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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经营改革

  1959年,甘南县甘南林场,实行了包造林、包抚育、包育苗、包粮食上缴、包役畜使用 、包工资、包副业上缴、包生产费、包工具使用和包四旁绿化的投入产出大包干责任制,成 效显著,1962年,受到中共黑龙江省委的肯定,并在全省推广。“文化大革命”期间被视为 “走资本主义道路”,遭到批判和否定。
    1963年,伊春林区的东风林业局和新青林业局,进行“采育双包”生产责任制和“一条 龙”作业法的改革,闯出一条恢复资源,提高劳动效率的新路子。木材年度生产率,由人均 122立方米增加到人均300立方米,赶上了当时世界最高水平的瑞典林业,被誉为小兴安岭上 的两面红旗。1964年夏,受到来我省林区视察的邓小平、李富春、薄一波和杨尚昆等中共党 和国家领导人的肯定和表扬。这项改革经验,在东北林区推广。“文化大革命”期间遭到批 判和否定。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黑龙江省林业企业和森林经营单位(企业化管理)开 始落实林业生产责任制,探索承包经营。
    1979年,尚志县小九林场等国营林场开始建立工组、职工联户承包森林经营单项作业。
    1980年,森工桃山林业局在营林生产中,实行分户和联户承包经营;对采运生产单位, 实行采、集、运劳动组织组合“一条龙”承包作业,劳酬单独核算,生产费用包干,结余受 奖。
    1983年,全省林业普遍打开山门,“内包外联”,破除“三单一大”(单一的计划经济 ;单一的所有制;单一的经济结构,职工吃企业、企业吃国家的“大锅饭”)的经济体制。 全省林业生产实行了班组、工段集体承包经营、联户承包经营、家庭林场承包经营、联合经 营(内、外部)、委托承包经营等多种形式承包经营。
    全省市县林业实行国营林场职工对育苗、造林、抚育等经营工作进行单项和综合性作业 承包。到1985年,全省356处国营林场,已有256处实行了内部承包,8700多户职工办起家庭 林场。分户或联户综合承包面积2300万亩,占承包面积的29%;各种专业承包经营面积达352 0万亩,占承包面积的44%;小面积定包定奖面积达2100万亩,占承包面积的27%。对外吸引农 村集体和个人联合造林、联合营林、联合护林、联合办林场等。到1985年,有84个国营林场 与9400户农民实行联合经营,联营面积达1200万亩。
    全省森工企业营林生产有分户联合经营承包、工段采育双包、家庭林场经营承包,实行 国家、集体、个人一起上。省森工总局1985年更新造林251万亩中,承包面积是年更新造林面 积的92.1%,承包人数87654人。在承包面积中,家庭承包占47.8%,个人承包占17.5%,集 体承包占17%,联营和其他形式承包占9.8%。木材生产有机组联户承包、单机工组承包、采 集运一条龙承包,承包比重达到75%左右。林产工业实行指标分解,利润包干,独立核算,限 额上缴,工资浮动。多种经营普遍实行集体和专业户承包。省森工总局1985年农业播种面积 91万亩,承包到户的占84.6%,承包到组的占15.4%,结束了多年亏损的局面。基本建设, 推行以施工图预算包干为主,以及小型项目投资包干,单项造价包干等,其中施工图预算包 干占建筑安装投资额的60%。林业商业实行承包、租赁、转制等多种形式;林业商业独立核算 ,自主经营。
    1984年,黑龙江省林业厅在黑河地区进行林业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将原厅直接管理的51 个国营林场、苗圃、汽车队、贮木加工厂等基层企业,层层下放给市、县政府管理。由过去 的以“条”为主,变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管理。翌年,黑龙江省林业厅下放了全部基层 企业的管理。全省林业围绕搞活企业,实行简政放权,为企业松绑,增加企业自主权,使企 业的人、财、物和产、供、销开始逐渐统一,企业经营机制开始增强,逐渐成为自主经营的 独立实体。大兴安岭林管局于1984年10月,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于1985年1月,分别出台政 策,下放管理权限。企业生产经营的指令性计划开始减少,市场调节计划开始增加;企业获 得一定的更改资金、育林基金、自筹资金使用和法人组阁、工资分配、人事调配、劳动用工 和非统配材销售等自主权。
    是年,全省林业形成了“以林为主,综合经营,三位一体(森林经营,木材生产和多种 经营)”的经济格局,实行地上资源和地下资源立体开发,林、牧、农、渔、煤、金、化、 建(材)、加(加工业)、服(服务业)多业并举,带动第三产业迅速发展起来。
    1985年,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系统,多种经营独立核算单位发展到1652个,从业人员 37.9万人,产品达280多种,产值达6.2亿元,相当于全民所有制工业总产值的40.8%。市 县林业多种经营产值2800万元,利润500万元,分别比1984年增长24%和19%。木材综合利用产 值实现4600万元,实现利润890万元,分别比1984年增长8%和10.1%。
    全省林业普遍推行对外开放政策,开展国内和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 ,吸引外资,扩大投资渠道。是年,外资贷款、合作等项目,处于考察、论证、谈判、签约 和办理手续阶段。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系统的南岔中密度纤维板厂、朗乡刨花板厂、佳木 斯刨花板厂、朗乡局森林集约经营和大兴安岭防火中心等重点外资合作项目已有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