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篇 多种经营
黑龙江省林区的多种经营生产是随着林区开发建设,职工和家属进入林区定居,为供给
人们生活所需,开始从事农副业生产而逐步开展起来的。
50年代初,黑龙江省森工系统的通河林务分局开始创办两处农场,即清河农场、祥顺农
场。50年代中期,一部分森林工业局,以林场为单位成立家属队开展农副业生产。到50年代
末,为满足林区职工群众对蔬菜的需求,1958年中共黑龙江省委提出林区“四自给”(机械
、钢铁部分自给,蔬菜、肉食大部分自给)开展多种经营的方针。黑龙江省林业厅和省林业
工会为了贯彻实施这一方针,于1960年在山河屯林业局召开全省林业农副业生产现场会,推
广农副业生产。会后,全省林区很快形成大搞农副业生产的热潮。到60年代中期,林区农副
业生产建设已初具规模。
1966年以后,因为受“文化大革命”的冲击,各林业管理局、林业局的农副业管理机构
被撤销,农场、农副业生产基地大部分改为“五七”农场、“五七”干校,成为机关干部走
“五七”道路劳动锻炼的场所。
1975年,林区的农副业生产开始恢复发展。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黑龙江省森工总局
和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局都成立多种经营局,各林业局成立多种经营公司,林场设专职人员抓
多种经营。认真贯彻“以林为主,综合经营,全面发展”的方针,多种经营从种植、采集、
养殖发展到加工、建材、建筑、商服、机修等,形成全民、集体、个体一起上的新局面。黑
龙江省林业厅于1985年成立多种经营指导站,地、市、县林业局都成立多种经营股,各市、
县国营林场设专职干部抓多种经营。
到1985年,黑龙江省森工系统和市、县的国营林场,大部分肉、禽、蛋、菜自给有余。
山野菜、蘑菇、松籽、榛子、大豆、卫生筷子、花岗岩等产品已打入国际市场,成为林区的
支柱产业,多种经营生产的经济效益逐年增加。1981年黑龙江省森工总局系统创多种经营产
值6506万元,1985年上升到16636万元,增长2.6倍。黑龙江省林业厅系统1981年创产值131
5万元,1985年达到3043万元,增长2.3倍。大兴安岭林管局1984年创产值850万元,1985年
猛增到6492万元,一年增长7.6倍。多种经营生产已经成为黑龙江省林业的四大支柱产业之
一,发展多种经营生产已成为治危兴林的重要措施,也是解决林区经济危困的重要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