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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粮食议购

  粮食议购不同于市场收购。它是利用价值规律通过市场调节的一种必不可少的形式。议 购价格一般低于市场牌价,而高于国家统购粮食价格。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黑龙江省议价粮食收购注意发挥地方名特产品种的优势,抓住 国内市场畅销的大豆、豆粕、高粱等品种,随行就市,多购快销,收到较好效果。从1980到 1985年,全省粮食议价部门共收购议价粮食291万吨,农民增加收入4.7亿元,对发展粮食生 产起到了促进作用。同时,注意发挥国营粮食部门的主渠道作用,取得显著成效,成为黑龙 江省粮食系统扭亏增盈的主要支柱,在全国同行业中居领先地位。在经营形式上大体分3种方 式:第一种是自营,即经营单位自行议购和议销;第二种是代营,即经营单位委托其他单位 代购、代储、代运、代销;第三种是联营,各经营单位联合在一起,利益均沾,风险共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