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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矿井生产系统

  清末民初,1903—1931年,商办东宁煤矿,土法开采。近处靠人背肩挑,远处用爬犁拖 或木车推(自制小平板木车,载重4000斤,运输平巷铺设松木板,钉寸方木条,挡住车轮以 防出辙),自然通风,人工排水,豆油灯、蜡烛照明。每年农历八月十五下井挖煤,翌年农 历三月初三升井种地。
    东北沦陷时期,1938年后,满洲炭矿株式会社修铁路、建电厂, 开发东宁县大肚川和老黑山、依兰县三姓等矿。1939年2月—1941年4月,东宁第一斜井和东 井,装备了电力绞车、矿车、轻轨。1944年,老黑山一号和二号平硐,主巷长达400—600米 ,用马拉运输,每次拉4—5个矿车。全矿有45匹马,日产原煤最高达800多吨。依兰县三姓炭 矿的2处斜井,年产18.6万吨,最高日产达2000吨左右。
    解放战争期间,1947年松江省恢复依兰矿井。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为了重点开发焦煤, 将该矿人员和设备全部调往双鸭山煤矿。
    1958—1959年,全民办矿,遍地开花,贯彻土法上马、由土到洋的方针,浅部(运距小 于100米)多用人背肩挑,自然通风,人力排水,明火照明;深部(运距大于100米),采取 土洋结合办法采煤。如东宁煤矿修好1台小火车头,用于斜井提升,林口、密山银峰等矿创造 了畜力绞车等。只有碱场1井开始使用电绞车和扇风机。1960年5月,黑龙江省煤管局对地方 煤矿规划以下技术方向:
    提升系统。大力推广畜力绞车,有条件的可采用锅驼机木绞车、电动木绞车或蒸汽绞车 、电动绞车,尽量采用双钩提升。竖井推广木箕斗、木罐笼,斜井推广串车。
    运输系统。井下主要巷道推广木轨(钉扁铁或角铁)、铸铁轨,有条件的可使用钢轨; 推广木矿车、柳条矿车,车轮采用木轮或铁轮;一般用人力推,或使用土无极绳。
    排水系统。推广畜力解放式水车、手摇活塞水泵、手压泵,实行分段排水;有动力来源 的可采用蒸汽、电力、锅驼机带动解放式水车。
    通风系统。应有入有出,消灭独眼井,一般应利用高低差或风塔,实行自然通风,或采 用手摇、脚踏扇风机;对瓦斯大的矿井,应推广畜力木制扇风机,或蒸汽电力扇风机。
    井下照明。推广土矿灯、空气电池灯,消灭明火。
    由于器材紧缺,1961年末,在15处有发展的矿井中,只有一台1.6米绞车,3台主扇,3 处安全灯。其余为30—75马力绞车,无一台主排水泵,均为明火照明。
    经过调整、充实,到1964年,鸡西碱场、密山银峰(鸡东1井)、鸡西老道沟(立新)几 个重点矿,陆续安上1.2—2.0米绞车,12号到16号主扇,20—40千瓦水泵,开始普及安全 灯,初步形成一批骨干矿井。在中直矿附近开采的一些矿点,包括密山县的哈达、永丰、保 合、鸡西市新民、跃进、老达等,及在边远地区开采的一些矿点,包括东宁、宝清、呼玛等 煤矿,在提升、排水系统,也开始使用电力或蒸汽为动力的小型机械。
    1970年,黑龙江省地方煤矿林口会议,贯彻两条腿走路发展“五小”①(①指小钢铁、 小煤窑、小化肥、小水泥、小机械。)企业的方针,各地、县、社又掀起土法上马、由土到洋 办煤矿的高潮。同时国家投资兴办一批正规小型矿井(升平一井、依兰一、二井、老黑山一 井、七台河一井)。1977年贯彻挖潜、革新、改造方针,持续改造一批老井(永丰、保合、 老达、龙山、宝清、鸡东、立新、双桦)。进入80年代,根据扶持、整顿、联合、提高的方 针,端正了乡镇办矿的方向,在逐步做到合理布点、合理开发、保护资源的同时,进行了小 井生产系统的改造,进一步规定社队办煤矿,必须具备四小件(绞车、风机、水泵、矿灯) ,达到五消灭(消灭独眼井、无风作业、明火明电放炮、明火照明、无支护作业),一部分 乡镇煤矿开始由辘辘改为绞车,由人背改为手推车。
    1985年,正规矿井普遍安装了主扇,使用了铁矿车、小绞车,一部分矿井安装了2.5米 大绞车,使用了电机车(依兰、青山、碱场、鸡东、双桦、升平),排水系统开始走向集中 ,一些省属矿井还装备了瓦斯报警断电仪、瓦斯遥测警报仪,设立消尘洒水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