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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粮食统购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经过三年经济恢复,农业生产得到迅速发展。全国粮食产量不 断增长,但按全国人口计算,人均粮食占有量仍然相当低,与实际需要尚有很大差距。在粮 食产量开始有较快增长的同时,粮食消费量以更快的速度持续增长。其原因一方面在于解放 后农民的生活水平得到提高,改变了旧社会糠菜半年粮的生活状况,自用粮增加;另一方面 在于国民经济迅速恢复和发展,工业建设规模扩大,城市人口大量增加,使国家承担的粮食 供应量越来越大,因而从1952年下半年起,粮食产需、供求矛盾日趋尖锐。当时,由于国营 、合作社营、公私合营、私营和个体等5种经济成分并存,社会上的粮食投机商和粮贩子利用 粮食产需矛盾,与国营粮食部门争夺市场,抢购粮食,囤积居奇,投机倒把,牟取暴利,严 重地干扰了国家收购任务的完成,使粮食形势更加紧张。
    为了稳妥地解决粮食产需、供求之间的矛盾,中共中央于1953年10月16日作出《关于实 行粮食计划收购与计划供应(简称统购统销)的决议》。根据这个决议,中央人民政府政务 院于11月23日发布《关于实行粮食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的命令》。主要包括4项基本内容:( 1)在农村向余粮户实行粮食计划收购的政策;(2)城市人民和农村缺粮人民,实行粮食计 划供应的政策;(3)实行由国家严格控制粮食市场,对私营粮食工商业进行严格管制,并严 禁私商自由经营粮食的政策;(4)实行在中央统一管理之下,由中央与地方分工负责的粮食 管理政策。这4项政策互相关联,其实质是将粮食自由贸易改由国家进行垄断;也是在粮食流 通领域进行的一项重大改革。它既涉及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又涉及到国家与城市消费者 、国家与私营工商业的关系。
    中共中央、政务院的《决议》和《命令》颁布后,黑龙江、松江两省进行了全面部署, 认真宣传贯彻落实。1953年11月末至12月初,两省分别召开县委书记、县长联席会议,学习 领会中央文件精神,讨论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做到“全党动 手,全力以赴”地搞好粮食统购统销工作。各级党委和政府根据中央和省里要求,分层次召 开会议向各级干部和全体党员传达贯彻,讲清粮食统购统销政策是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重 要组成部分,实行粮食统购统销对促进实现“一化三改”(即社会主义工业化,对农业、手 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重大意义,提高认识,并号召党员干部起带头骨 干作用。同年12月,黑龙江、松江两省共抽出1万余名干部,由各级党政领导带队,深入农村 向广大农民进行广泛宣传贯彻,提高了思想认识。到12月末,做到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得到群众拥护。
    自1953年冬实行粮食统购开始,到1985年将统购改为合同定购为止,32年间随着农业生 产的发展和农村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化,粮食统购政策的实施主要经历了余粮收购、“三定” 到户、“产消余”算大帐、定购包干、稳定征购基数和购销包干等6个阶段。其间,粮食购留 政策经过8次大的调整。不断的调整使粮食征购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对调整农业结构,促进 粮食生产发展,活跃农村商品经济,稳定农民负但,调动农民交售商品粮的积极性,保证完 成国家征购任务,均起到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