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地区林业资金,主要用于生产性和非生产基本建设、生产费用、森林经营支出、
营业外支出和其他专项基金的支出;用于维持和扩大再生产,培育森林资源,建设职工生活
基础设施,兴办林区社会事业和职工福利事业。
一、基本建设投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黑龙江地区林业基本建设投资重点用于采伐、集材、运输、贮
木和木材加工各环节的设施与设备购置,以维持和扩大再生产。兼顾林区商业粮食供应、医
疗、卫生文化和职工福利设施建设。1950年,黑龙江地区森林工业共完成基本建设投资总额
168.7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146.7万元,设备购置21万元,其它1万元。
1953~1957年的“一五”计划期间,黑龙江省森工系统共完成基本建设投资总额19824.
1万元,年均投资近4000万元。市县林业共完成建设投资总额3170万元,年均投资634万余元
。
1958~1961年,全省林业基本建设投资在“大跃进”政治运动影响下,大搞计划外工程
,盲目上马新项目,造成基建资金大量缺口,迫使一些在建项目停建或缓建,造成严重损失
和浪费。1960年和1961年,全省林业基建超支10345万元。是时,黑龙江省林业不断增大设备
购置资金比重,大力发展林业机械化生产。1958年~1962年,全省森工系统设备购置资金达
19639.7万元,占基建投资的42%。
1963~1965年间,共完成基本建设投资总额52660.7万元,其中森林工业46340.1万元
,占88%;市县林业6320.6万元,占12%。森林工业年均投资1.5亿元之多,市县林业年均投
资2106万元。是时,投资方向和结构进行了较大调整,新建项目和新置设备投资紧缩,固定
资产更新、技术改造和机械设备大修理等内涵性生产投资比重增加。
“文化大革命”期间,黑龙江省林业基本建设投资服从政治需要,战备项目占用大量资
金。投资方向和结构严重不合理,造成生活设施严重欠帐。大兴安岭林区由于“文化大革命
”的干扰和破坏,开发建设计划被打乱,资金未能及时到位,拖延了建设速度。削减和砍掉
了原设计方案中林区防火设施和营林设施的许多项目。
1966~1970年“三五”计划期间,全省林业共完成建设投资总额86547.7万元,其中省
林业总局完成61834.5万元,占71.4%,年均完成12366.9万元;大兴安岭林管局完成1829
7.1万元,占21.1%,年均完成3659.4万元;市县林业完成6416.1万元,占7.5%,年均完
成1283.2万元。是时,黑龙江省林业总局和市县林业基本建设投资年均投资,比三年国民经
济计划调整时期减少,森林工业年均减少24.9%,市县林业年均减少64.2%。
1971~1975年“四五”计划期间,黑龙江省林业共完成基本建设投资总额141648.7万元
,比上个国民经济五年计划增长63.6%,其中省森工总局完成76078.3万元,占53.7%,年
均完成15215.7万元;大兴安岭林管局完成54786.8万元,占38.7%,年均完成10957.4万
元;市县林业完成10783.6万元,占7.6%,年均完成2156.7万元。是时,全省林业基本建
设投资进行生产和生活并举调整,生产建设资金向木材深加工和多种经营产业倾斜。第五个
国民经济计划期间,省森工总局生活性基本建设投资23277万元,占总投资的26.2%,比上个
五年国民经济计划期间增长5.1%。
1980~1985年“六五”计划期间,黑龙江省林业共完成基本建设投资总额187466万元,
比上个国民经济五年计划期间增长44.7%,其中省森工总局完成135545.3万元,占72.3%,
年均完成27109万元;大兴安岭林管局完成34931万元,占18.6%,年均完成6986万元;市县
林业完成16988.8万元,占9.1%,年均完成3397万元。是时,省森工总局生产性投资88675
万元,占65.4%,生活性投资46870万元,占34.6%。
1985年,全省林业累计完成基本建设投资589390万元,其中省森工总局完成410852万元
,占71.3%;大兴安岭林管局完成131337万元,占22.3%;市县林业完成47201万元,占8%。
全省林业历年基本建设投资形成固定资产原值和其它资金情况,详见表9—21。

二、生产费用支出
1949年,黑龙江地区森林工业年末实际占用定额流动资金371.2万元,其中储蓄资金10
0.5万元,生产资金210.7万元,成品资金31.4万元,林区商业、粮食(以下简称商粮)及
生活供应品资金28.6万元。是年,森工木材商品总成本220万元,其中,材料费支出27.6万
元,工资支出84万元,各项管理和销售费用支出108.4万元。(详见表9—19)。
1953年,黑龙江地区森工年末占用定额流动资金8879万元,其中储蓄资金1533万元,生
产资金3861.8万元,成品资金2891万元,“商粮”及生活供应品资金555万元,超储、滞压
占用物资38万元。是年,森工木材商品总成本9353万元,材料费1288万元,工资3799万元,
各项管理和销售费用4266万元。
1958年,黑龙江省森林工业年末占定额流动资金13122万元,木材商品总成本达755797万
元,材料费2864万元,工资6392万元,各项管理和销售费用6208万元。
1965年,全省森林工业年末占用定额流动资金17313万元,木材商品总成本达29168万元
。
1970年,省森工总局年末占用定额流动资金33682万元,木材商品总成本达33826万元。
大兴安岭林管局年末占用定额流动资金9016万元,木材商品总成本达3787万元。
1976年,省森工总局年末占用定额流动资金56065万元,其中储备资金27370万元,生产
资金3068万元,“商粮”及生活供应品14421万元,产品占用资金11206万元。木材商品总成
本达45342万元,其中材料费11439万元,工资12651万元,各项管理和销售费用21252万元。
大兴安岭林管局年末占用定额流动资金18392万元,木材商品总成本15086万元。
1980年,省森工总局定额流动资金年末占用63999万元,木材商品总成本达44417万元。
大兴安岭林管局定额流动资金年末实际占用14457万元,木材商品总成本达12445万元。
1985年,省森工总局定额流动资金年末占用85852万元,其中储备资金34362万元,生产
资金6297万元,产品占用资金21964万元,“商粮”及生活供应品资金23181万元,其它48万
元。木材商品总成本达64179万元,其中材料费9509万元,工资8723万元,各项管理和销售费
用45947万元。大兴安岭林管局定额流动资金年末实际占用16937万元,木材商品总成本达20
063万元。
三、森林经营支出
黑龙江地区森林工业自建立育林基金制度起,每年将自行提留和上级拨入的育林基金全
部专项用于森林经营支出。市县林业将林业事业费和育林基金一部分,用于森林经营生产支
出。
1951年,黑龙江地区森工育林基金森林经营支出1.3万元,全部用于更新造林(详见表
9—21)。
1953年,黑龙江地区森工育林基金支出21.3万元,其中更新造林15万元,机构经费3.
8万元,其它支出2.5万元。市县林业事业费支出1069万元,其中更新造林费148.8万元,森
林保护费86.1万元,森林勘察设计费36.6万元,其它营林事业支出797.5万元。
1959年,黑龙江省森林工业育林基金支出3040.4万元,其中更新造林费1894.4万元,
抚育费96.5万元,森林保护费25.3万元,机构经费836万元,其它营林支出188.2万元。市
县林业共支出林业事业费6772万元,其中更新造林费1549万元,科研费34万元,林业教育费
75万元,干部训练费68万元,机构经费5046万元。
1965年,黑龙江省森林工业育林基金支出2588万元。市县林业支出林业事业费5091万元
。
1970年,省森工总局育林基金支出3885万元,其中更新造林费1682.2万元,抚育费146
0万元,营林基建费374万元,其它营林支出368.8万元。大兴安岭林管局育林基金支出845万
元,其中更新造林和抚育费256万元,机构经费107万元,森林保护费122万元,营林基建费3
60万元。
1975年,省森工总局育林基金支出5566万元,大兴安岭林管局育林基金支出1210万元,
市县林业事业费支出6354万元。
1980年省森工总局育林基金支出7245万元,大兴安岭林管局育林基金支出1333万元,市
县林业林业事业费支出6048万元。
1985年,省森工总局育林基金支出12095万元,其中更新造林费4940万元,抚育费441万
元,森林保护费1329万元,营林基建费1860万元,营林机构经费2422万元,其他营林支出11
03万元。大兴安岭林管局育林基金支出4699万元,其中更新抚育费3085万元,森林保护费44
7万元,营林机构经费553万元,营林基建费641万元。市县林业事业费支出9360万元,其中更
新造林费2483万元,森林保护费1184万元,科学研究费115万元,教育训练费200万元,机构
经费1579万元,群众造林补助费666.2万元,勘察设计费111.8万元,营林基建费1026万元
,其它营林支出1995万元。其它详见表9—21。
四、营业外支出
森林工业每年从产品销售收入中,支出劳动保险费用(含职工退休金),子弟校经费、
技工校经费等项营业外支出。
1950年,黑龙江地区森工业营业外净支出12.8万元。(详见表9—21)
1954年黑龙江地区森工营业外支出109万元,其中子弟校经费9.9万元,其它支出99.1
万元。
1960年,黑龙江省森林工业营业外净支出1073万元,其中劳保支出0.6万元,子弟校经
营支出313万元,其它支出759.4万元,1961年,森林工业营业外支出达3680万元。
1965年,黑龙江省森林工业营业外净支出2831万元,其中劳保费75.4万元,子弟校经费
754.9万元,其它支出2000.7万元。是年,大兴安岭林管局营业外净支出17万元。
1970年,省森工总局营业外净支出3334万元,其中劳保费575万元,子弟校经费1447万元
,其它支出1312万元。大兴安岭林管局营业外净支出56万元。
1980年,省森工总局营业外净支出8390万元,其中劳保费3524万元,子弟校经费4232万
元,其它支出634万元。大兴安岭林管局营业外净支出1572万元,其中子弟校经费536万元,
其它支出1036万元。
1985年,省森工总局营业外净支出18915万元,其中劳保费10763万元,子弟校经费6244
万元,技工校经费394万元,其它支出1514万元。大兴安岭林管局营业外净支出2943万元,其
中子弟校经费1696万元,其它支出124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