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地区的林业科学研究事业,清末和民国时期处于萌芽状态。1909年(清宣统元年
),宾州(今宾县)知府李澍恩,下令在县城北关1里外建立宾州农林试验场,占地12垧,开
展树木引种,栽培松、杨、柳、杏等,并从山上移植大苗,试验获得成功。1914年黑龙江省
林业局(驻齐齐哈尔),开始择地造林,1925年建立农林试验场,开始进行林业科学技术研
究工作。
东北沦陷时期,在各县建立的劝农模范场里设有苗圃,进行小规模的引种试验和总结推
广民间技术经验。1938~1941年在大海林、亚布力、黄泥河、镜泊湖、带岭、宋站、汤旺河
等地建立一批实验林场,开展育苗、造林、森林经营试验活动,但成效甚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为保护国家森林资源,发展林业,从中央到地方都制定了一系
列政策。在“普遍护林,重点造林,合理采伐利用”的方针指导下,随着林业生产建设的发
展,逐步建立健全科研机构和推广体系,不断改善科研和推广手段,广泛开展国内外技术交
流,林业科学技术研究走上建康发展道路。1956年成立黑龙江省林业科学研究所,1960年5月
扩建为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各市、地区和林业管理局也相继建起林业科研所(站),全省
形成了生产实验、专题研究和群众性的科学试验相结合的科研体系。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
来,认真贯彻科技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方针,密切结合生产,从提高生产力出发,科学安排项
目。截至1985年,有省、市(地)级林业科学研究单位17处,还有肇州县等14处县林业科学
研究所。其分布状况见表10—1。
全省林业共有各类科技人员(包括管理和生产岗位上的)53435人,完成科研项目4838项
,完成林业科学研究课题4838项,共获奖101项,其中获得国家、部(委)、省级三等以上奖
100项,获国际尤里卡奖1项。并有组织、有计划地把大批的适用成果,大面积推广应用,使
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