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组织接收
解放战争时期,黑龙江地区各县为搞好接收服务,方便农民送交粮食,采取一些办法。
1946年9月克东县贸易局发行了“克东县粮谷交易存款证”,面额有10元、20元、50元、100
元4种,发行总额1000万元,专用于当地售粮农民到贸易局指定的商店购买商品,到1948年3
月停止使用。1947年10月,东北行政委员会决定由各省发行《购粮券》,规定凡持有《购粮
券》者向贸易局指定的公营商店购买布匹、食盐等可实行9折优待。1948年初,嫩江、合江两
省贸易局发行的《购粮券》由各县粮栈在农民售粮时使用(与东北流通券值一比一),不在
市面流通,1948年4月停止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原黑龙江省和松江省为方便农民送粮,于1952年10月随着公粮
和购粮管理体制的改变,将各地公粮仓库和粮栈合并改为粮库。农民将征粮和购粮一并送交
到粮库,减轻了农民分别送交的负担。1953年,原黑龙江省政府为做好秋粮接收工作,于9月
15日召开了各县粮库主任会议,部署了粮食接收准备工作。会后,各地粮库发动职工清仓消
毒,平垫了粮场,划分了接收保管区域,备足了席子、麻袋等收粮资材。全省增添了740块跳
板,120套坐囤用的跳凳。省粮食厅和省店员工会在海伦粮库召开了全省秋粮接收先进经验交
流会,推广了海伦粮库过秤员刘文达的“双车快速过秤法”,加快了过秤速度,缩短了农民
送粮等候时间,方便了群众。
1959年,各地粮食部门在组织粮食接收工作中,为方便农民送粮加快送粮进度,多收好
粮,少出差错,在接收前就做了周密细致的安排。各粮库与各社队签订了送粮合同,规定了
送粮点和路线,粮库接收采取了层层包干、将任务落实到队的办法,做到有计划、有组织地
送粮。在接收工作中各粮库为加快收粮进度,保证入库粮食质量,还采取由化验员到队就地
检质,到粮库复验的办法,使工作效率提高30%。复验办法也由过去室外随车验质、用眼鉴别
改为仪器验质,随车扦样,结算付款,实行一票到底,由社队派代表集中结算的办法,提高
工作效率50%。
1960年以后,各基层粮库根据秋粮水分大,入库后不利于安全保管的实际情况,每年都
组织保化人员深入农村生产队进行粮食晒干扬净、向国家交售好粮和以质论价政策的宣传教
育,并携带样品下乡,让群众了解各种粮食质量标准,传授提高粮食质量方法。为加快接收
进度,减少农民送粮时间,各地粮库采取“以库包干,划片定点”的办法,与生产队签订协
议书,具体规定了送粮点、送粮里程和路线、送粮时间、送粮进度,在送粮品种上规定先送
什么粮,后送什么粮。为避免差错,严格把住扦样、验质、过秤、看堆4个环节,实行专人传
票制度,加快了收粮进度。1960年,肇东粮库在新粮接收入库工作中,为减少农民送粮排队
等候时间,采用了“一堆多头卸粮法”,粮车随来随卸,做到了4固定(定地点、定卸车队、
定人员、定时间),3快(扦样快、过秤快、卸车快)、3准(化验准、检斤准、计算准)。
同时,接收人员实行两班倒,昼夜接收服务,不压车,加快了粮食接收入库速度。1965年,
全省各地粮库(点)在粮食接收中为方便农民送粮,普遍实行“快验质、快过秤、快卸车”
的办法,粮食检验、过秤、计算、付款一条龙,提高了工作效率。
1970年以后,各地粮食部门为提高接收入库粮食质量,在每年秋天玉米将要成熟时抽出
骨干力量,在当地党委统一领导下,深入农村生产队广泛宣传玉米站杆扒皮晒穗的意义,宣
传以质论价政策,把农村提高粮食质量,降低水分,作为搞好储运工作的基础来抓。绥化地
区粮食部门积极主动给党委当参谋,庄稼上场前抓田间降水,庄稼上场后抓场院管理,排开
品种打场送粮,提高了粮食质量。他们按经济区域,由领导带队,以库划片,组织社队搞好
提质降水,大力开展玉米站杆扒皮、晒棒子、码趟子、上栈子,提高粮食质量,增加农民收
入。同时还利用宣传材料,明确国家收购粮油质量、水分标准、扣量办法,提质降水措施和
对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好处,大造声势,并开展向国家交售上等粮的群众运动。青冈县芦河
粮库接收前后在农村开展保粮“五到队”(保粮指导到队、防治大豆蚀心虫指导到队、制造
使用白僵菌防玉米螟到队、宣传粮食质量价格政策到队、粮食验质到队)和“三就地”(就
地验质、就地检斤、就地发出)活动,促进了支农工作的新发展。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为提高接收粮食效率,减少送粮等待时间,各地粮库在粮食接
收入库前,按照经济区与场队签订交接合同,明确送交时间、品种、质量、水分、数量和双
方承担的责任。各粮库也在接收前充分做好利用仓容、场地、各种器材等各项接收准备工作
,做到有计划地送,有秩序地接。
1982年末,黑龙江省农村实行家庭联产联包责任制后,给粮食接收入库工作带来了许多
新变化。送交粮对象由原来的6万多个生产队变为400多万户分散交粮的农民,送交粮票据由
原来的120万份增加到2000万份。一个粮库同时接收征购粮和议价粮,工作量明显增加。为适
应这种新形势,各地粮食部门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在接收前分别召开了由粮食局长
、粮库主任、乡长、农民代表参加的联席会议,宣传政策,部署任务,落实措施,衔接粮食
送交和接收工作。1983年,黑龙江省粮食局为改革粮食接收方式,适应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
包责任制的新形势,在做好全面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黑龙江省粮食接收入库实施办
法”,按工作环节制定了干什么,怎么干,达到什么标准的业务流转程序,并在全省开展了
最佳单位、最佳职工的竞赛活动。经评选,全省年末涌现出11个接收粮最佳县、91个最佳粮
库以及上千名各个业务环节的最佳职工。
在粮食接收入库期间,全省各地粮库(点)为方便群众送粮,缩短农民送粮时间,在检
质上采取增设窗口,在检斤上采取增秤,在卸堆上采取分品种、分等级多头卸车,在结算上
坚持户交户结,队(组)交队(组)结,谁售粮谁得款。除代收农业税和按合同规定收回预
购粮定金外,一律不给其他部门和单位代扣款项。在付款上坚持按中央文件办事,谁卖粮谁
得款,要现金给现金,要转帐给转帐,方便农民送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