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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成本管理

  煤矿的自然条件不一,煤矿间成本可比性差。同一煤矿不同时期的成本也不完全可比。 据中国经济年鉴所载,鹤岗煤矿公司在1931年(民国20年)时,每吨原煤成本为价洋5.31元 ,穆棱煤矿为5.72元,扎赉诺尔煤矿为4.00元。东北沦陷后,物价暴涨,受其影响,原煤 成本不断上升,从1937年(民国28年)到1944年原煤成本增长几倍。1937年鹤岗煤矿原煤成 本每吨为6.20元,到1944年增至22.80元。1937年密山煤矿每吨8.84元,到1944年增至29 .60元。
    抗日战争胜利后,人民政府接收各矿,逐步开展原煤成本核算。
    一、原煤成本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黑龙江省中直煤矿虽不断地采取措施降低原煤成本。但是由于 煤炭开采越来越向深部发展,增加了物化劳动和活劳动消耗,再加上原材料价格上涨,原煤 成本也持续上升。在各个不同时期,原煤成本的管理和升降变化情况如下表。
    1949年各煤矿也核算成本。但原始记录不全,营建划分不清,生产费用摊销无统一规定 ,原煤成本不能正确反映实际消耗。
    1950年2月东北煤矿第二次经理工作会议讨论并通过了《东北煤矿管理局成本计算规程暂 行草案》。各矿务局认真贯彻规程,原煤成本管理逐渐正规,提高了成本核算的准确性。在 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各矿务局为降低原煤成本曾开展劳动竞赛和反浪费活动。但是由于改变 日伪留下来的掠夺式开采方式,增加了掘进工程量,加上提高职工工资、改善职工生活,19 50年原煤成本平均每吨为5.6元,1952年增加到8.23元。其中:鸡西8.3元、鹤岗8.21元 、双鸭山8.17元(成本均指每吨成本,下同)。
    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各矿务局虽进一步加强原煤成本核算工作。但到1957年中直煤矿 原煤平均成本达到12.3元,比1952年末上升49%。其中:鸡西上升34%、鹤岗上升60%、双鸭 山上升67%。其主观原因是:管理不善,劳动组织不合理,工资费用超支。原煤产量比1952增 长1.1倍,工资总额增长2.1倍。材料消耗浪费大,每万吨煤消耗钢材1953年平均3.9吨。 1957年上升到4.62吨;水泥1953年为4.97吨,1957年上升为5.77吨;木材1953年为293立 方米,到1957年上升为334立方米。其客观原因除开采的薄煤层增加和开始采用水砂充填采煤 方法影响成本增高以外,主要是原煤生产过程中消耗的各种材料综合调拨价格指数上涨。据 当时统计,以1950年为100,则1953年为143.4、1954年为208、1955年为165.8、1956年为 128.6。1953—1956年共增加原煤成本支出1750万元,占材料费增加总数32%。
    “大跃进”期间组织群众参加企业管理,开展群众核算。但削弱了专业核算,成本管理 松弛,有些应由建设投资、生产基金或福利基金支出的费用列入生产成本,也有些应由生产 成本支出的费用推迟或不列入生产成本。致使成本核算不真实,忽高忽低,各企业间成本水 平失去可比性,成本核算起不到应有的作用。在此期间,原煤成本都大幅度下降。1958年省 直煤矿平均原煤单位成本为10.65元,比1957年下降14%;1959年为10.29元,比1957年下降 14%;960年为11.57元,比1957年下降6%。其主要原因:“大跃进”期间重采煤、轻掘进, 少做生产准备工程,猛增产量。有的甚至停止掘进而组织高产。对设备重使用、轻维修,该 修的不修,该换的不换。原煤产量增加了,掘进、维修等费用减少了,原煤成本也就下降了 。但其后果是破坏了煤矿生产过程中合理的比例关系。掘进剥离欠帐,“三量”不足,机械 设备和巷道失修,安全隐患增多,给煤矿持续增产造成了巨大困难。因此,“大跃进”期间 原煤成本是虚降实升。
    在国民经济调整时期,黑龙江省煤炭企业加强了成本管理。1961年3月20日省煤炭工业管 理局转发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加强国营企业成本管理工作的联合通知》,开展了成本大 检查。1962年2月26日省煤炭工业管理局下发《关于立即采取措施,大力降低成本,减少亏损 的通知》。各矿务局贯彻上述精神,大力开展增产节约、勤俭办企业活动。1963年,随着核 算体制的改变,各矿务局把原来由矿(厂)核算全部成本改为矿(厂)核算原煤直接成本, 矿务局核算全部成本。但是,由于要补还“大跃进”期间掘进、剥离等方面的“欠帐”,原 煤产量急剧下降,结果原煤单位成本大幅度上升。1961年中直煤矿平均原煤单位成本为16. 91元,比1960年上升46%,矿矿超支,项项超支;1962年为18.97元,比1960年上升64%;19 63年为18.01元,比1960年上升56%。
    经过三年调整,改变了煤矿企业采掘失调、接续紧张的局面,原煤产量开始回升。1963 年鸡西大通沟煤矿原煤成本降至9.99元,是全省21个煤矿中成本最低的。1964年省煤炭工业 管理局在鸡西大通沟煤矿召开了煤矿勤俭办企业现场会议。会后全省掀起了学习大通沟煤矿 的热潮。原煤单位成本开始下降。1964年中直煤矿平均原煤单位成本为17.04元,比1963年 下降5.4%,1965年为17.67元,比1963年下降2%。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各矿无政府主义泛滥,原煤产量急剧下降。1967年成本骤然上 升到20.16元,比1966年提高12%,是当时历史最高水平。为扭转产量下降,成本上升的局面 ,在所谓大破“消极平衡论”的口号下,重走重采轻掘、多采少掘的老路,自1966年起掘进 总延米逐年减少。1968年开始原煤成本逐年下降。1968年为18.47元,比1967年降低8.4%; 1969年为16.9元,比1967年降低16%;1970年为15.43元,比1967年降低23%。但是,其结果 是许多矿刚刚调整过来的采掘关系再度失调。在此期间,企业管理的基础工作遭到严重破坏 。在“要算政治帐,不算经济帐”的思潮影响下,生产不计成本,不算消耗,开支不管标准 ,用人不讲效率。1972年5月13日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批转了省财政局《关于扭转 企业亏损和降低产品成本意见的报告》,9月省煤炭工业管理局召开中直煤矿系统扭转亏损降 低产品成本经验交流会议。但自1971年开始原煤产量再度下降,成本再度逐年上升。1971年 原煤成本为16.86元,比1970年上升9.3%;972年为18.62,比1970年上升21%;973年为19 .63元,比1970年上升27.2%;1974年为20.71元,比1970年上升34.2%;1975年为19.67 元,比1970年上升27.4%。
    1976年黑龙江省各煤矿贯彻执行“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进行了恢复性整 顿。1977年煤矿企业实行了层层亏损包干、结余分成的办法。企业管理逐步加强,原煤产量 稳步上升,做到了既增产又节约。1977年较1976年原煤增产94万吨,而材料费总支出却减少 518万元,工资总支出减少70万元。扣除增支因素,原煤成本总支出减少430万元。原煤单位 成本自1976年开始逐年下降。1976年为18.75元,比1975年下降4.7%;977年为18.29元, 比1975年下降7%;1978年为17.74元,比1975年下降10%。1979年贯彻执行国家经委批准的煤 炭部《关于煤炭工业几个经济政策问题具体规定》,开始实行吨煤奖,恢复井下班长津贴和 井下区、段、队干部临时补贴。调整采掘工人下井津贴标准,煤矿干部法定节日发给加班工 资。此外还开征电力附加费,恢复工会经费,发放物价补贴等。当年即增加原煤成本负担46 81.3万元。原煤成本又呈上升趋势。1980年钢材调价,1981年坑木调价、棉布调价、调整工 资。1983年棉布再次调价,增发独生子女费。综机大修理基金提存标准由2.5%增到5%。198 4年电费、金属支柱材料、轻轨、水泥调价,职工调整工资,旅差费提高标准。1985年更新改 造基金改为按固定资产分类提取折旧基金。所有上述经济政策增加的支出,均摊入原煤成本 ,加大了成本负担。截至1985年鸡西矿务局原煤成本上升到27.97元,鹤岗矿务局31.06元 ,双鸭山矿务局33.55元,七台河矿务局33.47元。
    二、建设工程成本管理
    1950年后,建设工程开始单独计算成本。为考核建设工程成本的超降,1952年东北煤矿 管理局颁发《基本建设增产节约降低成本计算办法》,规定了计划工程成本指标。
    第一个五年计划初期,基本建设施工企业,对成本节约不重视,对成本计算不认真,材 料领退不严,甚至作竣工决算时留下几个大工程堵漏洞,使成本管理失去应有作用。
    1954年遵照中央关于建设施工节约6%的要求,建立工地核算,加强了对施工成本的管理 ,施工成本年年节约。
    1958年“大跃进”开始后,工程成本虽有降低,但在此期间,工程质量低劣,多数井简 易投产,成本降低是不真实的。
    1961—1963年,国家缩短基本建设战线,施工队伍任务不饱满,人员多,机构大,成本 年年超支。1962年中直煤矿建设成本超支261万元,超支率5.2%。所属施工企业个个超支。 全国煤矿施工企业有十个严重超支单位,本省占两个,勃利建设公司超支18.6%,双鸭山超 支10.3%。
    为扭转建设成本严重超支的局面,1963年省煤管局转发了煤炭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 建设财务成本管理几项规定的指示》,同年8月召开了建设成本座谈会。各矿务局采取措施, 开始扭转几年工程成本严重超支的局面。1964年中直煤矿建设预算成本4072万元,实际4022 万元,节约50万元,降低率为1.23%。1965年预算成本3247.8万元,实际完成3214.9万元 ,节约34万元,降低率1.03%。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建设成本又出现严重超支局面。1971年省直煤矿施工企业合计 超支22.7%。其中:七台河超支41.2%,双鸭山超支9.8%,鸡西超支8.4%。成本年年超支 的结果是年年亏损。
    1979年为加强成本管理,省煤炭工业管理局转发煤炭部《煤炭工业基本建设工程成本管 理与核算办法》,各矿务局认真贯彻上述规定,严格费用划分,加快施工进度,缩短工期, 建设成本又开始下降。1980年节约额111.5万元,降低率1.7%。1982年节约额117.8万元, 降低率1.2%。1983年节约额371.7万元,降低率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