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自治县 民族乡
第二章 民族平等
一、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
1952年,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杜尔伯特旗敖林西伯、东吐莫两个蒙古族自治区。
1956年10月10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杜尔伯特旗建制,成立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
1956年11月30日至12月5日,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泰
康召开。有135名代表出席会议,其中蒙古族代表39人。占全体代表总数的28.9%。选举陈友
宝(蒙古族)为县长。正式宣告: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于1956年12月5日建立,并将每年9
月1日作为纪念日。黑龙江省副省长于天放、嫩江专员公署副专员徐敬亭分别在大会上讲话。
1966年9月1日,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各族人民欢庆自治县成立10周年时,黑龙江省副
省长李延禄率代表团参加了庆祝活动。1981年,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成立25周年,也举行
了庆祝活动。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位于黑龙江省西南部,地处松嫩平原中心,东与大庆市、林甸县
为邻,西与泰来县、吉林省镇赉县隔江相望,南同肇源县毗连,北同齐齐哈尔市接壤。东西
最宽处72公里,南北最长处137公里,总面积6176平方公里。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全县有
蒙古、汉、满、回、朝鲜、壮、锡伯、达斡尔、柯尔克孜、鄂温克、傈僳、黎、畲、白族等
14个民族,共有人口218740人,每平方公里36人,蒙古族人口32029人,占全县总人口的14.
64%。杜尔伯特属于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有广袤的土地、肥美的草原、丰富的物产。全县耕
地面积198.5万余亩;天然草原面积469.5万亩,占全县总面积的50.69%;苇地面积82.8
7万亩,占全省苇地面积的27%;明水域面积98.2万亩,拥有经济鱼种51种。杜尔伯特草原上
还盛产以防风为代表的药用植物103种,野生中药材总贮量约200万斤。
二、民族乡民族村
1953年,杜尔伯特旗除敖林西伯、东吐莫两个自治区外,新建立了9个蒙古族自治村,即
后新、巴彦哈嘎、布拉合、大排排、六家子、哈布塔、巴彦塔拉、巴彦查干、大庙。
1956年郭尔罗斯后旗(肇源县)、肇州县、泰来县和富裕县共建立8个蒙古族乡。其中,
郭尔罗斯后旗建立超等、浩德和义顺3个蒙古族乡,肇州县建立敖宝吐蒙古族乡,泰来县建立
黄花、豆海2个蒙古族乡,富裕县建立伯音、大泉子2个蒙古族乡。
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期,民族乡均被撤销,改建为人民公社。1984年全省恢复了肇源县
浩德、义顺,超等3个蒙古族乡。
1985年全省有64个蒙古族村、49个蒙古族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