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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农 业

第三章 经 济

  辽代,女真人主要以畜牧业为主,饲养牲畜,农业次之。金代,逐渐转为以农业为主。 农作物主要种植谷麦。1436年(明正统元年)—1573年(万历元年),居于松花江流域的女 真人农业发展较快。铁制农具使用广泛,农耕技术和农作物产量均有提高。“落粟一斗种, 可获八九石,瘠则仅收一石”。海西扈伦诸部与建州女真并驾齐驱,亦已“室居田食”,“ 俗尚耕稼”。松花江下游和黑龙江沿岸地区女真亦从事耕种。
    清朝时期,主要靠官庄、旗地维持生计,农业有了进一步发展。清初,宁古塔农耕除了 13个官庄(官办,庄丁汉人)使用马犁牛犋耕种大面积土地之外,其他满族农户多数是沿用 先人的刀耕火种的方法耕作小块土地。他们在衙门放过火荒的山坡上,把“火燎杆子”树砍 倒,在树根空间用镐勾沟播种。庄稼苗长出以后不铲不趟,到秋收粮。虽然这是原始氏族社 会的农耕方法,但因为清初宁古塔地多人少,山林广阔,广种广收,对于一家一户的小农经 济来说,每年收获的粮食还是“五谷丰登庆有余”的。
    到康熙中期以后,宁古塔满族开始接受犁耕。这种犁耕比起官庄有所不同,官庄用牛犁 田,细致,速度很慢;而满族仍在他们原来火种过的山坡地,用四套马拉犁,且因“火地” 腐殖土层厚,土质松软,犁田速度快。从天放亮一直耕到日落,把一天的耕地叫做“一晌地 ”,后把“晌”改为“垧”。这种日耕垧地的主因是畜力壮、土质软、犁田快,但另一个因 素是,康熙年间衙门对满汉族的小农经济管理得很严。每年春种秋收季节,将军派官兵早晚 在各城门把守。早晨天刚放亮就吹起了我国北方的一种大管子笳,笳声能传至十里以外,农 民听见笳声必须出城下田。晚间日落吹笳方准收工进城,终年如此,养成了宁古塔人起早贪 黑能受苦、尚勤劳的风习。对于游手好闲到处混的“懒蛋”,如被官府发现,就要受到鞭刑 惩罚。《八旗通志》记载,1723—1735年(雍正年间),齐齐哈尔、墨尔根、布特哈、宁古 塔、三姓、阿勒楚喀等地有八旗垦地180791垧。到1780年(乾隆四十五年),各地旗地已增 加到232403垧。黑龙江开垦旗地172719垧。由八旗人丁和雇佣关内流民耕种。清朝后期,封 禁政策放宽,汉民大量流入,农业发展迅速,大量荒地被垦植,农作物品种俱全,产量也大 有提高。民国时期,满族中已有相当多的人成为拥有大量土地田产的大地主。五常县拉林地 区的郎君堂、哲省三、那维奇、高风阳等满族大户各有土地1000垧以上、山林100余垧,靠出 租土地剥削农民。双城县东官所有旗地3万余垧,大都为少数满族地主所有。东北沦陷时期, 日本帝国主义实行掠夺政策,一些满族地主纷纷破产。
    
    抗日战争胜利后,满族和各族农民一齐进行了土地改革,平分了土地,经历了互助组、 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人民公社化各个历史时期,农业生产发展较快 。1956年,五常县营城子村满族763户,3719人,全年总收入33万元,提取公积金7.8万元。 到1957年,人均收入已达196.82元。1956年爱辉县大五家子村满族244户,855人,全年总收 入达5.8万余元,人均收入67.84元,到1957年人均收入已增加到136.04元。党的十一届三 中全会后,农村经济体制改革,落实了联产承包责任制,满族居住地区农业生产有了更快的 发展。1980—1985年,五常县营城子满族乡和双桥子满族乡粮食平均亩产已达650斤以上,人 均收入450元。营城子满族乡有耕地8.9万亩(水田3万余亩),每年向国家交售商品粮8000 余吨。该乡古榆树村,满族人口3000余人,每年向国家卖粮2400吨以上。该乡还办起了农具 厂、砖厂、工程队等乡村企业,村村有大、中、小型拖拉机,有的农民还购置了汽车。1980 年双城县幸福满族乡,有耕地135227亩,大牲畜1125头,胶车227台,大型拖拉机95台。农业 全部使用化肥和优良品种,粮食总产达3626万余斤,亩产达390斤。向国家卖粮1697万余斤, 仅农业总收入就达509万元。两年来农民自建砖瓦结构住宅3800余间,全乡有自行车2464台, 摩托车6台,轻便摩托车11台,各种收音机、录音机120台,电视机98台,存款60余万元。全 乡农户养猪1.8万头,养猪重点户103家,个人养牛514头,其中奶牛224头,养牛重点户41家 。全乡农民养鸡6.5万只,有养鸡重点户285个。阿城县料甸乡满族聚居村12个,粮食亩产一 般都超过400斤,其中较好的北红村亩产606斤,人均收入476元;南红村亩产635斤,人均收 入458元;新发村亩产666斤,人均收入475元。孙吴县沿江乡四季村有160户700人。1980年全 村有耕地9600余亩,总产239万余斤,粮食亩产249斤,向国家交粮158万余斤,户均交粮987 5斤,人均交粮2257斤,总收入76万元;1983年有耕地1.2万余亩,总产400万斤,粮豆亩产 333斤,向国家交粮310万斤,户均交粮19375斤,人均交粮4400斤,总收入114万元。宁安县 江南乡满族人口较多的黄旗村,1984年水稻面积仅1058亩,总产量却达98万斤,亩产926斤, 水田总收入29.4万元,人均收入753元。1985年水田面积没有增加,水稻总产却比1984年增 加6万余斤,亩产达982斤,水田总收入31.2万元,人均收入81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