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粮食议购
粮食议购不同于市场收购。它是利用价值规律通过市场调节的一种必不可少的形式。议
购价格一般低于市场牌价,而高于国家统购粮食价格。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黑龙江省议价粮食收购注意发挥地方名特产品种的优势,抓住
国内市场畅销的大豆、豆粕、高粱等品种,随行就市,多购快销,收到较好效果。从1980到
1985年,全省粮食议价部门共收购议价粮食291万吨,农民增加收入4.7亿元,对发展粮食生
产起到了促进作用。同时,注意发挥国营粮食部门的主渠道作用,取得显著成效,成为黑龙
江省粮食系统扭亏增盈的主要支柱,在全国同行业中居领先地位。在经营形式上大体分3种方
式:第一种是自营,即经营单位自行议购和议销;第二种是代营,即经营单位委托其他单位
代购、代储、代运、代销;第三种是联营,各经营单位联合在一起,利益均沾,风险共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