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是指矿井内有害气体的总称。这种气体主要成份是沼气,在矿井内达到一定浓度遇
火即爆,煤尘亦然,危害矿井及人员安全。
一、瓦斯检测
抗日战争胜利后,利用瓦斯检定灯与探煤气灯检测井下瓦斯。1951年,燃料工业部颁发
《煤矿技术保安试行规程》。规定矿井要进行瓦斯等级鉴定,按矿井平均日产一吨煤涌出沼
气量计算,涌出沼气量在5立方米以下的矿井,定为一级瓦斯矿井,5至10立方米的定为二级
,10至15立方米定为三级,超过15立方米的定为超级瓦斯矿井。并且规定矿井供风按每人每
分钟不少于3立方米计算。
“一五”计划时期,矿井检测瓦斯逐步淘汰了瓦斯检定灯与探煤气灯,改用瓦斯检定器
。到60年代,瓦斯检测仪器更趋先进。1966年鸡西矿务局投入使用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14
0台。
1975年,双鸭山矿务局岭东矿试制成功全省第一台瓦斯遥测仪,在本矿区岭东矿六井投
入使用。
1980年至1985年,各局除普遍使用瓦斯检定器外,还采用了瓦斯检测报警仪、瓦斯超限
断电仪、瓦斯遥测仪等。
鸡西矿务局城子河竖井在1985年上半年安装一套瓦斯监测系统(WDJ—1型)。能够监测
井下46个测点的瓦斯变化情况,实现超限自动报警,自动切断瓦斯超限工作面的电源,控制
瓦斯超限作业的现象。小恒山矿在同一年里引进一套美国(DAN—6400)环境安全检测系统,
预计1986年4月投入运行。双鸭山宝山煤矿在1985年末安设瓦斯集中监测系统。新安煤矿在同
年与航天科研部门协作,筹备建立对井下作业环境进行全面观测的安全装置。矿井防治瓦斯
的能力将有很大提高。
二、防治瓦斯措施
1949年,东北煤管局对矿井通风防治瓦斯做出具体规定,各矿务局改进了通风方法。19
50年鸡西、鹤岗两矿务局矿井通风良好,极少发生瓦斯爆炸、瓦斯燃烧等事故。到1952年,
由于大部分矿井使用机械通风,矿井排放瓦斯能力提高。
“一五”时期,各矿务局改扩通风巷道,扩大矿井主扇通风能力,进一步使矿井排放瓦
斯的能力加大。这一时期中直煤矿没有发生瓦斯爆炸事故。
1958—1960年,各矿区开了许多独眼井,因通风设施跟不上,不少小井为自然通风。七
台河矿区的矿井完全是自然通风,有的井曾搞过手摇脚踏土风扇,每逢春秋季节交替之际,
常因通风不良,致使有的矿井沼气浓度增大,纯沼气浓度最高达3—4%。还由于采掘关系失调
,不少矿井通风系统混乱,采掘工作面的串联风、老塘风和循环风①(①工作面的风不是从
进风口进的,而是从垮落的采空区进入。)现象严重,瓦斯事故增加。1958—1960年间,年
年发生瓦斯事故。1960年全省中直煤矿358个工作面中,有126个无正规安全出口,无回风道
,占总工作面的33%。全年发生瓦斯事故死亡61人。
1961—1963年,各矿务局大搞通风工程,同时加强通风管理,到1963年全省中直煤矿矿
井有效风量率达到86.4%,没有发生瓦斯死亡事故。
为防治瓦斯突出,鸡西局滴道矿在1963年开始搞煤层钻孔抽放瓦斯,瓦斯抽放率23.4%
。以后又采用了钻孔与顶板尾巷相结合的办法抽放。
1964—1965年,经过调整和搞质量标准化活动,中直煤矿绝大多数矿井都用机械通风。
其中鹤岗局全部矿井实现机械通风,提高了矿井排放瓦斯的能力。
“文化大革命”初期,矿井通风设施老化,巷道失修。1970年全省中直矿通风合格率仅
62.59%,瓦斯事故隐患增加。1971年瓦斯事故死亡17人,1972年死亡26人。1972—1975年间
,鹤岗局南山煤矿试验瓦斯抽放,建成瓦斯抽放站1座。1977年,各矿务局维修,扩大矿井通
风巷道,增加、更换主扇,矿井通风逐步正常。1978年12月,省煤管局召开全省通风防爆工
作会议,讨论制定了《加强通风防爆工作,杜绝瓦斯煤尘事故的十项决定》。1979年各矿务
局设立通风救护处,专管瓦斯煤尘的防治。在1980和1984年,鸡西矿务局城子河、大通沟矿
先后建立瓦斯抽放站,进行矿井瓦斯抽放,但瓦斯事故仍时有发生。
三、矿井防尘
矿尘是煤尘与岩尘的总称。煤尘易爆,岩尘对人体有害。解放后,为防矿尘使用人工清
扫巷道。新中国成立后,开始在三级、超级瓦斯矿井井下运输道设置岩粉棚,并定期在巷道
撒布岩粉以降煤尘①(①作业过程中飞扬的岩尘对人体有害,而在巷道撒布岩粉主要是石灰
,含可燃物少,可防止煤尘燃烧。)。这期间鸡西、鹤岗、双鸭山三矿务局都有部分井口设
洒水管用于防尘。
“一五”计划期间,鸡西、鹤岗两局为防治岩尘,在矿井掘进工作面推行湿式凿岩。“
大跃进”时期中断推行。
1961年各矿区清扫煤尘巷道计19.2万米。鸡西局成立了144人的专职煤尘清扫队。1962
年各矿务局都建立了专业煤尘清扫队,计200多人。各矿务局为矿井防尘,基本做到经常洒水
、喷雾,对重点瓦斯井区设立洒水设备67处,岩粉棚74处,撒布岩粉18万立方米。在岩石掘
进工作面重新推行湿式凿岩。
1963年,推行湿式凿岩掘进工作面222个,长年坚持的172个,占全岩工作面的60%。鸡西
矿务局推行湿式凿岩的工作面空气中粉尘含量,由500—1000毫克/立米降到20毫克/立米左
右。双鸭山矿务局在90个全岩或半煤岩掘进工作面实行湿式凿岩,其粉尘含量由原来600—8
00毫克/立米降到5—9毫克/立米。七台河矿务局试行湿式凿岩工作面9个,约占应使用工作
面的30%。
1970年起,机械采煤工作面逐年增多,采煤机都附带洒水装置,用以降尘。
1974年2月,为防治矽肺病,加强矿井防尘工作的领导,省煤管局成立了防尘委员会,由
陈鹤任主任,李清任副主任,煤管局有关处室的负责人任委员、秘书,计11人。防尘委员会
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在全省煤矿大搞湿式凿岩。当年全省中直矿使用风钻掘进的工作
面364个。其中有337个实行湿式凿岩,占92.5%。还有95个掘进工作面实现了综合防尘,占
湿式凿岩工作面个数的27.7%。
1976年,矿井防尘工作进一步开展,各矿务局搞煤层注水,设洒水管路,建设静压水池
,建立综合防尘系统。
1981年8月20日,煤炭部发布《加强煤矿防尘工作,消除粉尘危害》的第五号安全指令。
省煤管局为贯彻安全指令,10月7日成立防尘领导小组,副局长周景文任组长,有关处室负责
人赵凤翔、付友谦、侯凤翔、赵洪顺、刘树华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煤管局生产处。要求矿
务局、矿两级成立防尘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开展防尘工作(省煤管局1974年成立的防尘委员
会自行撤销)。
1980至1981年,各矿区新建和完善防尘洒水系统的矿井有46对,增设管路29万米,建静
压水32座,注水钻机24台。全省中直煤矿基本都建立了矿井防尘系统。
1981—1985年,中直煤矿的矿井防尘基本实现供水系统静压网路化。双鸭山矿务局在19
85年被评为煤炭部、东煤公司的综合防尘先进单位。在此期间部分煤矿为降低采煤工作面煤
尘含量,搞了煤层注水,这些煤矿是:鸡西矿务局麻山、东海、小恒山、滴道、大通沟,双
鸭山矿务局岭东、岭西、七星计8个矿。矿井防尘系统逐渐完善。鹤岗矿务局井下粉尘浓度1
980年的每立方米17毫克,到1985年降至9.1毫克。七台河矿务局由357.2毫克,降至70.4
毫克。双鸭山矿务局矿工中尘肺患者逐年减少,1982年定诊331人,1985年定诊171人,减少
近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