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解放后,黑龙江地区各省建起森工企业(木材公司),1948年4月交东北行政委员会
经济委员会林务局直接领导。新中国成立后,为增产木材,支援国家经济建设,在黑龙江地
区各省又新建一大批以采伐、制材为主的森工企业,它们全由东北地区林业部门或国家林业
部通过派出机构进行领导和直接管理。派出机构设在哈尔滨市,机构名称曾多次变化。
1948年4月,在哈尔滨市道里区兆麟街23号设隶属东北行政委员会经济委员会(7月改属
工业部)的东北林务局,负责东北地区的木材生产。同年11月,东北林务局改为东北林务管
理局,辖黑龙江、松江、合江、牡丹江省林务局。
1949年10月,东北林务管理局改名东北林务总局。同年12月总局将造林工作移交给东北
行政委员会农林部,从此林务总局成为专管森林工业的机构。
1950年7月,东北林务总局改名东北森林工业局,下辖黑龙江地区的松江(后改名佳木斯
)、伊春、黑龙江、牡丹江4个森林工业管理局及带岭直属分局。
1951年8月,东北森工总局划归东北人民政府林业部领导,局址迁沈阳市。
1952年8月11日,东北人民政府林业部在哈尔滨设制材工业管理局。
1953年3月,撤销东北人民政府林业部,成立中央人民政府林业部东北森林工业管理局。
6月,黑龙江、佳木斯、牡丹江森林工业管理局改为东北森林工业管理局辖办事处,伊春森林
工业管理局改为伊春森林工业分局。
1954年初,原中国人民解放军林业三师7500余名官兵,集体转业到黑龙江林区。师长兼
政委罗绍金,先任东北森林工业管理局副局长,1959年任黑龙江省林业厅副厅长。干部部长
李应林留任中共伊春市委林业部长,1958年调任中共嫩江地委林业部长,1963年任黑龙江省
林业厅副厅长。后勤部长白玉玺,转入东北森林工业管理局,后调人黑龙江省林业厅任物资
处长。司令部和政治部及其他团以下官兵,转入全省各林区的森林工业局。
同年7月,撤销东北森林工业管理局及其在黑龙江地区的牡丹江、佳木斯、黑龙江办事处
。同时组成哈尔滨、伊春森林工业管理局。同年末,在黑龙江省的国家林业部直属森工企业
如表11—10。
1958年1月,国家将林业部直属的森工企业下放给黑龙江省,由省林业厅领导。
1962年11月18日,森工企业再次上收,由国家林业部在哈尔滨设派出机构东北林业总局
领导,直到1968年2月撤销东北林业总局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