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民族乡民族村
1957年,鄂伦春族聚居地方,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民族乡若干工作问题”的有关规定
,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3个鄂伦春族乡:呼玛县十八站鄂伦春族乡、爱辉县新生鄂伦春
族乡、逊克县新鄂鄂伦春族乡。1958年由新鄂乡划出新兴村成立新兴鄂伦春族乡。后均改为
人民公社。
到1985年,黑龙江省鄂伦春族聚居地区,共成立5个民族乡,8个民族村。
塔河县十八站鄂伦春族乡,辖自然村8个,747户,2821人。其中鄂伦春族村3个:十八站
村、创业村、庆丰村,160户,470人。乡长魏春华(女),乡党政干部24人,其中鄂伦春族
干部8人,占乡干部总数33.3%。
呼玛县白银纳鄂伦春族乡,辖自然村3个,389户,1377人,其中鄂伦春族村1个:白银纳
村,30户,248人。乡党委书记孟才君,副乡长戈才明。乡党政干部15人,其中鄂伦春族干部
8人,占乡干部总数53.3%黑河市新生鄂伦春族乡,辖自然村5个,302户,1127人。其中鄂伦
春族村1个:新生村,58户,190人。乡长莫桂珍(女),乡党政干部20人,其中鄂伦春族干
部10人,占乡干部总数50%。
逊克县新鄂鄂伦春族乡,辖自然村6个,338户,1290人。其中鄂伦春族村1个:新鄂村,
92户,287人。乡长戈庆,副乡长莫庆生。乡党政干部20人,其中鄂伦春族干部11人,占乡干
部总数55%。
逊克县新兴鄂伦春族乡,辖自然村5个,243户,1008人。其中鄂伦春族村1个:新兴村,
41户,161人。乡党委书记莫明柱,副书记莫强,副乡长戈金福。乡党政干部15人,其中鄂伦
春族干部10人,占乡干部总数66.6%。
嘉荫县乌拉嘎镇胜利鄂伦春族村,全村鄂伦春族26户,总人口82人,其中鄂伦春族71人
。村长杜菊生(不脱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