年的樟子松幼林。XFJ—3—70型通用机架松树防寒培 土机,是由主梁、机架、柔性弹簧压苗器、培土铧、仿型机械等五大部分组成。具有安装方 便、操作、使用、保养简单、成本低等特点。使用该机要严格遵守悬挂式植树机造林时的行 距,安装时将机架用卡箍固定在主梁上,将柔性弹簧压苗器和培土铧装在机架上,压苗器必 须对准苗垄中心,压力的大小应根据幼苗的大小适当调整,培土铧对称安装在压苗器两侧, 不得偏斜。
    (六)割灌机
    黑龙江省丘陵、山区的国营林场,在采伐迹地上生长许多杂草灌木,人工幼林里有的生 长过密要进行间伐。国家林业部下属泰州林业机械厂试制成功国产DG(2)型割灌机。1978年 由省营林局举办国营林场60名机械手学习班,1979年割灌木机在全省推广使用。
    DG(2)型割灌机:用于采伐迹地除灌丛、幼林抚育、次生林改造以及割竹、割草等项作 业。这种侧挂背负式割灌机主要由发动机、离合器、传动系统、工作装置(圆锯片或刀片) 、操纵部分和背挂带等部分组成。外形尺寸为1600×500×600(毫米),重量12.2公斤, 最大切割直径180毫米,发动机型号为单缸1E40F,最大功率1.18马力,比手工的镰刀、斧头 作业提高功效5倍以上。1985年后,全省林区又开始推广国产DG,型和FBG—1.3型,后背式 (软轴)割灌机。
    (七)ZB(5)型穴状整地挖坑机
    黑龙江省富裕林业机械厂制造,中国林业科学院林业机械研究所研制的机具,可用于山 地、丘陵地、荒山荒地、次生林地、采伐迹地造林前的整地或挖坑作业,同时也用于果园栽 树。该机采用国产“051”型油锯发动机,功率3~5马力,两人操作,挖坑直径320毫米,挖 坑深度450毫米,整机净重13.5公斤,外形尺寸1014×480×928毫米。全机主要由动力、手 柄、离合器、减速机构和工作头等部件组成。具有结构简单、重量轻、运转平稳可靠、振动 小、维修保养简便等特点,其减速机采用蜗轮蜗杆转式行星线针齿传动方式。每日劳动效率 2000~3000穴,而人工大镐刨穴每人平均280~300穴,提高功效5倍。
    四、飞播造林
    黑龙江省在改进造林机械工具的同时,开始试行飞播(飞机播种)造林。飞机播种造林 是一种运用现代化的飞行工具,模拟天然下种的造林方法。飞播造林既不同于人工造林,又 优于天然下种,可以有目的地选择树种和掌握时机,在短时间内完成大面积的造林任务。具 有速度快,工效高,省人力,成本低的特点。
    1958年,黑龙江省开始试验飞播(飞机播种)造林,在大兴安岭林区加格达奇附近一块 火烧迹地上,播种落叶松种子,由于播后无人调查,没有报告。1983年7月中旬,泰来县宁姜 公社重新进行飞播造林试验,榆树籽飞播面积8000亩、锦鸡儿2500亩,当年出苗良好,榆树 每平方米出苗21株,锦鸡儿19株。次年8月中旬观察,榆树每平方米保存0.1~0.2株,锦鸡 儿1~2株。用运一五型飞机,从7月10日至25日,共飞7架次,完成10500亩,投资5万元,其 中种子费22700元,飞行费22822元,平均每亩成本4.76元。
    1984年,国家林业部又给黑龙江省飞播造林试验任务2万亩,一处在林口县三阳林场,火 烧迹地面积10497亩,植被覆盖度0.7,低山丘陵,最高海拔670米,土壤为山地棕色森林土 、草甸棕壤土,土层厚度20~50厘米,年降水量500~600毫米,6~7月份降水量占70%。播种 时期6月13、14两天,播种樟子松、落叶松种子5架次。另一处在平原沙荒地区的泰来县大兴 乡,面积1.2万亩,播区平坦宽阔,杂草覆盖度0.2~0.5。6月18、19两日播锦鸡儿、胡枝 子种子11架次,两处共完成2.24万亩,为计划的113%。
    1985年在林口县飞播任务2万亩,飞播落叶松、赤松,完成2.3万亩,投资15万元,其中 种子费7.75万元,飞行费7.16万元,每亩成本6.52元。据调查,林口县飞机播种落叶松、 红皮云杉、樟子松,每亩有活苗51~220株,苗高平均4~5厘米,亩成本平均6元,按保存面 积计算核7.5元。截至1985年,全省累计飞播造林计划70000亩,实际完成80900亩,占计划 115%,总投资486600元,其中种子费175730元,飞行费40213元,亩成本按完成飞播面积计划 60.1元,按保存面积计算68元。
    飞播造林成功的关键如下:
    一是在适地适树的前提下,选好播期,掌握好温度和湿度条件。播期过早雨季未来临, 易遭干旱危害,过晚苗木不易木质化。临近降雨前后飞播最适宜,出苗靠有雨,飞行靠晴天 。
    二是及时抚育,严加管护,坚持做到种子落地,管理跟上,才能实现飞播一片,封禁一 片,成林一片。
    三是选择种子来源丰富、价格便宜的小粒种子,因地制宜,适地适树,播前做好发芽试 验,准确计算播量。
    四是选好适合飞播种子的环境,适宜飞播成片有利管护的地段,适于飞机飞行作业的要 求。
    五是在飞播准备上备足种子,做好种子发芽率的试验,正确计算播种量。
    六是做好地勤人员技术培训,种子装机、地面导航、传报播区飞播信息中能准确及时, 不延误时间。 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