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教 育
第四章 文 化
《依兰县志》记载,清代,1732年(雍正十年),清朝始在赫哲族地区创办教育,“于
三姓地方设教习二员,教八姓赫哲人丁”。《桦川县志》记载,至“光绪年间,由满文一变
而习汉文”,大都是赫哲族上层人家的子弟上学。三姓副都统衙门派往黑龙江下游及乌苏里
江支流尼满河等地收纳贡物的赫哲族佐领、骁骑校都有一定的满、汉文水平,而赫哲贫苦渔
猎民却成了以刻木、裂革、插草而记事的文盲。清末,松花江沿岸苏苏屯、大屯、嘎尔当和
乌苏里江沿岸西通设立了学校,附近地方官吏“哈番”、“拨什库”等和少数富家子女学习
满文。
中华民国初年,富锦、同江街津口等地设立了学校,但赫哲渔猎民子弟生活贫困,仍无
力念书。一些生活较好的人家,也不愿送子女入学读书。时街津口村赫哲族有三十四五户,
在校学生二十七八人,赫哲族仅有“杨哈番”家1子1女念书。
东北沦陷时期,1941年,八岔村建立了全日制民办国民义塾小学校。1943年,国民义塾
小学改为国办,经费由村民摊一部分。学生15人,其中赫哲族学生14人。设有国文、日语、
算术、图画、音乐、体操、修身、手工等课程。后勤得利村也建立了学校,但赫哲族学生不多。
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赫哲族地区修建学校,选派教师、普及小学教育。
1950年,街津口村成立了民族联合小学,学生共有20余人,其中10余人为赫哲族学生。1952
年,四排村、八岔村成立了民族小学,用汉语、汉文教学。学生都是劳动人民子弟。1955年,
政府拨款2000余元,于四排村建造了一处土木结构的教室。学校从无到有,逐渐完善。八岔、
街津口赫哲族乡1969年增设了初中班,1971—1981年增设了高中班。
1985年,国家拨款为同江县八岔、街津口赫哲族乡和饶河县四排赫哲族村共建造砖瓦结
构校舍2630平方米,铁栅栏980延长米,还购置了教学设备和体育器材,每年还拨给学校少数
民族教育补助费。每个中学生每年补助金70元;小学生10元。为使赫哲族学生升学深造,对赫
哲族学生实行保送和降分录取。此外,还办了季节性幼儿班和学龄前学习班。
据同江、饶河两县调查,到1985年,赫哲族学校共培养本民族教师15人,其中尤玉琢、毕
桂英、尤金兰被评为优秀教师,毕桂英出席了1985年全国优秀教师座谈会。在校小学生142人,
初中生71人,高中生15人,中专生2人,大专生5人,同江县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小学毕业率、
升学率、80%,初中巩固率97.4%,升学率90%。往届毕业的大专生有尤根深、吴赫红、吴明祥、
毕淑琴、孙玉森、吴彩云、傅世英、尤明梅、赵正明、吴慧、傅平、李奇、何玉林、傅燕、李大
畏、赵大明、苏洪志、赵隽明、赵大义、苏洪运、赵重明、赵春明、赵华明、赵昱明等24人,中
专生3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