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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林业机构

  鸡西矿务局1952年6月在福利处成立林业科,配有21名专职干部和50名工人。在滴道建立 一处苗圃,建立了恒山、大通沟两个造林站。1953年6月松江省政府以松林字151号和202号造 林执照划给矿务局造林地40767公顷。在恒山、大通兆两个造林站开始造林。1954—1957年按 东北煤管局压缩造林投资精神,撤销林业科和两个造林站,改设林业组,合并于滴道苗圃。 这期间以生产商品苗木为主,从销售苗木收入中抽出资金进行少量造林。
    1958—1962年在供应处设林场科。1958年10月和12月先后接收了密山农垦局的柞木林场 和牡丹江林管局的桦木林场,两处林地共18500公顷。1960年2月成立林业处,1961年精简机 构撤销处,恢复林场科。1962年6月柞木和桦木林两个林场合并,称桦木林场。
    1963的7月,林场科与桦木林场合并改称矿务局林场,经济独立,直属局长领导。下辖桦 木林场、柞木林场、滴道苗圃、小恒山木材加工厂和一个汽车队。1964年4月煤炭部、财政部 联合颁发关于煤矿企业造林费用和育林基金暂行管理办法。规定煤炭企业从原煤成本中按实 际产量,吨煤提取造林费0.10元作为造林费用;主伐的林场实行“育林基金”提存制度,即 实际销售的原木计算,从每立方米中提取10元作为解决基地更新和有关设备购置经费。根据 这一规定,1965—1979年有恒山、滴道、麻山、城子河、穆棱、小恒山、二道河子、正阳、 大通沟、张新、东海、平岗12个煤矿和大石桥、建筑处等相继建立了林业机构和林场。1972 年矿务局成立林业处,对各林场实行业务指导。截至1985年全局共有15个林场,林地总面积 59267公顷。各类林业生产设备289台。其中载重汽车44台、吉普车15台、摩托车18台、大客 车4台、拖拉机23台、拖车12台、油锯39台、水泵23台、电动机48台、变压器3台、锅炉9台、 柴油机4台、营林机械4台、其它机械14台。
    鹤岗矿务局为解决恢复煤矿生产的用材,1947年在日本遗留的采木场基础上,建立了“ 鹤林采木场”,铺设铁路32公里。为加强林区管理,1948年10月成立林业科。1950年铁路延 长到55公里,矿务局林业科升格为林业处。同年按东北煤矿管理局指示,将林业采木场移交 给鹤岗森林管理局,撤销林业处,矿用木材国家调拨。
    1964年造林资金有了明文规定后,1965年4月又建立了矿区林场(今松鹤林场)。同年兴 安煤矿、南山选煤厂等单位先后办起7个林场。1966年局设立农林办公室。1972年改设林业处 ,承担全局坑木林生产任务。截至1985年全局有青山、南山、青岭和松鹤等4个林场,林地总 面积22503公顷。各类林业生产设备144台。其中推上机4台、拖拉机11台、柴油机4台、汽车 26台、摩托车7台、开防火道大犁、重耙、灭火机等60台(件),其它通用设备32台。
    双鸭山矿务局于1948年9月成立林业管理处(科级单位)。配备干部10余名,工人20余名 ,在安帮河、白皮营、岭西临时作业所负责矿用木材的伐运。同年铺设富安一八道坝森林铁 路45公里。1950年双鸭山森工局成立,矿务局撤销林业机构,林区移交给森工局。矿区生产 用材允许采伐到1951年。
    1952年10月矿务局再次成立林业科,在秃顶山建立了大岗苗圃。1955年4月林业科撤销, 苗圃土地财产交由矿务局副业厂代管。
    1964年按煤炭工业部规定,提取了造林资金。1965年春在原苗圃旧地建起新苗圃,划给 当时的生产学习大队经营。1966年组建了矿务局林场,下辖东、西2个造林沾、苗圃、护林队 、农业队、五金厂等6个单位。1967年成立农林处。1968年矿区革命委员会将农林处改为农林 组。1970—1972年6月政企合一期间,将矿区农林组与市农林组合署办公。1973年企政分开后 ,恢复农林处,1976年改称“五七”办。1978年11月从“五七”办划出林业处,下辖尖山、 西山、东山、宝山、秃顶山、宏伟六个林场和七星林业站,林地总面积9757公顷。各类林业 生产设备11台。其中汽车5台、推土机2台、机床4台。
    七台河矿务局,根据省煤炭工业管理局1964年关于各矿务局都要营造坑木林的意见,于 1965年由生产学习大队从勃利县购买部分落叶松、樟子松树苗,造林8公顷,并在葫芦头沟建 起一处苗圃。1966年生产学习大队撤销,在供应处设林业科管理苗圃。1967年以后,先后建 立新兴、新建、桃山3个造林站。1970年组建黑山林场(现红山林场),因当时盲目上马,耗 资较大,1973年下马。同年矿务局成立林业处,对各造林站实行业务指导。1980年省政府以 113号文件将黑山林区划给矿务局经营,此后由矿务局建立起红山林场。1982年将新兴和新建 造林站及苗圃、果园合并改称新兴林场。桃山造林站因市区建设占用而撤销。林业处下辖新 兴、红山2个林场,截至1985年林地面积4450公顷。各类林业生产设备10台,其中拖拉机4台 、汽车5台、轻便防火车1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