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典型单位纪实
黑龙江省林业在30余年的封山育林中,积累了依靠群众经营,大力宣传教育,建立乡规
民约,实地封育责任制和运用行政、经济、法制等手段管护的经验。各级领导和主管部门,
积极培育不同时期的封山育林典型单位和经验,运用典型引路,有力地推动了全省封山育林
工作的健康发展。全省先后涌现出尚志县开道村、龙江县德胜村、五常县向阳乡,通天一、
孟家岗、青山、宝泉、错海5个国营林场,阿城、勃利、桦南、林口、尚志5个县和森工系统
林口、南岔、朗乡3个林业局和带岭林业实验局等典型单位。其中阿城县、勃利县和森工系统
的带岭林业实验局成绩比较突出。
一、阿城县
阿城县位于哈尔滨市东郊山区,总面积为4112160亩,地处长白山系张广才岭与松花江平
原结合部的半山区,境内1985年有森林面积1014840亩,主要集中于东部和中部山区和阿什河
、玉泉河、蜚克图河等流域。平原地区的河岸溪边和低洼地带,还有19万亩的“柳条通”林
。
金代以前,阿城林区基本保持以红松为主的针阔混交原始林状态。1124年(金太祖天会
二年),金都上京会宁府始建后,当地林木开始大量砍伐。清初,这里的森林和黑龙江其它
林区一样被封禁。1822年(清道光二年),吉林将军派员于阿勒楚喀设临时“卡伦”,“照
票砍木”,嗣后移民日增,砍伐林木筑城建宅日甚。1897年,“中东铁路”兴建后,沙俄开
始大肆掠伐阿城林木,大多运往哈尔滨。1909年(宣统元年),阿城尚有森林3272625亩,大
多已沦为天然次生林。东北沦陷时期,日伪在阿城增设采伐和“薪炭组合”机构,对林木实
行毁灭性砍伐。到1940年,阿城森林面积已减至1309500亩,蓄积下降到1631700立方米,红
松等珍贵树种只剩400立方米。
1948年,阿城县民主政府颁布告示,将划定为“保安林”的森林封山育林,重点保护森
林资源和预防森林火灾。1949年,阿城残存1283625亩天然次生林,林木总蓄积为150万立方
米左右,均系杨、桦、柞为主的阔叶林,经济价值低的柞木占总蓄积的70%左右。1950年,阿
城县人民政府设立林业科,在重点天然次生林区组织群众封山育林1500余亩,更新造林200余
亩。1951年,全县12个区政府设了林业助理员,在5个重点区配备2~3人的专职护林员,在平
山区中和屯设森林抚育站,组织群众封山育林和护林防火。到1953年,全县共封山育林11万
余亩,更新造林3050亩,杜绝了森林火灾。
到1957年全县共封山育林90万余亩,占全县森林总面积的一半,天然次生中幼林郁闭达
0.8左右,平均树高12~13米。1958年到1962年间,全县森林面积减少了82920亩。到1963年
全县森林总蓄积量为433.94万立方米,其中针叶树总蓄积83.99万立方米,占总蓄积的22%
左右。全县的森林覆盖率由1949年的27.9%,上升到29.2%。1963年初,阿城县重新成立林
业局,在平山、小岭、玉泉、红星、料甸、蜚克图等处建立7个经营林场,在山区生产大队建
立66个林业管理站,运用利民管理站的经验,组织群众开展封山育林。到1966年夏,全县所
有宜封山林和平原“柳条通”全部封育。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县林业机构被“砸
烂”,林场下放到公社管理,森林保护失控,封山育林经营被放弃,毁林开荒和乱砍滥伐猖
獗。1966年至1975年的10年间,全县毁掉有林地42.5万亩,损失活立木蓄积45.5万立方米
,“柳条通”被砍掉90%多。
1971年,恢复了封山育林经营,封育山林1021960亩,占当时森林面积的95%左右。1973
年至1975年,沙河子公社沙河子林场管辖的两座山,经过20余年封育起来的5700余亩中幼林
全部被砍光,后来公社党委书记因制止不利被撤职,全县毁林之风才刹住。1978年中共十一
届三中全会后,县林业局全面恢复“以营林为基础”的经营方针。1980年县林业局副局长张
显文,到沙河子林场长期蹲点,抓典型,推动全县封山育林工作。到1985年,全县有林地面
积达1014840亩,比1979年增加20115亩,增长2%;森林总蓄积达4604800立方米,比1979年增
加了178300立方米,增长17%,森林覆盖率由1979年的24.2%增加到24.6%。经过30余年的封
育经营,在天然次生林内培育出占总蓄积1/3左右的针叶树种;天然成熟林304500亩,蓄积
达1764000立方米,占总蓄积的40%左右;天然中龄林530500亩,蓄积2439800立方米,占总蓄
积的53%左右。全县连续36年无森林火灾。
二、勃利县
勃利县位于张广才岭北麓,境内西南山区有原始森林150余万亩。清末开始遭到破坏,到
解放初,形成大面积的天然针阔混交林和阔叶混交林,郁闭度在0.8~1.0之间,每亩平均
蓄积15立方米以上。1950年和1951年,林口县连续两年发生山火,殃及勃利,先后烧毁森林
193875亩和508875亩。为此,原中共松江省委书记和省政府主席冯仲云,受到中共中央和中
央人民政府的处分。这两次森林大火烧掉勃利县50%多的森林面积,70%多的森林蓄积。
从1951年起,在中共勃利县委和县政府的领导下,县林业科组织广大群众,在火烧迹地
实施封山育林。到1985年末,全县累计封山育林120余万亩。在封山育林中,县、乡、村都成
立封山育林委员会,由县林业科、乡林业助理员和村林业委员落实具体任务,指导群众封山
育林。县人民政府多次发布封山育林布告,基层封山育林委员会召开群众和干部会议进行封
山育林动员,宣布政策,制订措施,订立乡规民约和村规民约。结合护林防火,采取各种形
式,对群众进行封山育林的教育。1952年到1954年,全县未发生一起森林火灾。初期的封山
育林,对火烧迹地和荒山荒地全部封禁,不许人、畜进入。后来,照顾群众砍樵、放牧、割
草、采集山产品和从事林副业生产,采取远山长封,近山短封,冬封夏开,轮封轮开,有封
有开,封开结合等措施。在封禁管理上主要依靠村禁区周围的乡村干部和群众骨干,在入山
道口设卡阻截擅自人山人员,派出民兵巡护检查,中小学生也站岗放哨。林业部门组织群众
在农闲季节进入封禁区,清理火烧地和卫生抚育伐。1956年后,陆续在火烧迹地建立国营林
场。60年代初,经过10年封山育林,深山区的轻度火烧迹地,形成了红松、落叶松和杨、桦
树针阔叶混交林。浅山区的重度火烧迹地,形成了杨桦柞树为主的阔叶混交林。平均胸径8~
10厘米,树高5~10米,每亩150~400株,蓄积5~6立方米。1955年和1956年林口县又有两次
森林火灾殃及勃利县,2万亩森林受害。
1963年,县林业部门在天然次生林区,以人民公社为单位建立经营林场10个;以生产大
队为单位建立林业管理站59个。林业部门在充分发挥专业森林经营力量作用的同时,每年动
员2000~3000农民群众和组织一定数量的畜力,采取以劳换物(小木农具和小材小料)的形
式,开展抚育间伐和次生林改造。“文化大革命”期间,毁林开荒和乱砍滥伐屡屡发生。19
74年后,恢复封山育林各项管护措施,到1980年,全县共封山育林498508亩。浅山区的罗泉
、长兴、河口等林场自70年代初起,逐沟逐坡连片皆伐天然次生林,人工更新红松和落叶松
的实验获得成功。
80年代初,勃利县把“内包外联”引入封山育林的经营,实行了各种包封包育的经济责
任制。到1985年,全县森林面积达159万余亩,森林总蓄积340余万立方米,天然林恢复60余
万亩,在火烧迹地上更新起80余万亩的人工林(其中已成林50余万亩)。勃利县是全省有林
县火灾发生率最低的县份之一。
三、带岭林业实验局
带岭林业实验局,位于小兴安岭南麓,原是绵亘茂密的原始森林,林分质地优良,多为
红松纯林和针阔叶混交林。1938年,绥佳线铁路(绥化至佳木斯)修筑到该区域时,日本帝
国主义和伪满政权的营林署,将这块“东北稀有优美森林地带”作为采伐示范作业区大肆掠
夺砍伐。到1946年,日伪掠伐了140万立方米红松木材,使25万余亩林地沦为采伐迹地、火烧
迹地和荒山荒地,占当时有林地面积106万亩的26%。解放后,带岭林务分局采伐生产仍实行
“拔大毛”式的采伐作业,“四不象”伐区迅猛增加。
从1951年起,带岭林业实验局每年都对新旧采伐迹地、火烧迹地和乡镇村屯周围的山林
进行封山育林。在封禁区边缘和入山道口埋设封山标志牌,发布封山《通告》或《戒严令》
,由专职护林员负责封禁区的管护。机关、单位和职工、家属在制订防火公约时,把封山育
林的制度列为主要内容。封山期间护林队武装巡护封禁区和火灾多发区,职工家属和中小学
生在交通要道和入山路口站岗放哨。到1957年全局共封山育林130200亩,完成迹地更新4650
0亩,天然幼林蓄积由1949年的194061立方米,增加到237488立方米,增长22.3%;天然中龄
林蓄积由1949年的2797943立方米,增加到3424067立方米,增长15%;森林总蓄积增加了249
966立方米,基本上消灭了荒山秃岭。1962到1966年,全局经过长期封山育林和森林更新的培
育,天然成熟林由1957年的153373365亩,增加到182413215亩,增长12%;在封山区共培育防
护林80670亩,蓄积达16973280立方米;培育人工林53255亩,郁闭成林的面积达2386185亩;
森林覆盖率已恢复到1949年的水平;森林总蓄积比1949年增加1068285立方米。1966年“文化
大革命”在带岭林业实验局开展后,封育管护松弛下来。
1971年,带岭林业实验局开始逐步加强封山育林经营。1976年后,鉴于可采资源明显减
少,进一步重视与强化封山育林工作。该局两次重新确定种子林,封山育林经营重点向母树
林和人工林的封育发展。结合防火和林政管理,在封山区交通要道口设立固定和流动岗卡进
行封育管护。80年代初,在森林经营的改革中该局的封山育林工作,结合护林防火和森林更
新与抚育,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封山育林成果更为明显。
自1951年到1985年,带岭林业实验局结合护林防火、林政管理和森林更新,共实施封山
育林837097亩,连续35年无森林火灾;无林地由1949年的91035亩,减少到81540亩;天然幼
林蓄积由1949年的194061立方米增加到323287立方米,增长66.5%;天然中龄林蓄积由1949
年的2797943立方米增加到3194518立方米,增长14.2%。1951年到1985年,全局在封山育林
区内累计营造人工林678486亩,郁闭成林290865亩,人工成林总蓄积1265306立方米。1951年
春在带岭镇东山营造的人工落叶松林,经过34年的封育,到1985年已进入主伐利用期,开始
进行人工林间伐利用,平均每亩出材8.4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