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鹤岗矿务局
民国初期,1918年黑龙江兴华煤矿有限公司,在鹤岗镇设事务所。1920年易名为鹤岗煤
矿公司,在哈尔滨正阳街设立鹤岗煤矿总公司,并于佳木斯设立事务所。1929年(民国18年
),鹤岗煤矿公司改组后,于莲江口设驻矿事务所,下设营业部、会计部、运输部、机电部
、工程部、采煤部、总务部、矿警队。
东北沦陷时期,1934年前维持原机构,1934年满炭接管后,驻矿事务所改为鹤岗炭矿,
迁往鹤岗矿山,下设总务课、劳务课、经理课、矿务课、工作课、工事课、操炭事务所、矿
工系等。1941年鹤岗炭矿改称鹤岗矿业所,增设用度课。1943年鹤岗矿业所独立,改为鹤岗
炭矿株式会社后,机构扩大。
抗日战争胜利后,鹤岗煤矿成立临时维持会,1945年12月下旬,人民政府接管鹤岗煤矿
,成立鹤岗矿务局,隶属合江省民主政府领导。下设秘书处、人事科、财粮科、运输科、采
煤科、工务科。1946年8月鹤岗矿务局划归东北铁路管理总局领导。1948年,根据东北财经会
议关于对工矿企业统一管理的决定,又划归东北工矿处领导。其组织机构改设秘书室、总务
、矿务、经理、材料、机电、工务、林业等一室七科。1949年划归东北煤矿管理局领导。19
50年2月东北煤矿管理局召开局长会议,统一了组织机构。
1958—1960年“大跃进”期间,成立鹤岗人民公社,实行政企合一。1958年11月,矿务
局与市政府机构合并。1961年鹤岗人民公社撤销,政企分开,恢复矿务局机构。
“文化大革命”期间,1966年6月将机关各处室合并为办公室、生产办公室、建设办公室
、经营办公室、生活办公室、保卫处、信访处,实行联合办公。1967年实行军事管制,在军
管会下成立生产领导班子,机关设政工、生产、技术、经营、生活等5个组。1968年市革命委
员会成立后,矿务局生产领导班子改为市革委会属下的煤炭生产委员会,设政工、生产、后
勤3个组。1969年又与市生产委员会合并,称生产指挥部。1971年10月,恢复矿务局机构,称
领导小组,机关设办事、煤炭生产、机电、劳动工资、安全检查、物资供应、计划统计、基
本建设、财务9个组。1972年6月,矿务局革委会成立,军事管制结束,恢复机关处室。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经过整顿企业、改革体制,组织机构日趋完善,到1984年全局
共有26个基层矿厂,24个机关处室和2个委员会。
二、鸡西矿务局
民国初期,鸡西矿区有两个煤矿。中俄官商合办穆煤矿,隶属于吉林省实业厅,在哈尔
滨设总公司,下设总务、技术、会计、秘书4个处。在梨树镇设矿路事务所,所下设秘书、会
计、机械、铁路、矿务5个股。私营裕边煤矿规模小,只设经理、帐房、工头进行管理。
东北沦陷时期,鸡西矿区共有6个煤矿,穆棱煤矿、鸡西炭矿归伪满经济部管辖,滴道、
城子河、恒山、麻山炭矿直属满洲炭矿株式会社。1941年7月成立密山炭矿株式会社,管辖滴
道、城子河、恒山、麻山4个矿业所。密山炭矿株式会社成立时,下设事务部、业务部和矿业
所,部下设课。
抗日战争胜利后,1946年9月在鸡西成立东北工矿处。1947年3月东北工矿处迁往哈尔滨
,建东北工矿处鸡西办事处,处长孙然,负责领导鸡西4个煤矿的恢复建设。办事处设工矿、
材料、秘书3个科,另设有工程师室。1948年7月15日在东北工矿处鸡西办事处基础上成立鸡
西矿务局,隶属于东北工矿处,管辖恒山、滴道、城子河、麻山4个煤矿和机械制造所(煤机
厂),发电厂、柳毛石墨矿等单位。建局后局机关设局、科、股三级管理机构。

1948年末鸡西矿务局隶属于东北行政委员会工业部东北煤矿管理局。
1956年4月1日煤炭工业部哈尔滨煤矿管理局成立后,鸡西矿务局隶属于哈尔滨煤管局。
1957年鸡西矿务局机构已扩编到12个处、2室、1局,即运销、器材供应、保卫、建设、设计
、生产管理、劳动工资、计划、机电、财务、人事教育、卫生等处和监察室、局办公室、技
术安全监察局。
1958年11月,矿务局与市人民委员会合署办公。在市人委领导下,矿务局的生产技术、
地质测量、机电、运输和安全检查等专业处合并称煤炭工业局,财务、物资供应、劳动、人
事教育、卫生、计划等专业处均与市政对口单位合并(在具体工作上煤炭方面的业务仍由矿
务局长指挥)。各矿则与所在地人民公社合署。1961年11月政企分开,恢复矿务局的组织机
构,所属各矿厂也从公社分离出来。至1965年矿务局机关设14个处和办公室。
“文化大革命”期间,1967年3月27日矿务局实行军管,1968年2月22日成立鸡西矿务局
革命委员会筹备小组,下设:文革、政治、生产、武装、后勤等组。1969年7月28日,矿务局
划归鸡西市革命委员会领导,改称市煤炭生产委员会。1972年4月成立鸡西矿务局革命委员会
,下设办公室、总调度室、生产技术处、计划处、地测处、财务处、技术安全检查处、劳动
工资处、建设处、机电处、选煤处、供应处、总务处、林业处、卫生处、设计处、战备办。
1979年1月17日,撤销革命委员会,重称鸡西矿务局。1983年矿务局隶属东北内蒙古煤炭
工业联合公司。
三、双鸭山矿务局
民国初期,双鸭山矿区有3个小煤矿,生产规模小,未设职能机构。
东北沦陷时期,1943年满铁抚顺炭矿在双鸭山矿区成立了富锦炭田开发事务所。翌年改
称满铁株式会社富锦矿业所。所址设在佳木斯市协和街。
抗日战争胜利后,1947年7月1日经合江省政府批准,正式成立双鸭山矿务局,局下未设
职能机构,实行职员分工负责制。1948年末局下设秘书室和材料、矿务、总务、管理、经济
、机电、工务等7个科。
1951年4月1日,双鸭山矿务局划归东北煤矿管理局领导。经过三年经济恢复和第一个五
年计划的建设,组织机构几经调整,1958年矿务局与市政机构合并成立双鸭山市人民公社。
1959年省燃料工业厅贯彻省委关于调整工业企业管理体制的通知精神,对矿务局组织机
构提出意见,并将双鸭山矿务局的机关科(室)变为处(室)。变革后组织机构设置为:生
产处、地测处、计划处、机械动力处、财务处、供应处、设计处、建设处、选煤处、销售处
、总务处、卫生处、保卫处、教育处、劳资处、信访处、安全监察局、办公室,下辖11个基
层单位。1966年6月,经省委批准,市矿正式分开。
“文化大革命”期间,1967年10月,经省市革命委员会批准,成立双鸭山矿务局革委会
,下设办公室、政治部、生产部、后勤部,部下设组。1970年2月矿务局与市政机构合并,在
市革委下设煤炭生产局、煤炭建设局、煤炭机电局、煤炭安检局主抓煤炭生产。1972年矿务
局与市政分开,恢复双鸭山矿务局革委会。局革委会下设生产、机电、计划、财务、工资、
建设、地测、安检、信访、教育、卫生、人防、供应、林业、总务、保卫、设计、科技、选
煤、集体企业、综合节约环保等21个处和办公室、计划生育办公室。
1978年撤销革命委员会,改称双鸭山矿务局,职能处室不变。1983年隶属东煤公司。
四、七台河矿务局
1958年省燃料工业厅决定,勃利煤田划归鹤岗矿务局开发。同年9月成立鹤岗矿务局勃利
煤矿筹备处,下设:人事工资料、经理科、总务科、保卫科、卫生所。1959年增设生产技术
科、生产科、运输科。1960年3月改称七台河镇人民公社,实行政企合一。1961年单独成立勃
利矿务局,机关职能科(室)开始为处级。1965年5月改称七河矿务局,并与七台河镇组成政
企合一的七台河特区。
“文化大革命”期间,1967年8月军管,1968年特区革命委员会成立。下设生产指挥部管
理煤炭生产。1970年七台河特区改为地辖市。1972年政企分开,恢复矿务局机构,撤销煤炭
生产指挥部领导小组,成立七台河矿务局领导小组。
1979年撤销革命委员会,改称七台河矿务局。1983年隶属于东北内蒙古煤炭工业联合公
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