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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筛 分

  黑龙江省内各煤矿1957年以前,生产的煤炭均未经筛选分级而是以原煤形式出售的。需 用粉煤的单位,只得从原煤中把块煤选出来,再雇人砸碎使用。而需用块煤的单位只得从原 煤中把粉煤筛出来,转售给其它单位。在使用过程中造成很大浪费。1957年,为了满足不同 用户的不同需要,鸡西矿务局在恒山、城子河、穆棱、小恒山煤矿的选矸厂和滴道洗煤厂内 增设筛选设备,生产块煤47.7万吨,中块煤19.26万吨,增加企业收入330万元。双鸭山矿 务局1956年开始在岭东煤矿一井、七井,岭西煤矿六井、七井栈桥开始进行人工拣块煤,产 量较少。1960年后开始建立简易筛选厂,主要是拣矸和生产大块,还未能按需要分级加工。 鹤岗矿务局也在富力矿建立筛选厂,开始生产选块。截至1961年全省中直煤矿筛选厂发展至 20座,年筛选能力达1457万吨,占原煤总产量的72%。但因运输条件所限,实际筛选加工量仅 达48.8%,不经筛选的原煤直销比重仍较大。鸡西约占24%,鹤岗约占30%,双鸭山约占60%, 勃利全部不经筛选。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鹤岗、双鸭山矿务局块煤生产基本停止。鸡西矿务局块煤产量 也因筛选效率降低、销路不佳等原因,年产块煤由1963年的78万吨,下降到1971年的15.7万 吨。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为了满足用户需要,1979年煤炭部在全国煤质、洗煤座谈会 上提出:提高煤质,增加品种,提高筛选比重,保证需要。黑龙江省各煤矿积极调整产品结 构。鸡西矿务局引进振动筛,自制固定筛等设备,投放改建资金200多万元,在正阳、恒山两 个矿以生产混块和末煤为主进行试点,然后推广。当年鸡西生产块煤147万吨,末煤35万吨。 增加收入1210万元。
    1982年2月15日煤炭部部长高扬文在全国煤炭系统综合利用会议上提出,煤炭工业要经过 洗选和筛选提高煤质,把煤炭分级,然后按品种对路供应,为社会节能创造条件。同年11月 12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发展洗选加工合理利用能源的指令》。各矿务局贯彻上述指示,对筛 选加工的工艺进行改造,扩大筛选能力,进一步调整品种结构。鸡西矿务局1983年投入14台 概率筛,在东海、杏花等8个矿,将原煤加工成中块、混中块、粒煤、末煤四个品种。鹤岗矿 务局在兴山、富力、兴安、大陆4个矿,增添筛选设备,原煤入仓前都经过条筛或滚轴筛拣出 直径大于50毫米的矸石,而后分别入仓。南山煤矿在拣出矸石后,又经过两层筛子,选出大 于50毫米、50—25毫米的两种块煤。双鸭山矿务局在1980—1985年间,投资400万元,改扩建 12座筛选厂,增设了皮带走廊、安装震动筛、概率筛等设备,实现了原煤分级加工。七台河 矿务局1984年2月首先在东风矿增加筛选设备,试生产后,效果很好,4月正式投产。1985年 桃山、新兴、新立也增加了筛选设备,成立简易筛选厂,生产混中块、粒煤、末煤和粉煤。 截至1985年末全省中直煤矿共有筛选厂21处,各种设备229台,设计能力为1167万吨/年。
    筛选煤产量1980年达到608万吨。1984年上升到635万吨。其中大块24万吨、中块41万吨 、混中块226万吨、粒煤28万吨、混煤52万吨、混末煤81万吨、末煤183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