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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教育

1903年(光绪二十九年),清政府批准:张之洞、张百熙、荣庆合订的《奏定学堂章程 》,通常称为“癸卯学制”,提倡实业教育,使人成为可农、可工、可商之才。它对旧中国 的学校教育制度在组织形式上影响甚大,清末民初的新学校教育制度,主要以此为依据。全 国各地纷纷举办农、工、商、商船学堂。辛亥革命以后,在农业学校里逐渐增设林学科或在 农业试验场里设讲习所。黑龙江地区的林业教育就是随着农业教育的兴起,作为农业教育的 一部分而开始发展的。1909年(宣统元年)宾州府(现宾县)建起农林试验场:“于二月二 日设立农林学堂于内,招生40名,6个月毕业,学科有九,曰:农学通论、林学、气象学、土 壤学、作物学、国文、物理、化学、算术、体操。”1911年(宣统三年)省立第一甲种农业 学校,设三级,有学生105人。1920年、1925年肇州县、绥化县相继设有乙种农科职业学校。 东北沦陷时期,极力推行职业教育,把大部分普通中学改成“实科中学”,称为“国民高等 学校”,学制四年,改为农科的最多。所有农科学校均设林业课程,还营造一些人工林作为 “演习林”。
    抗日战争胜利后,1948年初,松江省在呼兰县成立松江省呼兰农林技术专门学校,后迁 至佳木斯,称松江省佳木斯农林高级职业学校。黑龙江省在克山县建起黑龙江省农业专科学 校(后迁至北安),将学生划为专科,高职(中专)、初职三级制,分别设农艺、林学、兽 医、水利四个专业。同年8月东北地区将要全境解放时,中共中央东北局、东北行政委员会高 瞻远瞩,决定建立哈尔滨农学院,由东北行政委员会农林部领导。院址在哈尔滨市东大直街 原东北科学院旧地(现在哈尔滨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学院设森林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党和政府非常重视林业教育事业,50年代初举办各种类型的短 训班。相继开办林业专门技术学校,林业干部学校等,培养专门人才。并于1952年7月成立东 北林学院,以适应林业开发建设需要。由于林业生产单位均处于偏远山区,政企(事)合一 ,在建设林业局、场的同时,都建起子弟小学。60年代以后开始建立普通中学。“文化大革 命”期间,各类学校都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进入70年代,根据国家和省的要求,加上林业 建设形势的发展,已停办的学校恢复正常办学,已撤销的学校又重新建立起来,使林业教育 事业开始复兴。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党中央要重视教育、重视人才的思想指 导下,全省林业教育事业发展迅速,形成了结构比较完整的普通教育、成人教育、专业教育 并举,初等、中等、高等教育俱全的教育体系,为林业战线培养了大批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 干部,1985年,小学毕业生275402人,中学毕业生173602人。到1985年,30多年共培养中专 毕业生3万余人,大专毕业生14000人,本科毕业生10352人,职业中学毕业生12692人,技工 学校毕业生26598人,岗位培训16万余人,职工双补(文化、技术补课)23万余人。从而,使 林区有一支具有一定文化与技术素质的干部和工人队伍。
    为加强林业教育工作的领导,建立起三级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森工总局、管理局、林业 局;林业厅、市(地)林业局、县(市)林业局〕,森工系统还设立了三级教师进修和教研 机构。并涌现出一批重视教育,舍得智力投资的单位。1985年全省森工企业教育经费占企业 生产总值的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