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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民族乡

第二章 民族平等

  1955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民族乡若干问题的指示》。1956年 ,在黑龙江省先后建立了宁安县三林满族乡、爱辉县大五家子满族乡、富裕县友谊达斡尔族 满族柯尔克孜族乡和富裕县塔哈满族达斡尔族乡。1958年,均改为人民公社。1983年国务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三十条规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 府的通知》精神,发布了《关于建立民族乡问题的通知》。1984年至1985年,富裕县友谊达 斡尔族满族柯尔克孜族乡和塔哈满族达斡尔族乡得以恢复。1984年10月建立了黑河市坤河达 斡尔族满族乡,1985年4月建立了五常县营城子、双桥子满族乡,双城县幸福、乐群满族乡。 此外,全省还建立了131个满族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