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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工业生产队伍

  民国初期,鹤岗煤矿公司初建时仅有50名职工。鸡西裕边煤矿在1923年(民国12年)时 约有150名职工。穆棱煤矿在1925年时有1640名职工,到1929年增至2170人。
    东北沦陷时期,日本侵略者利用中国的廉价劳动力,掠夺中国的煤炭资源。煤矿当局除 绞车、水泵、扇风机等非人力所能代替者以外,凡能用人力的全用人工。因此,随着生产的 扩大,矿工队伍猛增。伪满政府实业部接管鹤岗煤矿公司时,该公司有职工2000余人。到19 45年日本侵略者投降前,鹤岗炭矿株式会社从业人员已达36450人。其中,职员1300人,佣员 850人,常役方2500人,常役夫13000人,临时工4000人,其他(包括劳工、勤劳奉仕队等被 强制来矿服役人员)14800人。鸡西矿区“九·一八”事变时仅有2320名煤矿职工(穆棱217 0人,裕边150人),到1945年煤矿员工已达43000人,中国事务人员和有特长的技术人员(佣 员、常役方)2000人。把头工人和被强制服役的人员约40000人。
    解放战争初期,由于日本侵略者投降时煤矿被破坏,生产停顿,矿工无处开支,纷纷离 矿谋生,矿工队伍骤然减少。1946年鸡西、鹤岗、双鸭山三个矿区总共只剩11766人,相当于 1945年职工总数的15%。而当时恢复煤矿生产,百业待兴,急需劳动力。经过多方努力,矿工 队伍逐年增长,到1949年增长至30991人,其中,鸡西19209人,鹤岗9625人,双鸭山2157人 。随着原煤生产的恢复,工业生产队伍逐年增加,到1952年增加到37011人。第一个五年计划 期间,虽然大力发展采掘机械化,提高效率,节约劳力,但由于大规模经济建设开始,煤炭 生产迅速发展,根据国家批准的劳动力指标,不断招收新矿工。煤矿工业生产队伍不断扩大 ,到1957年末增加到74696人,比1952年未增长了1.1倍。其中:鸡西矿务局30206人,鹤岗 矿务局28312人,双鸭山14054人,机械厂2124人。
    “大跃进”期间,土法上马,大搞群众运动,发展煤矿生产,通过大量招收农村盲目流 入城市人口和解放妇女劳动等途径,解决煤矿劳动力严重不足问题,职工队伍猛增。1960年 增至200566人,比1957年增长了1.7倍。1961年开始贯彻中央关于精简职工队伍减少城镇人 口的决定,连续三年职工减少约1/3,到1963年末职工人数为140466人。
    “文化大革命”期间,工人出勤率低,工时利用率低,劳动效率低,到1975年增至2032 23人。其中,鸡西72487人,鹤岗62494人,双鸭山42222人,七台河20148人,机械厂5872人 。1975年10月11日省计委、劳动局批准煤矿招收4400人,12月25日煤炭部又批准增加5900人 ,到1977年末煤炭工业生产队伍增至214126人。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原煤大幅度增产, 职工队伍相应扩大,到1985年末增至294068人。其中,鸡西93685人,鹤岗93139人,双鸭山 64058人,七台河36377人,工厂6899人。