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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农 业

  历史上回族没有大的土地占有者。由于喜欢经商,不善耕种,农业发展不快。土改后, 老农户生产有了发展。
    1953年,动员城镇回族500户下乡,在农村安置。1954年,组织了互助组,1956年全省共 组织回族农业生产合作社50个,入社农户约占回族农民总户数95.8%。依兰县东四家子(现 阎武基乡)回民生产合作社,耕种玉米10垧,垧产4950斤;小麦20垧,垧产2909斤。克山、 依安、龙江、拜泉和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回族移民212户,也比下乡前增收40—60%,有54 户增收2—3倍。依安县向前乡社员陈文山原在城里卖小工,生活比较困难,入农业生产合作 社后,1957年收入550余元,人均69元,除去全家吃穿,还有剩余。克山县马洪英,原以做针 线活为生,每年都需国家救济,1957年参加农业社,当年收入200元,除去吃穿,还剩余70元 。1958年,回民从事农业生产有1000户,其中一半是移民新农户,占回族总人数的10%,由于 单纯强调粮食生产,副业限制过严,回族农民生活基本是吃粮靠返销、花钱靠贷款。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业生产面 貌有了改观。
    讷河县拉哈镇回民村,全村共58户,276人,其中回族48户,232人,耕地1390亩,人均 耕地5.04亩,养奶牛63头。1985年,全村联产承包后,合理安排作物种植比例,以粮豆为主 ,兼种蔬菜作物,提高饲养奶牛头数,扩大经营门路,增加经济收入,在农业遭灾的情况下 ,仍取得好收成。小麦、大豆总产量各为18万斤,人均占有1304斤,农业收入137400元,占 全村总收入44%;30%耕地种植白菜,总产量312万斤,亩产7482斤,收入63400元,占农业总 收入46.14%,占全村总收入20.3%;奶牛增为33头,每头年产奶由原来3吨增至4.03吨,全 年卖给国家鲜奶133吨,收入52800元,加上犊牛增值,养牛收入共72800元,养羊收入1.1万 元,全村养牛、羊的收入占全村总收入26.8%;农业机械、屠宰等各种专业户,全年共收入 27800元,占全村总收入8.9%。全村人均净收721元。
    阿城县城乡4队有回族30户,165人,耕地426亩。1980年粮食总产量101338斤,亩产238 斤,全队年总收入28400元,其中农业收入14700元,占51.8%,牧业收入1000元,工副业收 入12700元,人均收入69元,家庭承包后,扩大了经营项目,促进了农副业全面发展。1984年 粮食总产量153050斤,平均亩产359.2斤。全队总收入55128元,其中农业收入33968元,占 61.6%;牧业收入9100元;工副业收入9110元;其他收入2950元。人均收入303元。
    龙江县龙兴乡新功村七屯51户回族,土地承包后,发挥了回族饲养牛羊的优势,家家饲 养使役牛马,多数人家还放养绵羊,增加了收入。回族麻廷富,因劳力多,车马齐全,除耕 种分到的土地,还养羊50余只,养菜牛2头,全年除完成上缴提留款外,还有较多剩余。村中 其他各户生活也较经济体制改革前有好转。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各县镇屯回族人,在改革开放政策的指导下,开始从事多种 经营,发展副业生产,饲养奶牛、菜牛,但尚未出现专业户。
    1985年全省回族129675人,农业人口8000余人,仅占回族人口6.17%,人口较集中的有 齐齐哈尔市梅里斯区永昌村,依安县前进村,讷河县拉哈镇,依兰县东安村、青春村,安达 市光明村、清民村,北安市前进村,德都县民强村,嫩江县回民村等,还有些散居于各县村 屯,如爱辉镇有回族12户,与汉族农民一起,分别就地参加生产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