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是资金密集型企业。在清末时期开办煤矿,需筹银几万两。据有关资料记载:1905
年(光绪三十一年)为试办金牛山、怀獾洞、马鞍山、朝阳山矿务,黑龙江将军程德全拨银
四万两作为试办之资本。1908年7月道员梁掌卿接办平山、景星山煤窑招商股30万元。1908年
西布特哈总管纯德等办龙江县太平山煤矿(后改隆平煤矿公司),原拟提银5万元,并由广信
公司、官银号各附股2.5万元,再由绅商劝集10万元,作为资本(未全兑现)。1909年(宣
统元年)为扩充甘河煤矿,经巡抚周树模奏准,一次由广信公司垫银20万两。上述这些资金
,大部分用于创造采煤必不可少的物质条件和购买劳动手段即形成固定资产。
民国初期,随着生产技术装备的提高,开办煤矿需要筹集更多资本。1914年(民国3年)
袁大璋开办密西煤矿时募集13家股东,筹集吉林大洋10万元,年产煤达千吨。1923年徐鹏志
接管改为裕边煤矿后,又继续投资39万元,日产煤近百吨。1918年鹤岗兴华煤矿公司开办时
,股金为15万元。因资金不足,生产条件不完备,全用人力,夏天因无通风、排水设施而停
采。一年生产五个月,规模小,亏损多。1920年(民国9年)改官商合办后,拟定股本总额为
大洋600万元,先招1/4。其中兴华旧股作30万元,吉林官股50万元,黑龙江省官股50万元,
余股20万元招商办理(实际未兑现,只拨官股20万元)。日产煤仅达720吨。1925年改合资商
办后,股本由50万元增至150万元。修建了专用铁路,生产规模方得扩大,经营始获盈利。1
924年中俄官商合办穆棱煤矿时,总资本定为600万元,规划年产35万吨。实际只有俄股300万
元,修建铁路耗资131万元,其余用于建矿。1928年产煤达28万吨,年年盈利。
东北沦陷时期,1944年鹤岗炭矿资本达1.43亿元。其中固定资产1.1亿元(土地67万元
,设备费10535万元,土建费419万元)。密山炭矿资本达2.27亿元,其中固定资产达1.82
亿元(土地费124万元,设备费9899万元,建设费8220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随着国家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的增加,黑龙江地区中直煤矿企
业1952年固定资产原值总额为22690万元。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平均每年净增5927万元;195
8—1960年“大跃进”期间平均每年净增11394.3万元。1961—1965年间平均每年净增4283万
元。1966—1975年“文化大革命”期间平均每年净增6794万元。1976—1985年间平均年净增
27600万元。截止1985年末,全省中直煤矿固定资产原值总额已达44.3亿元,比1952年增长
约16倍。鸡西矿务局达到139000万元,比1952年增长23倍;双鸭山矿务局达到99721万元,比
1952年增长80倍;七台河矿务局达到45000万元,比1958年开发时增长110倍。
一、固定资产管理
随着固定资产数量的增长,对固定资产的管理也逐步加强、完善。
1949年3月19日东北人民政府颁发限期清查国营企业财产的命令。东北煤矿管理局在第一
次经理工作会议上,拟定了财产清理估价方案。黑龙江地区各矿务局根据东北煤矿管理局的
要求,对固定资产进行了清理、分类、建卡、登记,为煤矿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奠定了初步基
础。这次清理由于经验不足,漏登的资产不少,各单位估价标准不一,鉴定方法不细,大修
理费用定额未曾制定,固定资产与低值易耗品的界限不清,影响企业经济核算的正确进行。
1952年7月15日东北煤矿管理局发出《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决定在第三季度进行
固定资产全面彻底清理。据此,鸡西、鹤岗、双鸭山矿务局均成立了财产清理委员会,下设
清查、鉴定、估价、登记、检查、综合等专业组,进行了清查。截至11月,估价登记工作结
束。在清查工作中,各矿务局均对固定资产管理作了补充规定,使固定资产管理提高一步。
1954年中央燃料工业部颁发《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对固定资产折旧、调拨、报废作了
统一规定。1956年随着矿(厂)实行完全经济核算,矿务局将固定资产划归矿(厂)所有。
1958年“大跃进”开始时,煤炭部于当年6月19日将固定资产调拨、报废(除整个矿井外
)的审批权下放给省煤炭工业管理局。同年7月10日黑龙江省煤炭工业管理局补充规定,除管
理局指定的设备外,一般固定资产调拨、报废权又下放给矿务局。“大跃进”期间,固定资
产管理责任不明,管理制度破的多,立的少,保留的少数制度也未严格执行。结果形成固定
资产管理混乱的局面。机电设备增减、调拨、报废情况不清,并出现不经批准的外借外调、
拆套使用等情况。早已报废的矿井,财务手续不处理,新增的巷道、硐室记载不详,技术资
料残缺不全,以致帐、卡、物无法核对。
为了扭转固定资产管理的混乱局面,中直煤矿在1961年“三查六清”(查在用、备用、
闲置设备,清理矿井、车间工地、仓库、铁道两旁、废料堆、废品收购站的废旧物资)群众
运动的基础上,于1962年4月上旬再一次进行清仓核资。省煤管局及各矿务局成立了清仓核资
领导小组和清仓核资办公室。动员专业干部、技术人员和工人4000余人,清查大小仓库938座
、储木场93个。井上井下的固定资产都重新编号,核实了数量和质量。核实结果盘盈6214万
元,盘亏545.7万元,报废3745.7万元,外借外调不能收回157.3万元。互相冲销后固定资
产总值增加了1764万元,占原帐面价值2.5%。在开展清仓核资的同时,煤炭工业部于1962年
5月14日颁发《煤炭工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和《煤炭工业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本省各矿
务局贯彻执行上述办法,根据谁用谁管的原则,建立与健全部门管理专责制和新增固定资产
验收交接制。固定资产调拨、报废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固定资产管理秩序逐年恢复。
“文化大革命”期间,固定资产管理无人负责,乱拆乱借、丢失损坏、设备失修、帐物
不符等现象再度出现。成本超支,亏损增加,资金紧张。因此1972年又一次开展清仓核资工
作。省煤管局要求所辖各企业、事业、行政单位之间固定资产周转,这些单位调出本系统以
外及支援集体所有制的固定资产,必须经管理局批准。凡属全民所有制企业之间的固定资产
调转,一律实行无偿调拨,严禁互相买卖固定资产。
1975年以后,国家大幅度增加黑龙江省煤矿基本建设投资,固定资产增长迅速。但固定
资产管理工作不适应发展的需要,仍有些单位帐、卡、物对不起来。调出调入不办理调转手
续,对新领的固定资产拆套使用,使完整的设备不发挥作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通
过拨乱反正,企业进行了恢复性整顿,固定资产管理秩序逐步恢复。但各企业固定资产占用
量大,利用率低,多余的不积极外调,不足的千方百计伸手要。当时,中直煤矿基本建设战
线固定资产利用率只有51.2%,有将近一半的固定资产闲置未用。
二、固定资产有偿调拨
为挖掘企业潜力,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根据国家部署,1979年全面开展了清产核
资工作。省煤管局根据上级规定的办法,拟定了《黑龙江省煤炭工业企业核定流动资金定额
和固定资产需要量实施办法》,印发各矿务局执行。各矿务局根据省煤管局的指示,在清查
完固定资产,做到“三清一挖”(即数量清、质量清、能力清,充分挖掘固定资产潜力)的
基础上,组织干部、工程技术人员、专业人员三结合小组,根据生产规模,逐矿(厂)核定
保证正常生产必需的固定资产数量。
为鼓励企业将闲置设备调出,煤炭部1979年7月16日转发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固定资产
实行有偿调拨的试行办法》。规定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国营企业之间固定资产互相调用,由
无偿调拨改为有偿调拨。
为实施上述办法,省煤管局1979年7月26日补充规定:
(一)矿务局所属单位的多余、闲置固定资产,需要调拨给局外单位时,矿务局要提出
外调意见,并提报固定资产原值和净值,以及作价意见,经管理局批准后,进行外调。
(二)在1979年7月1日前,煤矿企业借给外单位的固定资产,应通过清产核资工作进行
清理。属于煤矿一时不需用的多余、闲置设备和房屋,可按有偿调拨或出租处理。由矿务局
与借用单位协商解决。
(三)矿务局内部的集体所有制企业借用矿务局的固定资产也一律按有偿调拨或出租处
理。
三、建立财产管理机构
为了巩固1979年清产核资成果,1980年2月省煤管局转发煤炭部《煤炭企业固定资产管理
试行办法》,同年4月发出《关于建立健全设备和固定资产管理机构和充实人员的通知》,要
求鸡西、鹤岗、双鸭山、七台河矿务局财务处增设财产管理科,增加2—3名专职人员,负责
本单位生产、建设、地质勘探和文教卫生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和核算工作。
根据上述指示,鸡西矿务局成立了财产管理委员会,有204人参加委员会。全局共设立了
固定资产管理机构32个,各矿(厂)配备了专职财产员29人,设备管理员211人,房产管理员
93人。同时还健全并严格执行设备出入厂制度和设备租借、调入、调出、转止、报废等审批
制度,加强了有关部门的配合,解决了共同验收、及时入帐的问题,保证了新增固定资产数
量、规格、型号的准确性。
鹤岗矿务局建立了各级各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责任制。从局到矿(厂)、井区(车间)
以及计划、生产、机电、总务、供应、财务等部门都确定固定资产管理的职责和权限,统一
领导,归口把关。对于固定资产的新增、验收、调拨、保管、使用、维修更新以及清查、报
废、出租等都建立了一整套科学的管理和核算制度,提高了设备的完好率和利用率,保证了
生产建设的需要。
双鸭山矿务局1980年成立了财产管理科,建立了各部门分口管理责任制,开展了矿(厂
)内部固定资产管理业务竞赛。
1982年黑龙江省煤矿基建施工企业开始试行设备租赁制。1984年根据东北内蒙古煤炭工
业联合公司的指示,本省各矿务局开始推行设备租赁制度。1985年东煤公司成立基建设备租
赁总站。拥有500多台设备,固定资产为4600万元。设备得到了充分利用,节约了建井投资。
由于各级均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固定资产使用率提高了,但以国家要求衡量,固定
资产占用率仍然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