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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装 备

第六章 施工技术

  新中国成立初期.矿建、土建、安装工程主要依靠人力施工。1954年鹤岗矿务局建设公 司设备总功率只有2177千瓦,人均动力装备率仅为0.6千瓦。双鸭山矿务局建设公司设备总 功率为1805千瓦,人均动力装备率仅为0.4千瓦。鸡西矿务局人均动力装备率为1.28千瓦。 60年代初期,机械化施工比重增加,动力装备率有了明显上升。1961年鹤岗矿务局建工处设 备总功率增加到23648千瓦,人均达到2.62千瓦。双鸭山矿务局建设公司设备总功率达7575 千瓦,人均为0.75千瓦。鸡西矿务局人均达到5.56千瓦。1966年随着施工队伍支援内地建 设,共调出设备工具1920台件,净值2777万元。黑龙江省煤矿施工队伍装备率大幅度下降。 1969年七台河矿务局施工装备总功率仅242千瓦,人均仅达0.3千瓦。双鸭山矿务局1973年设 备总功率降至1066千瓦,人均仅为0.29千瓦。鹤岗矿务局建工处1976年设备总功率下降到6 794千瓦,人均装备率降至1.14千瓦。1976年,国家增加了黑龙江省煤矿施工设备的投资。 1976年施工设备投资105万元,1977年160万元,1978年125万元,1979年761万元,1980年29 5万元。五年合计投资1978万元。1980年末共有各种施工设备5183台,原值3665万元,净值1 990万元。1981年以后,施工装备进一步改善。截至1985年末,黑龙江省中直煤矿,施工设备 原值达到10141万元,净值达到7035万元,人均达到2016元。设备总功率达到141133千瓦,人 均动力装备率达到4千瓦。汽车共有378台,每千人装备汽车10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