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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地方煤矿林业

  1972年,碱场、青山、鸡东、依兰、立新5个地方煤矿所在地林业局,正式划给5个地方 煤矿林地面积共计7116公顷。其中碱场矿1146公顷、青山矿1659公顷、鸡东矿2935公顷、依 兰矿1274公顷、立新矿102公顷。从当年开始,各矿相继组建了林业管理机构,配备了专职人 员,开展了矿区绿化和营造矿柱林的工作。
    一、组建机构
    1972年4月碱场煤矿首先成立了造林站,同年12月鸡东煤矿成立了林业科。1973年青山煤 矿、立新煤矿先后成立了林业组。1974年7月依兰煤矿成立林业科。在这5个矿中依兰煤矿配 备专职林业管理干部5人,其它4个矿均配备专职干部3人。1978年省地方煤矿局增设了农林科 ,对地方煤矿林业实行业务指导。1983年3月在省煤炭工业公司福利处设专人管理地方煤矿林 业工作。
    二、植树造林
    (一)育苗
    地方煤矿企业共建有3个苗圃,总面积45亩。其中依兰煤矿于1983年建立苗圃,面积15亩 ,共有546个苗床,分为播种床和轮换床两种。截至1985年累计育苗157.65万株,主要树种 为落叶松、樟子松和杨插条。状苗率90%。本矿造林用苗木已全部自给。青山煤矿林业和碱场 煤矿林业也各建1个苗圃,苗圃面积均为15亩,这两个矿造林苗木可基本自给。鸡东矿和立新 矿尚未建立苗圃,造林用苗到其它煤矿或地方林业部门的苗圃购买。
    (二)造林
    地方煤矿的造林经费,均按19644月煤炭部和财政部联合发文的规定,从每年原煤成本按 实际产量吨煤提取造林资金0.10元。各矿建立林业管理机构后,截至1985年,5个地方煤矿 已累计造林1700公顷。其中青山矿800公顷、碱场矿440公顷、鸡东矿200公顷、依兰矿200公 顷、立新矿60公顷。青山煤矿林业科1983—1985年连续三年被评为省煤炭公司营造矿柱林先 进单位。碱场煤矿1983年为鸡西市造林先进单位。立新煤矿1984—1985年连续被鸡西市评为 造林、绿化先进集体。
    三、护林防火
    各地方煤矿每年春秋两季防火期,都成立护林防火指挥部,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向林区群 众进行护林防火常识教育。与此同时,与矿区毗邻的村、镇、林场等单位建立护林防火联系 网。截至1985年,5个矿林业系统共设护林防火瞭望点8个,防火检查岗17处。共有防火专用 摩托车3台,对讲机、防火专用电话各5部,有专职护林防火检查员50余人,1983年碱场矿造 林站被评为鸡西市护林防火先进单位。1984年鸡东矿林业科获鸡东县护林防火先进单位称号 。1985年碱场矿被评为省煤炭工业公司护林防火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