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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人工林抚育

  人工林抚育是人工林采伐前的工艺性经营活动。通过对幼龄林的除草、松土、透光,对 中壮龄林间伐和必要的改造除伐,改善人工林的生长环境,提高生长量,缩短工艺成熟期, 增加单位面积蓄积量,培育后备森林资源。
    解放前黑龙江地区只有零星不成规模的人工幼林抚育。50年代初,森林经营部门实施少 量的人工幼林抚育实验,大量的人工幼林因失去及时的抚育而死亡,保存率仅有30%。50年代 中期,随着大面积营造人工林,黑龙江省开始实施大规模的人工幼林抚育,使人工林保存率 提高到60%左右。“大跃进”时期,人工林保存率大幅度下降。60年代初,黑龙江省在实施人 工幼林抚育的同时,开展大规模的人工中壮林的间伐抚育。从1963年起,国家将人工林间伐 抚育和改造纳入计划管理,使人工林抚育经营有稳定的投入。60年代中期,全省人工林抚育 经营进入黄金时期,年抚育能力显著增强;作业技术规程不断完善,抚育效果较好。“文化 大革命”期间,全省人工林抚育速度和幅度大减,人工中壮林抚育强度过大,单纯取材倾向 严重,经营投入不稳定。70年代中期,全省人工林抚育经营规模大,抚育强度趋向合理。中 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林业改革搞活了人工林抚育措施。经营方式上出现跨行业、跨地区 的各种承包,加快了抚育速度,提高了投入产出效益。到1985年,50年代初培育的人工林, 大部分完成了经营周期,进入采伐利用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