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粮库
粮库主要担负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粮油质价政策和粮食接收、储存、晾晒,集运、外调、
出口、经营管理等项任务,是独立核算单位。粮库同时承担着粮食购销价格倒挂、政策性亏
损,扭亏增盈等工作。公粮仓库主要承担公粮接收、保管、调运、供应、军需等任务。
抗日战争胜利后,为了接收公粮和收购农民的余粮,保证军需民用,黑龙江地区大部分
市、县建立了公粮仓库和粮栈。到1946年底有公粮仓库和粮栈82个。
新中国成立后,1952年末,公粮仓库与当地粮栈合并。黑龙江地区随着农业生产的发展
,粮食征购量不断增加,内销、外调、出口粮食任务逐渐加大,粮食储存任务越来越重。为
了适应粮食工作的发展需要,方便农民和农场送交粮食,省粮食局有步骤有计划的在老产粮
区和新发展起来的农场以及大、中城市和工、矿、林、油区分期分批建设粮库,并经过几次
调整,全省粮库布局趋于合理,粮库遍布大、中城市和工、矿、林、油区及各县(市)以及
农村中心乡、镇,适应了各时期粮食接收、储存、晾晒、集运、外调、出口等项工作发展的
需要。到1985年全省粮库已增加到569个,比1946年增加5.9倍,比1951年增加3.4倍。
二、粮油加工厂
粮油加工厂担负贯彻执行国家粮油政策和粮油加工、粮油加工副产品的综合利用,开展
面食品、复制品加工,经营管理等项任务,保证市场成品粮油供应的需要。
抗日战争胜利后,公营粮食部门就有了粮油加工厂,但数量较少。到1949年底黑龙江地
区有粮油加工厂149处。1953——1957年,地方国营、合作社营、私营粮油加工厂统一归粮食
部门经营和管理,这时粮油加工厂已达到162处,比1949年增加17.9%。随着城镇粮油销量不
断增加,粮油加工企业也随之发展。经过分期分批建厂和5—6次布局调整,特别是从1970年
开始,粮油加工业由产粮区向销区转移,经过分批建设和调整,粮油加工企业布局更趋于合
理,遍布全省大、中城市,工、矿、林、油区和县(市)城镇以及农村国家供应粮油的集镇
。到1985年粮油加工企业已增加到289处,比1949年增加将近1倍,比1957年增加78.4%。保
证了市场成品粮油供应的需要。
三、城镇粮食管理处(所)、粮店
城镇粮食管理处(所)担负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粮油供应方针、政策、规定,领导所属粮
店,监督、检查粮店在粮油供应政策、规定和规章制度方面的贯彻执行情况,帮助粮店改善
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做好粮油供应工作。单独核算,自负盈亏,其政策性亏损部分由
市、县粮食局承担。
城镇粮食管理处(所)是1955年实行以人定量供应开始时建立的。当时全省只有哈尔滨
、齐齐哈尔、牡丹江等3个市在市区内设有粮食管理处,其他市、县均设粮食管理所,共有粮
食管理处(所)102个。随着城镇粮食供应网点不断扩大,粮食管理处(所)已遍布大、中城
市和工、矿、林、油区及县(市)城镇,少数地方扩大到国家供应粮油集镇。到1985年已发
展到177个,比1955年增加73:5%。
粮店担负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粮油供应方针、政策,按照计划和规定供应居民平价
粮油,宣传计划用粮、节约用粮,帮助居民调剂粮食余缺,安排好群众生活,管理册籍和票
、证,搞好服务等项工作。粮店向粮食管理处(所)实行报帐制。
抗日战争胜利后,黑龙江地区就有公营粮食门市部分布各地,但数量较少。新中国成立
后,城镇粮食供应门市部有所发展,到1953年实行粮食统销后,城镇按照行政区划,方便群
众,便于管理的原则划片定点设置粮店,当时有粮店200个。随着城镇吃商品粮人口增加,粮
食供应网点也相应扩大。到1985年,全省城镇粮店发展为1535个,比1953年增加6.7倍。还
有城市郊区粮店207个,企办店94个,库代店115个。粮店已遍布全省大、中城市,工、矿、
林、油区及县(市)城镇以及国家供应粮油的农村集镇、乡政府所在地,保证了全省吃商品
粮人口的粮油供应。
四、农村粮食管理所(站)
农村粮食管理所(站),担负着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粮食征购方针、政策、规
定,搞好粮食产量调查,掌握粮食产、购、销情况,协助乡政府组织农民向国家交售粮食,
落实各时期粮食购留政策,摸清余缺粮情况,宣传计划用粮、节约用粮,安排好农村群众生
活等项工作。多数所(站)实行单独核算,自负盈亏,少部分所(站)实行报帐制。
抗日战争胜利后,黑龙江地区各级人民政府对农村粮食工作非常重视,在区、乡政府内
设粮食助理员,负责管理农村粮食工作。新中国成立后,1953年实行粮食统购统销,农村粮
食工作任务日渐繁重,只设粮食助理员已不适应粮食工作开展。1955年6月,黑龙江省人民委
员会决定在各市、县的区、乡一级设立粮食管理所。到年末全省有粮食管理所500多个。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农村粮食管理所由单一
的粮政管理发展到政企合一,多项服务的粮食购销站,既管粮食征购又管粮食销售业务,开
展多种经营,多项服务。到1985年,全省粮食购销(所)站已有1124个,比1955年增加1.3
倍,遍布全省农村乡、镇政府所在地。
五、饲料站(店)、厂
饲料站(店)担负宣传、贯彻、执行国家饲料供应方针、政策,负责城镇役畜的供料以
及以奶换料、以蛋换料和收购生猪的饲料供应,饲料票证发放和册籍管理等项工作。核算体
制基本是报帐制。
全省饲料站(店)同粮店一样,也是实行粮食统销以后根据饲料供应任务的增加逐步发
展起来的。开始时在哈尔滨市建立饲料店,1972年和1976年省粮食局分两批先在大、中城市
和工、矿、林、油区建立饲料店65个,然后又在59个市、县、旗设立饲料店。随着饲料厂的
建设和发展,饲料站(店)也有了相应增加,到1985年,全省饲料站(店)已发展到324个,
比1972年和1976年分别增加4.1倍和1.6倍。
饲料厂主要担负饲料资源开发和配、混饲料加工及经营管理等项任务,独立核算,自负
盈亏。原料购销价格倒挂部分的政策性亏损由市、县饲料公司负责。
粮食部门为了支持畜、禽业的发展,改善城镇鸡蛋、牛奶、肉类的供应状况,积极发展
饲料工业。70年代后到80年代初期,首先在大、中城市和工、矿林、油区及畜牧业基地县(
市)建设饲料加工厂,随后一般县(市)城镇也发展饲料工业。到1985年全省已建设饲料厂
75处。
六、车、船队
汽车队主要负责粮食部门内部的粮食运输。即将非沿线粮库的粮食向铁路沿线粮库集运
,同时负责汽车队的经营管理工作。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随着粮食集运量增加,为了保证完成省外调拨、出口及省内粮食调运任务,从1964年起
全省组建7个运粮专业汽车中队(包括1960年粮食部下放给黑龙江省的3个中队)。“文化大
革命”中,运粮专业汽车中队撤销。1972年全省粮食部门又重新建立粮食汽车中队。1980年
,由于粮食形势的变化,全省粮食专业汽车队在体制上也进行了改革。全省18个汽车中队50
0多辆汽车下放所在市、县粮食局管理。从此,全省各市、县普遍建立了粮食汽车队,并承担
粮食集运和城镇粮油供应的运输任务。到1985年,全省共有64个运输车,1054台车,年粮食
运量238.6万吨。
船队主要负责本地粮食部门内部的沿江粮库的粮食运输任务,有独立核算和实行报帐制
两类。
为了解决水路运力不足问题,从1967年开始,粮食部门组建自营船队。合江地区粮食局
最先建立船队,有机货船、驳船8艘,800吨位,1985年达到1500吨位。实行独立核算。随后
又有绥滨、同江、饶河、方正等县建立了船队,共计5个船队,归当地粮库管理,实行报帐制
。每县平均有货船、驳船2—3艘,200—300吨位。粮食部门的船队,每年承担全省粮食水路
运输总量的2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