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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自由购销价格

  清代,黑龙江地区随着粮食商品流通日益发展,粮食购销价格变化较大。当时粮食价格 以微银计算,据《吉林通志》记载:1763年(清乾隆二十七年)宁古塔米二石六斗四升,折 微银二两六钱四分。1782年(清乾隆四十六年)宁古塔、伯都讷、三姓等处,米一石折微银 一两。1813年(清嘉庆十七年),内地移民不断入黑龙江地区,粮价飞涨。双城堡每石粮谷 合银二两五钱。1911年(清宣统三年),双城府、瑷珲集市每石粮食平均价格,江米130吊钱 、小麦25.5吊钱、秫米28吊钱、红粮19吊钱、元豆29吊钱。1914年至1930年黑龙江地区粮食 价格总的趋势是上涨的。1914年大豆、高粱、粟价格指数为100,1930年则分别为108、137、 121。1931年至1934年黑龙江地区粮食价格一度下降。1934年大豆价格比1933年下跌31%,每 50公斤大豆价格为1805元(伪币)。粮价下跌的主要原因是日本侵略者向黑龙江地区倾销大 量剩余工业品和受国际粮谷价格暴跌的影响。
    1935年国际粮谷市场销路好转,黑龙江地区粮谷出口增多,再加上某些地区受灾谷物歉 收的影响,粮食价格呈上涨之势。1935——1939年,6种主要粮食价格平均上涨48.4%。
    
    1939年,日本帝国主义加紧了对东北沦陷区粮食的掠夺,开始实行经济统制,市场谷物 日渐不足,粮油价格全面暴涨。是年黑龙江地区粮食平均价格比1934年上涨1.06倍。哈尔滨 粮价上涨1.6倍,其中:大豆1.3倍,高粱1.32倍,苞米1.84倍,谷子1.8倍。到1944年 哈尔滨市场粮食平均价格比1939年上涨19.1倍。
    抗日战争胜利后,黑龙江地区由于受伪满长期统治和战争破坏较重,农业复苏较慢,粮 食紧缺。加之奸商哄抬市场粮价,致使粮价波动较大。为了稳定粮食市场,稳定物价,逐步 缩小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1949——1952年,黑龙江省和松江省在加强粮食市场管理的同时 ,多次调整粮食收购价格和销售价格,有效地控制和稳定了粮食市场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