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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煤气厂

第三章 制 气

  煤的气化是煤炭深度加工的一个方面,是煤炭合理利用的方向。把固体的煤炭转化为气 体燃料后燃烧,既可消烟除尘,保护环境,又可提高热效率,节约能源。东北沦陷时期,哈 尔滨修建一座煤气厂,把鹤岗和依兰的煤运到哈尔滨煤气厂加工成煤气再供居民使用。
    1960年5月4日,中共黑龙江省委在批转工业部、交通部《关于推广工业战线上带有普遍 意义的重大先进经验的规划》中,要求“七一”前在一切用煤单位中,有50%以上实现煤气化 ,在“十一”前基本实现原煤不进炉,全部煤气化。各地一度掀起了大搞煤气化的高潮。大 部分未获成功,浪费很大。
    1979年,为了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各矿务局曾积极推广应用简易煤气炉生产煤气。开 始是鹤岗矿务局机修厂学习外地经验,把过去烧焦的锻造炉改作简易煤气炉,效果较好。19 80年煤炭部在鹤岗召开了全国煤炭系统推广应用简易煤气炉的现场会,总结与推广了鹤岗矿 务局机修厂的经验。一些局、矿先后将锻造炉改为简易煤气炉,并进而在各食堂推广运用简 易煤气灶。截至1982年鹤岗推广使用食堂煤气炉10台,节煤20—30%,排烟含尘浓度由原来每 立方米854毫米降为136毫米。推广应用反烧半煤气炉10台,节煤15—20%,排烟含尘浓度低于 国家规定标准。双鸭山矿务局改装简易煤气炉9台,鸡西矿务局改装14台,都取得了消烟除尘 ,节约煤炭的效果。
    但是简易煤气炉难以控制炉内温度,温度高了炉内结渣,温度低了气化反应不充分;焦 油难以清除,特别是黑龙江省冬季严寒,煤气冷却后焦油堵塞输送管道和燃烧器;最后是简 易煤气炉气化强度低,单位时间内产生的煤气量少,用气量大的地方不适用。因此,没有普 遍推开,已推广的单位,也有一些未能坚持下去。
    80年代初期,鹤岗、鸡西矿务局为了解决矿区城市大气污染和高层建筑的燃料供应问题 ,积极筹建煤气厂。鹤岗矿务局第一座煤气厂于1983年9月破土动工,采用2×6孔立箱炉,设 计能力20000立米/日。投资约760万元。北京751厂和北京煤气公司承担了部分筑炉工程和技 术咨询工作,长春和哈尔滨煤气公司也在施工中给予技术和物资方面的协助。1984年主体工 程完工,1985年开始送气。
    鸡西矿务局1984年开始筹建煤气厂。煤气厂工程委托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院承担初步 设计,总概算2743万元,工期2年。主要工程有66П型25孔焦炉两座,气源厂,建筑面积2万 平方米,3万立方米储气罐一座,中压管路13.5公里,调压站12个。设计年产煤气3200万立 方米,焦炭10万吨,焦油4830吨。1985年8月正式施工。施工单位有鞍山三冶筑炉公司、结构 安装公司、矿务局工程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