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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以全面恢复为主,重点建设

  1947年鸡西矿区在恢复生产的过程中,存在两种认识:一种认为,绝大部分旧井口已停 产1年多,井内全被水淹,巷道冒落几十米到一二百米,恢复旧井口不如开新井;一种认为, 当时钻探设备差,地质资料不足,地质构造变化和煤层厚薄不清,盲目开井容易落空,而且 旧井的资源尚未完全采出,丢弃是一个浪费。1947年4月间,东北工矿处鸡西办事处曾决定放 弃滴道矿四井的恢复工作,以后调查,下部尚有80万吨优质焦煤未采出,6月又决定重新恢复 ,耽误了两个月时间。恒山矿长生四井也曾决定放弃,后又重新恢复,开工后第三天出煤。 相反,恒山矿1947年新开山南五井,原计划揭开土皮就能见煤。可是马机道(井筒)掘到40 米后,遇到断层,落差30米,无法再开。损失200多万元。滴道矿新开河北三井和城子河新开 两个小井也都失败。实践证明,尽一切可能恢复旧井是正确的。于是其它矿务局在恢复生产 过程中都把重点放在集中力量恢复旧井口上。鹤岗矿务局到1948年末已恢复9个生产井口,比 1946年增加了6个井口。恢复了3个小露天,比1946年增加了2个。年产量恢复到151.2万吨。 鸡西矿务局到1948年末已恢复33个生产井口。比1946年增加了28个井口。年产量恢复到204万 吨。
    1949年,中央燃料工业部根据当时勘探资料不足,技术力量薄弱,国家资金困难,用煤 急迫等情况,认为依靠建设新井来保证煤炭供应是靠不住的。根据苏联的经验,对现有矿井 加以改建,不仅可提高生产能力,延长服务年限,并且投资少,增产快。提出了“以全面恢 复为主,重点建设的方针”。1951年召开全国煤矿基本建设会议,中央财经委员会根据国家 当时的情况,对煤炭工业生产建设方针明确提出:“以恢复改建为主,发挥现有矿井设备潜 力,有步骤地选择重点进行新建矿井工作。”当时东北煤矿管理局的负责人,片面强调“斜 井落后,是日本侵略者掠夺式生产方式,不仅产量小、不安全、管理分散,而且破破烂烂, 没多大改头”。在缺少地质调查研究的情况下,主观地给日伪留下的斜井作了“寿命短,没 前途,不得不逐一停止”的结论。要求在短时期内大量建设大型的现代化竖井来保证煤炭供 应。在这种思想影响下,黑龙江地区各矿务局一度对一些小斜井不积极创造条件,扩大采区 ,延长服务年限。而是继续沿用一个斜井开采一层煤的开拓方式。为了建设竖井,限制了一 些斜井向深部发展,对一些斜井加速报废。据中央燃料工业部1954年对鸡西矿务局的调查资 料,在停废的38处斜井中,有26处是不应该停废的,占68%。严重限制了旧有斜井产量的提高 。
    为了正确贯彻中央确定的方针,遵照中央燃料工业部部长陈郁的指示,由中央燃料工业 部、东北煤矿工会、松江省委以及鹤岗、双鸭山、蛟河矿务局等11个单位138人组成工作组。 从1954年7月2日至8月8日,对鸡西矿务局逐矿逐井进行了调查研究,并提出鸡西矿井恢复改 建的方案。经调查决定立即恢复改建的有:滴道河北老四井、暖泉七井、河北三井三斜、鸡 西矿老三井、小恒山区四井三斜、山南区七井一斜、山南区老二层平硐、穆棱11号平硐。对 其它矿务局也进行了检查。根据检查的结果,1955年黑龙江省列入计划的恢复改建的矿井有 7对,1956年有8对。这些矿井经过技术改造,重新划定井田境界和可采煤层,扩大了储量, 延长了服务年限,保证了日伪遗留的小斜井继续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