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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民族乡 民族村

第二章 民族平等

  1949年,黑龙江各地进行政权建设,同江县并入富锦县,街津口、八岔两 个赫哲族聚居村划为自然屯,选出了屯长。饶河县四排划为行政村,村政府委员 5人,其中赫哲族有葛得胜、尤清海2人。1953年普选时,街津口改为行政村,村 政府委员9人,其中有赫哲族2人。八岔成立民族自治村,傅景贤任副村长。1956 年并村划乡时,八岔赫哲族村组建为八岔赫哲族乡,傅景贤任乡长。1963年,街 津口赫哲族村组建为街津口赫哲族乡,尤金良任乡长,尤志宝为副乡长。“文化 大革命”时期,撤销了民族乡。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根据党的民族政策,1984年3月,恢复同江县街津 口赫哲族乡、八岔赫哲族乡,1985年8月,新建饶河县四排赫哲族乡。
    一、街津口赫哲族乡
    1966年,辖街津口赫哲族村,赫哲族170人,乡长尤金良、副乡长尤志宝。
    1977年,辖街津口村。为安置汉族移民,新建卫东、卫胜、卫疆3村,1671人。乡长尤志贤、副乡长尤根深。
    1983年,辖街津口、卫东、卫胜、卫疆4村,又新建卫国、卫星、卫垦3村,2349人,乡长尤根深。
    1985年,全乡3027人,其中赫哲族326人,乡长尤喜清、副乡长吴宝才。
    二、八岔赫哲族乡
    1957年,八岔赫哲族乡辖八岔村,171人,其中赫哲族94人,乡长傅景贤。
    1962年,八岔赫哲族乡辖八岔赫哲族村,179人,其中赫哲族98人,乡长傅兴文。
    1979年,八岔赫哲族乡辖八岔村。为安置汉族移居新建新彦、新洪、新胜、新民4村。全乡1305人,其中赫哲族195人,乡长傅景贤。
    1984年,全乡1819人,乡长傅兴斌、副乡长吴国芳。
    1985年,全乡2128人,其中赫哲族225人,乡长吴国芳、副乡长吴明祥。
    三、四排赫哲族乡
    1985年,四排赫哲族乡辖四排赫哲族村、曙光村、马架子林场,1000人,其中赫哲族197人,乡长王秀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