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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篇 煤炭加工

  煤炭加工是实现提高煤质、增加品种、对路供应、节约用煤的重要途径。在井下开采出 来的煤炭,含有矸石等杂质,称毛煤。毛煤只是半成品,必须经过加工,才成为商品煤。煤 炭初级加工包括拣矸、筛选、洗选、型煤等;煤炭深度加工包括炼焦、气化、液化、综合利 用等。民国初期井下采出的煤炭,一般不经加工,直接销售。东北沦陷时期,满炭曾在鹤岗 、鸡西矿区建设选矸厂、洗煤厂和炼焦厂,对井下采出的部分毛煤进行加工,然后出售,大 部分直销原煤,质量无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中直各煤矿 虽恢复、扩建和新建一批筛选厂和洗煤厂。但洗选加工的比重仍很小,还是主要直接销售原 煤。“大跃进”期间,大搞土法炼焦,兴办煤炼油厂,鹤岗矿务局还搞了地下气化试验。但 均未成功,损失浪费很大。“文化大革命”期间,有的矿曾开展煤炭综合利用,亦未获发展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直各煤矿根据煤炭部提出的“变低质为高质,变单一品种为多 品种,变单一经营为多种经营”的经营方针,扩大洗选能力,增加产品品种,煤炭加工事业 获得了较大发展。原煤加工量达到60%,满足了用户的需要,也提高了煤矿企业的经济效益。 地方煤矿1984年筹建洗煤厂,煤炭加工开始起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