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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粮油销售

  黑龙江地区历代官府(国家)对市场粮食销售通过制定政策和采取必要措施进行控制。 同时,官府(国家)还参与市场粮食销售,防止私营粮商抬高粮价,扰乱市场,造成社会不 安定。
    唐代渤海国建立后,粮食市场交易,主要是官易,私营贸易较少,但粮食生产者和消费 者也直接进行交易。辽灭渤海国后,由于粮食生产遭到破坏,部分城镇被毁,粮食销售市场 衰退,交易量减少。有些地方已无市场,粮食生产者和消费者直接以物易物或以现钱进行买 卖。金灭辽以后,随着粮食生产得到恢复和发展,加上城镇人口增加,粮食销售市场又兴旺 起来。特别是由于官府实行了“和籴法”,直接参与市场粮食销售,使粮食销售市场规模不 断扩大,胜于前两代。元灭金之后,由于农业生产遭受破坏,大部分耕地变成蒙古贵族的牧 场,使黑龙江地区经济又变得比较萧条,粮食销售市场日渐衰落。到了中后期才有所恢复和 发展。到了明代,虽然粮食生产发展缓慢,但粮食交易市场在少数地方又兴起,已发展为通 市、马市,进一步扩大了交易范围。清代,粮食商业有了较大发展,黑龙江地区的粮食市场 已普遍建立,并已形成粮食销售行业。中东铁路营运后,外商大批涌入黑龙江地区,使私营 粮商有很大发展。到了民国时期,市场粮油销售主要被私营粮商所掌握。从渤海国建立到19 39年以前这段漫长的历史时期,市场粮油销售主要通过3种形式进行:一是私营销售;二是官 府(国家)销售;三是外国粮商销售。此外,还有粮食生产者与消费者直接交易。从1940年 开始到1945年8月,伪满政府强制推行粮油“配给”政策,取缔私人自由销售粮食和市场粮食 交易,对粮油实行全面统制。抗日战争胜利后,从建立人民民主政权到实行粮油统销前,黑 龙江地区是公营、合作社营、私营等多种经济成分经营粮油共存的时期。销售粮油来源主要 依靠国家粮食部门和地方公营、合作社、私营等经营的粮油,少部分由消费者到市场直接购 买。1953年冬,国家为了解决粮食供求矛盾,稳定局势,实行了粮食统销。把粮食流通严格 控制在国家计划之下,明令取消粮食自由市场,禁止私人经营粮食,粮食由国家粮食部门统 一销售。从此供销社、私营粮业全部停止自行销售粮油,只在国家粮食销售网点比较少的偏 僻地方委托供销社代销粮油。1980年根据国家规定,开展了比较大宗的议价粮油经销业务, 并已形成了议价粮油销售市场。1983年黑龙江省根据国家规定,小杂粮、小杂豆退出统销, 实行多渠道经营。1984年7月将制造白酒、名酒、啤酒、黄酒等项工业用粮改供议价粮。198 5年铁路客车、客轮、客机等项旅客用粮由统销改为议销,其他各项用粮仍继续实行统销。通 过实行粮食统销办法,使粮食在不充裕的情况下,较好地平衡了粮食供求关系,保证了工农 业生产和人民生活的需要,保证了粮油市场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