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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民族平等团结

  一、人民代表、政协委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黑龙江省各级人民代表和政协委员中有鄂温克族参加,鄂温 克族人民和其他各族人民一样充分享受了民族平等权利。
    1954年8月,讷河县涂公海被选为黑龙江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983年4月,讷河 县团结乡鄂温克族村武占廷为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讷河县团结乡百路村涂美丽(女 )被选为黑龙江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1977年12月,呼伦贝尔盟鄂温克族自治旗(现划内蒙古自治区)副书记涂景福、副主任 高希布被选为黑龙江省第四届政协委员;1983年4月,讷河县团结乡鄂温克族村金永被选为黑 龙江省第五届政协委员。
    齐齐哈尔市民族中学副校长杜柳山被选为齐齐哈尔市第五届政协委员、常务委员;齐市 六届人大代表、中共嫩江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县民委主任杜维宝被选为嫩江县人民代表,县 政协委员、常务委员。
    二、民族团结
    在长期生活中,鄂温克族与汉族等兄弟民族杂居,生产上互相支援,生活上互相帮助, 形成了平等团结、互助合作、共同繁荣的新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党和政府贯彻“各民族一律平等”原则,扶持鄂温克族发展 农业生产,多次投放贷款,帮助购买耕畜农具、籽种。1949年,讷河县团结乡瞻仁村(现鄂 温克村)涂巨宝、金友光常年互助组获得丰收。1969年百路村遭到特大洪水,农作物被淹, 粮食颗粒未收,半数社员房屋被泡倒。黑龙江省、嫩江地区和讷河县人民政府都派了慰问团 和工作组,帮助抗洪救灾,解决口粮、种子、饲料,保证来年生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多次组织鄂温克族代表到首都参加国庆观礼和到全 国各地参观学习。去北京参加国庆观礼和参观学习的代表有:讷河、嫩江两县的涂巨宝、涂 福寿、涂吉廷、金永、金超、杜荣贵、涂金龙、涂章海、涂清永、敖长林、涂海、涂满生、 杜占英、涂玉生、郭守文等。
    1985年,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扶持少数民族地区兴办农业,先后拨款给讷河县团结乡鄂温 克村、百路村购买3台东方红75型链轨拖拉机和全套机引农具,1台脱谷机,2台东方红28型胶 轮拖拉机,还投款修建了砖瓦结构机车库和村办公室、帮助发展经济和文化事业。1978—1985 年国家无偿投资鄂温克村17,6万元,平均每年2万余元。百路村1984年架设高、低压输电线 路11.6公里,工程总造价14万元,其中省政府投款7.5万元,讷河县政府投款5.3万元,村 自筹1.2万元,改变了世世代代无电的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