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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劳动效率

  东北沦陷时期,煤矿工人在日本侵略者统治下,在把头、警察、特务的奴役下,劳动效 率低。
    解放战争时期,矿工虽然当时生活条件艰苦,但劳动热情高,劳动生产率逐年提高。全 员效率,1948年鹤岗为0.51吨,鸡西为0.56吨;1949年全省平均为0.529吨,1952年上升 到0.714吨。采煤工效率,1949年平均2.517吨,到1952年上升到2.579吨。掘进工效率, 1949年鸡西为0.211米,到1952年全省平均为0.206米。
    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由于提高了采掘机械化程度,推广了先进经验,改善了劳动组织 ,改进了工资分配形式,劳动生产率继续不断提高。到1957年全员效率提高到0.992吨,采 煤工效率提高到3.68吨,掘进工效率提高到0.245米。
    “大跃进”期间,采煤机械化程度降低,以增人求增产。到1960年职工人数增长1.7倍 ,而产量只增长1.3倍,劳动效率下降。1960年全员效率为0.821吨,比1957年下降17%。采 煤工效率为2.944吨,比1957年下降20%;掘进工效率0.145米,比1957年下降41%。
    “文化大革命”期间,劳动效率继续下降。1965年全员效率为0.838吨,采煤工为3.4 79吨,掘进工为0.173米。到1975年,全员效率下降到0.704吨,采煤工下降到3.125吨, 掘进工效率下降到0.112米。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1979年和1981年两次整顿劳动组织,改善企业管理,提高综 合机械化程度,劳动效率逐步上升。全员效率1979年为0.854吨,到1985年上升到0.929吨 ,采煤工效率上升到4.492吨,掘进工效率上升到0.127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