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旅游项目
20世纪初,黑龙江地区的旅游项目,并未经过有目的的建设,因此较为简单,无论外地
人或外国旅游者,均以观赏所谓“三风”,即自然风光、建筑风格和风土人情为主。除“三
风”外,或因交通不便,或因未能加以开发利用,人文景观仅限于哈尔滨市容及齐齐哈尔卜
奎清真寺、西仓公园等几处地方。哈尔滨城市风光方面,除各种不同风格的建筑物最吸引游
历者外,也仅限于一处赛马场、五座有名教堂、六家电影院而已。
中华民国初期旅游市场形成后,旅游项目开始增加。一些新的旅游项目开始出现,如避
暑旅游、钓鱼旅游、狩猎旅游、探胜旅游等;旅游地也由哈尔滨市内扩展到阿城、玉泉、一
面坡、陶赖昭、第二松花江、老少沟、呼兰河、巴林、扎兰屯等地,参加这些旅游项目活动
的主要是外国侨民。国际旅游者和国内居民则很少参加。
日本占领黑龙江地区以后,由于国外旅游者减少,日伪观光当局为了招揽国内和日本旅
游者,只着力于开发和经营省内的一些旅游项目,哈尔滨一带除原有风景旅游项目外,又增
加了王岗、极乐寺等处;牡丹江一带开始开发宁安渤海古城游、镜泊八景游、横道河子山水
风光游等项;佳木斯一带的凉台、追分、弥荣、莲江口、大沼等处也都被列为开发项目;齐
齐哈尔一带除原有的几处地方外,又增加卧牛河、雅鲁河、葛根庙、二郎庙;黑河一带则有
五道沟、西四嘉子等处。这些旅游点中,除传统的山水风光、风土民情旅游外,已开始增加
宗教地、古迹等人文旅游项目。这一时期各地旅游机构,还注意开发狩猎、钓鱼等专项旅游,
共有几十处狩猎点和上百个钓鱼点。
1937年,哈尔滨铁道局和哈尔滨国际观光局又联合推出一些旅游项目,其中富有地方特
色的有赴日本观樱花、参观金刚山朱乙温泉、双城堡掘芋、松花江观焰火、拉林、呼兰、绥
化的娘娘庙会、帽儿山赏红叶等。
日伪这些项目均属自然风光型和风土人情型,无需投入资本进行建设,甚至一些人文旅
游项目,也不由旅游部门投资开发,而“狩猎旅游”,实际上是对自然野生动物资源的掠夺。
旅游部门仅仅配合交通部门,坐享其成而已。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从政治挂帅这个立场出发,一切参观项目都是为了宣传社会
主义建设的伟大成就和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因此,从50年代开始,不论国内的参观团还
是外国的旅游团,在黑龙江地区内,主要的活动都是参观工厂、学校、农业生产合作社、医
院、俱乐部等处,以后又增加了大庆。以哈尔滨为例,早期的只有亚麻厂、量具刃具厂、兆
麟小学、东北烈士纪念馆、黑龙江省博物馆。50年代中期以后,新工厂、新学校、新商店陆
续建成,由省市外事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又陆续确定了几批对外参观点,如儿童公园、工人
文化宫、电机厂、锅炉厂、汽轮机厂、青年宫、少年宫、轴承厂、工业大学、农学院、林学
院、黑龙江大学等。各点上自领导,下至工作人员均有专人负责,并施以有关接待方面的专
门训练。只有少数外国来访者,才游览松花江。
80年代,黑龙江省的旅游项目,已由“参观型”改变为“游览型”。旅游接待工作的原
则,已把“政治挂帅”改为“友谊为上,经济受益”,原有的参观点,仍然保留,并陆续增
加了一些新的参观点,以备不同旅游者的需要。安排参观游览项目,已由“以我为主”改为
“主随客变”,各游览点已把“义务接待”变为“有偿服务”。
从1978年至1985年,黑龙江省各地的旅游部门,积极与地方政府有关部门配合,陆续开
发一大批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项目,向国内旅游者推出。如哈尔滨旅游区内的松花江游览区、
极乐寺、清真寺、文庙、金上京会宁府遗址、金太祖陵址、松峰山游览区、二龙山水库游览
区、红星水库游览区、森林植物园、原侵华日军七三一部队罪证陈列馆、青云滑雪场、玉泉
滑雪场、松花江公路大桥、冰城画廊、哈尔滨冰雪节、冰灯游园会等。
属于齐齐哈尔旅游区的有:扎龙自然保护区、明月岛、龙沙公园、连环湖水禽猎场、万
善寺、卜奎清真寺、塔子城遗址。
牡丹江旅游区有:兴凯湖游览区、镜泊湖游览区、火山口森林、牡丹峰自然保护区、上
京龙泉府游览区、新开流遗址、杨子荣烈士陵园、威虎厅等。
佳木斯旅游区有:辰星岛、四丰山水库风景区、七星砬子自然保护区、古城依兰、五国
头城遗址、靖边营遗址、街津口赫哲渔村等。
伊春旅游区有:桃山猎场、仙桃洞滑雪场、桃山原始森林区、丰林自然保护区、带岭风
景区、尤骨山等处。
此外还有大庆的儿童公园、油田开发陈列馆、铁人井;黑河旅游区的五大连池、药泉山
公园、火山博物馆、五大连池矿泉饮等处。
这些游览项目,大多数由各地旅游部门与各地方政府下属有关单位协同开发的。有的项
目须有较大的投资,有的则不需投资,仅限于道路通畅或交通工具的安排。平日的管理及经
济收入归投资单位。
自1980年起,旅游项目开发的重点,逐渐向专项旅游方面倾斜。利用本省独特的旅游资
源,适应国际旅游市场的需要,大力开发狩猎、钓鱼、观鸟、滑雪、滑冰、民族风情、骑自
行车旅行、森林漫步等旅游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