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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鄂伦春族风情

  二、鄂伦春族风情
    鄂伦春族聚居在黑龙江省的呼玛、爱辉、逊克、嘉荫等县部分山区,总人口约2000多人。 鄂伦春族有自己的语言,但无自己的文字,通用汉字,多姓汉姓。
    鄂伦春族的先祖,居住在黑龙江以北、外兴安岭以南的广阔地带。17世纪中叶,由于俄 国势力入侵、遂逐渐南迁到大小兴安岭一带。
    旧时,鄂伦春人过着单一的游猎生活,每到一处,就搭起临时居住的“撮罗子”,又称 “仙人柱”,这是一种用桦树皮搭的棚子。
    狩猎原是鄂伦春人的主要生活方式,年青人均从老人那里学来一套过硬的狩猎技艺。他 们用桦皮做的“乌力安”(鹿哨)招来鹿群,用“皮兰”(狍哨)把狍子叫到眼前。
    冬季出围,异常艰苦,往往冒零下30~40℃的严寒,跋涉在森林中。入夜,便点起篝火, 吃烤肉,喝烈性酒以御寒。酒酣,则跳“哈莫舞”,围坐者亦高喊“哈莫!哈莫!”,和声助 兴,兴罢便钻入狍皮睡袋,在冰天雪地露营,全无遮挡。
    鄂伦春是一个能歌善舞的民族,每次行猎归来,或节日,都要聚集进行歌舞狂欢。舞蹈 表现的内容,多与他们狩猎、采集植物食物活动有关。
    由于鄂伦春人历来受到封建统治者的歧视和商人的盘剥,又生活在条件极其艰苦的深山 密林中,医药又得不到保障,因此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只余1000多人,濒于灭绝的边 缘。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各级政府大力帮助鄂伦春族人摆脱贫困落后的状态,由政府出 资,先后建立了鄂伦春民族村,告别了代代相传的游猎生活开始定居。新村内配有民居、学 校、幼儿园、文化站、广播站、医院等设施,鄂伦春族人的生活,发生极大变化,这些新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