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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余粮收购

  黑龙江地区的粮食统购,除黑河地区、饶河县、抚远县等边远地方延至1954年实行,萝 北县延至1955年实行外,其他市、县均于1953年秋粮上市起实行。统购开始,采取余粮收购 办法,即从农户当年实收产量中,准其留足口粮、种子、牲畜饲料和应缴纳的公粮后,剩余 的粮食由国家统一收购。农户上交财政部门的公粮亦由粮食部门统一接收,粮价款由粮食部 门与财政部门结算。统购率一般占余粮的80—90%,其余10—20%留给农民自己处理。
    1953年10月末至11月初,黑龙江、松江两省分别召开粮食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中央《决 议》和全国财经工作会议精神,讨论确定1953年的粮食收购任务,黑龙江省为120万吨,松江 省为85万吨。会后,两省派出大批干部深入农村,协助各县贯彻省委粮食统购会议精神,结 合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宣传开展购粮工作。各市、县先后召开了县、区、乡3级干部会议,各区 、乡也分别召开了农村干部、党团员和积极分子大会,将粮食统购会议精神一直贯彻到基层 。在提高干部认识和群众思想觉悟的基础上,普遍开展调查摸底工作,摸清余粮情况后,由 上级下达控制指标给区、乡政府掌握;然后动员农户自报当年粮食产量、留粮和余粮数量, 经过基层购粮委员会民主评议和由区、乡政府审核同意后,作为余粮户的交售任务,并由区 、乡政府发给各余粮户“爱国售粮证”,凭证向国库交售。为调动农民卖粮的积极性,当年 收购新粮开始,提高了粮食统购价格,将高粱、玉米、谷子、小麦、水稻、大豆6种粮食的平 均收购价格,每百公斤由9.8元提高到11.82元(换算为新人民币计价,下同),提高幅度 为20.6%。并宣布调整后的粮价保持常年稳定,消除了农民存粮看价的惜售思想。同时,加 强对粮食市场的管理,制定了具体管理办法。严禁私营粮商经营粮食;不准私营粮谷加工厂 和用土碾土磨搞经营性加工;严格取缔粮贩子囤积居奇、投机倒把;一般居民随车、船携带 的细粮不得超过10公斤,如超过则对其进行说服教育,动员将超过部分卖给国家。1953年虽 然遭受严重水灾,粮食比上年减产78万吨(1953年粮豆总产量678万吨),但由于过渡时期总 路线和粮食统购统销政策的宣传深入人心,广大农民的政治觉悟和爱国热情高涨,再加上提 高粮价等经济措施,充分调动农民卖粮的积极性,粮食征购任务完成的既快又好。到翌年4月 末,原黑龙江、松江两省实际收购214万吨,超额4.4%完成了收购任务。再加上征收公粮12 9万吨,两省共完成征购粮(征购粮:是指接收公粮与收购粮食总和。从1953年冬实行粮食统 购起,公粮部分以粮顶交,以款结算,由粮食部门统一接收,然后与财政部门结算。百分比 .)343万吨,商品率(商品率:系粮食征购量占粮豆总产量的)达50.6%。国家征购粮食, 主要是靠解放后翻了身分得土地的广大农民,他们向国家交售的粮食占征购总量的98%以上。 向国家提供商品粮的另一来源,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迅速发展起来的国营、军垦、劳 改农场。从1953年起,各国营、劳改农场生产粮食的自用有余部分,全部卖给国家粮食部门 。是年,征购各农场的粮食达5.1万吨,占全省征购总量的1.5%。
    在实行统购初期,国家设在农村的粮库(栈)和接收网点较少。为方便农民卖粮,粮库 接收附近农民交售的粮食,其余委托农村供销合作社代购,由粮食部门预付周转金和手续费 。之后,国家粮库和接收网点逐渐增多,供销合作社为国家代购粮食数量逐年减少,到1962 年已停止供销社代购,全部由国家粮库直接收购。
    1954年,全国有些省份遭受严重水灾,国家粮食紧缺,中央要求黑龙江省多购一些粮食 支援全国、支援灾区。当时担任省委第一书记的欧阳钦以顾全大局精神为国家承担了这一艰 巨任务。这年虽然黑龙江省也遭受了较重的秋涝、早 霜等自然灾害,但秋后在省委召开的 县委书记(农村区委书记也参加了这次会议)会议上,欧阳钦提出了“顾全大局,服从整体 ,厉行节约,分担困难”的口号,动员大家克服困难,努力完成任务。在这一口号的鼓舞下 ,全省上下齐心协力,全力以赴地抓粮食征购工作,不折不扣地完成了国家给的332万吨征购 任务,纯上缴国家粮食136万吨,占征购量的41%,为支援全国、支援灾区做出了贡献。农村 留粮355万吨,基本上保持上年水平,农民的生活也过得去。自此,“顾全大局,服从整体, 厉行节约,分担困难”这个口号,成为黑龙江省粮食工作以至其他各项工作的指导原则。
    在农村实行粮食统购,促进了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反过来又 给粮食统购带来了有利条件。以农业社为单位计算粮食的产、消、余、购数量比较符合实际 ,由农业社集体向国家交售粮食,又能集中时间、集中运力,加快粮食入库进度。由于粮食 统购是一项新的工作,涉及面广,任务繁重,时间紧迫,工作缺乏经验,各个环节又没有一 套完备的制度和方法,在头两年的余粮收购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统购任务一年一定 ,有些地方分配不尽合理,有偏高偏低现象;国家征购多少,给农村留多少,农民心中无数 ,不托底;有些地方估产偏高,购粮偏多,留粮偏少,给农民造成“购销无底,增产无益” 的错觉;也有些个体农户少报多留,偏顾“一头”,使国家该购的粮食没有购上来。对灾区 和缺粮户的缺粮情况掌握得不准,有的缺少报多,有的不缺报缺,造成一种虚假的紧张气氛 ,使国家该少销的粮食而多销,不该销的也销了,增加了粮食销量。这些问题不利于保护和 调动农民发展粮食生产,多向国家交售粮食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