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一节 米糠榨油

  米糠是在生产大米碾下的果皮、种皮、糊粉层、胚和碎米等混合物,可榨油。米糠油用于工业制药和出口,精炼米糠油还可食用。生产米糠油是粮食部门开展综合利用的主要项目之一。
    黑龙江省利用米糠榨油是从1957年根据粮食部提出的开辟油源增产油脂开始的。全省米糠榨油起伏变化较大。
    1957-1961年,有哈尔滨、五常、克东、安达、穆棱、汤原、讷河等7个市、县8个制油厂生产米糠油,5年累计产米糠油647吨,油米比为0.07%。其中五常县搞得最早,是从1957年开始的。生产米糠油数量最多的是哈尔滨市,1959年达到278吨。生产米糠油吨成本最高的1 100元,最低的500元。三年国民经济困难时期,由于粮源紧张,人们食用的粮食质量略粗,加上供应军需工业和饲料等一部分,致使生产米糠油数量减少。1962年全省中止米糠油生产。到1964年仅有五常县拉林油米厂产米糠油39吨。
    1970年,黑龙江省粮食局根据水稻生产发展和收购量不断增加的情况,又重新强调生产米糠油。当年有桦川县油米厂开始生产米糠油。1971年又有哈尔滨市香坊粮食加工厂、尚志油厂、庆安油厂、宁安油厂生产米糠油。全年共产米糠油40吨。1972年又有黑河油厂、哈尔滨市油脂厂生产米糠油。当年,全省共有7个油厂和车间产米糠油124吨。
    1973年,商业部为了增加油源,对生产米糠油制定了奖励办法。把生产米糠油纳入国家计划,单列专项指标,一年一定,年终考核。规定计划内的产量,由国家同地方按“五五”分成。即完成国家计划产量的,一半上交国家,另一半和超额部分留给地方自行安排使用。从此全省生产米糠油的情况稍有好转。当年又有哈尔滨、五常、尚志、黑河、穆棱、东宁、泰来、绥化、海林等部分产稻区和水稻集中加工的市县13个油厂和车间恢复了生产米糠油,但与大米糠资源数量比,不成比例,相差悬殊。从1973年到1983年共11年,加工稻谷142.6万吨,按正常出米糠率5%计算,应出米糠4.8万多吨,实际用于榨油的米糠仅为5 540吨,占米糠总数的11.5%,全省尚有42 460吨米糠没有加工米糠油。在此期间,国家和省对米糠榨油虽然采取了一些优惠政策,但米糠榨油仍未发展起来。主要原因是生产米糠油必须随出糠随加工,不然由于酶的作用,脂肪酸分解而酸败,导致减少出油率,油的品质下降,所以这种米糠只可供作饲料,再加上这一时期,全省大批生产葵花油和玉米胚油,油源形势好转,放弃了米糠榨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