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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族 源

第十篇 柯尔克孜族

第一章 历 史

  一、族称
    “柯尔克孜”系柯尔克孜族的自称,其含义一说是“四十”的复数,可解释为“四十个 部落”;一说为“草原人”,一般解释为“四十个姑娘”的意思。
    柯尔克孜族,最早载于《史记》,称“鬲昆”。汉初,役属于匈奴,称“坚昆”,后称 “纥骨”或“契骨”。隋唐时期,称“黠戛斯”。辽宋时代称“辖戛斯”、“黠戛司”。元 明间,称“吉利吉斯”、“乞儿吉思”。清代,隶属准噶尔部,称“布鲁特”(准噶尔语, 高山居民)。迁入黑龙江省后,当地民族误称其为“厄鲁特”或“蒙古”。中华人民共和国 成立后,于1952年认定为吉尔吉斯族,1960年改称“柯尔克孜”族。
    二、迁入定居
    黑龙江地区的柯尔克孜族是从新疆迁入的。柯尔克孜族先民原居叶尼塞河上游,后迁至 新疆天山地区。1755—1759年(乾隆二十年至二十四年)清廷平定准噶尔贵族和大小和卓木 之乱时,柯尔克孜族为清军作向导,积极协同清军作战,巩固祖国西北边疆。分布于天山南 北的柯尔克孜族先后要求归附,少部分随准噶尔军被俘者东迁至黑龙江地区,过着游牧和狩 猎生活,100余年前在现富裕县境内分散居住的柯尔克孜人集中定居于现在富裕县五家子村。 据柯尔克孜族老人们代代相传:迁居黑龙江地区后,清政府将其分别编为八旗,并安排到富 裕、黑河、巴彦、呼兰、海拉尔等地居住。只准在100里地内活动,不得超越这一范围到外地 谋生,并指派巴尔虎蒙古官员监视其行动。柯尔克孜族只能在被圈定的范围内居住,既不能与 分别在巴彦、呼兰、黑河等地的同族人往来。也不能与附近的索伦、达斡尔和汉族等民族通婚。 直至1911年辛亥革命以后,随着八旗制度的废除,柯尔克孜人才走出圈定的活动范围,同邻近 的兄弟民族接触和交往。现黑龙江省柯尔克孜族是移居嫩江草原地带乌裕尔河流域的柯尔克孜 族后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