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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野生动物驯养

  一、养鹿
    1958年,黑龙江省林业厅为保护、繁殖鹿群,投资建立总面积136740亩的平山狩猎场。 1963年7月东北林业总局成立后,改平山狩猎场为平山野生动物饲养场。并将该场作为黑龙江 省林业科学院野生动物研究所的实验基地。在养殖高峰,鹿群曾达1000只以上。
    1959年,桦南林业局七道沟二林场在野鹿活动的森林施业区内挖窖,捕获鹿2只,开始驯 养。1964年头道沟畜牧场、下桦实验林场、红光林场等也开始养鹿,繁殖高峰鹿群曾达35只 ,但由于饲养管理不善,鹿群发展不快。
    1970年,沾河林业局沾北林场挖窖捕鹿6只进行饲养,旨在繁殖鹿群,后因饲养不得法而 终止。
    1974年,带岭林业实验局引进梅花鹿44只,在红星大队修建鹿场放养。东方红农场和大 青川农副业队也办起鹿场,由于当地梅花鹿茸小,饲养成本高,鹿茸收购价格低等原因,鹿 场先后被撤销。
    1980年,经黑龙江省林业总局批准,绥棱林业局八二森林经营所由国家投资10万元建立 养鹿场。捕鹿231只,用铁丝网围成4000平方米的鹿场放养。场内建有割茸的专用小窄道和专 用工具年产鹿茸58公斤。
    1981年,桃山林业局工程公司农场开始饲养马鹿和梅花鹿,共存栏143只,年产茸47公斤。
    1983年,桃山林业局跃进经营所将鹿场设在所址东部山林中,用铁丝网封闭人工驯养40 只,目的除取茸外还为桃山旅游区狩猎场提供后备狩猎资源。同年,鹤立林业局有5户职工从 牡丹江桦林养鹿场购买梅花鹿27只饲养。
    1984年,鹤北林业局双丰森林经营所职工,受个体养鹿职工获利的启发,从外地购进梅 花鹿20只饲养。
    到1985年黑龙江省林区共饲养鹿2541只。见表8—17。   
    二、养貉
    貉的食量少食物粗糙,饲料易取,母貉每胎一般产仔6至8只,成活率较高。1975年沾河 林业局职工在野外捕获野貉3只进行饲养,但获利不大。1982年以后受德都县养貉热的影响, 养貉户有10余户,一般养1只种母貉,年获利1000余元,与饲养一头奶牛相当,但投入却少得 多。1983年,海林林业局职工购进貉10余只饲养,因其饲养较易,初期出售种貉售价高,获 利较大,因而出现养貉热,饲养户大增。少者养殖1对,多者7至8对。1985年,鹤立林业局群 策山经营所引进乌苏里貉14对,承包给个体户饲养管理。同年,鹤北林业局也开始饲养乌苏 里貉10对,接着高峰林场和公路管理处也相继引进貉20对,承包给个人饲养,效果很好。
    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系统,1984年养貉2008只,1985年存活1498只。大兴安岭林业管 理局系统,1985年养貉745只。
    三、养熊
    1970年以前,伊春林区职工有的在林内抓获幼熊进行饲养,因其不能获利,长大以后多 被杀吃掉取胆卖皮。之后,熊被列为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加以保护。1980年以后活熊取胆 新技术在国内推广应用后,人工饲养活熊才受到重视。1981年阿城市林业局在山河林场建熊 类养殖试验场1处,养熊22只,其中18只已进行人工取胆,每年产胆粉30公斤,价值60余万元 。3年来已经自繁自育幼熊12只。
    四、养林蛙
    林蛙是国家保护动物之一。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曾制定措施对林蛙进行保护。松花江林业 管理局在所属林区禁捕林蛙,效果显著。1982年方正林业局在西沟林场试行封山封沟,人工 放养林蛙。1984年在方正林业局人工放养林蛙6817只。友好林业局曾在朝阳东山凹处放养林 蛙,青阳林场也放养林蛙万余只。
    五、养蜂
    黑龙江省林区内生长着大量的椴、柞、桦等树种以及花草,是养蜂的天然优良场所。50 年代,林区职工开始养蜂。每年夏季南方养蜂者前来放养蜜蜂遍布小兴安岭、完达山和张广 才岭等林区。林区养蜂户为延长采蜜时间,于9月下旬将蜂群多迁往山东、浙江、福建一带。 林区蜜源有椴树、柞树、杂花3种,一般多以椴树蜜和杂花蜜为主,每年8~9月为盛采期。
    1958年,上甘岭林业局职工家属开始养蜂,丰收年份每箱可收入100元以上。当年养蜂4 3箱,后发展到500箱。平川农场1养蜂户养蜂多达40箱。
    1960年,双子河林业局二十五农场、对山农场等单位开始引进蜂群饲养,共养蜂635箱。 由于缺乏饲养经验,亏损大,蜂群逐年减少,5年后蜂群仅剩89箱。同年,友好林业局河东农 场,分别在广川、对青山和半拉青山一带设过蜂场。河东农场有蜂80箱。良种场也引进蜂群 40箱,并出现养蜂大户,1户即养蜂50箱,全局养蜂最高达到933箱。
    1963年,绥棱林业局张家湾农场建起养蜂场,有蜂40余箱。后相继在西北河、五四林场 、五一大桦树、六棵松等地建立蜂场,有蜂300余箱。八二森林经营所一养蜂大户,养蜂50箱 ,年收入5000元以上。在养蜂大户带动下,山上16个林场和森林经营所均有养蜂专业户,全 局集体和个体养蜂共5200余箱。
    1966年,汤旺河林业局开始发展养蜂,陆续发展到41户,平均每户养蜂15箱以上,有蜂 635箱,共产蜂蜜10.2万公斤。
    1975年鹤北林业局出现养蜂专业户,高峰时养蜂达788箱。
    1979年,沾河林业局沾北林场1养蜂专业户养蜂达50箱。胜利林场养蜂发展迅速,养蜂户 达10户以上,蜂群在200箱以上,全局养蜂最多达到853箱。同年,桦南林业局发展较快,19 80年有蜂1540箱,产蜂蜜7.7万公斤,连续5年共产蜂蜜30.3万公斤。
    到1985年黑龙江省林区养蜂38298箱,产蜂蜜1267吨。
    1981~1985年,黑龙江省林区养蜂箱数及产蜜量见表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